① 单位发工资的时候,住房公积金是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吗
是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去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各出上一年平均工资的7%,个人的出资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② 住房公积金账务整体处理,代扣代缴个人部分是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来制度)(2005前)源的有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单位应交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住房公积金
2、代扣个人应交部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住房公积金
3、实际缴纳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至于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还是“其他应付款”科目问题。在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无论是单位部分还是个人部分,都是先“计提”或者“代扣”,然后再一并缴纳,因此,在“计提”或者“代扣”后,形成一项负债。所以,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为宜。
另外,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如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其会计处理与上述处理相同或类似。
③ 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分录
最后一个分录中其他应付款37500好像有点重复,银行存款贷记75000也好象是错误的。版
发放工资时,将权应付职工薪酬150000(不是15000,15000账不平)进行了分解,其中实发工资是93875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625元,其他应付款37500相当于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也就是后面的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2500、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15000,如果说最后一个分录中其他应付款是单位为职工交纳的补充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话,比例不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单位为职工交纳补充社保和公积金最多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5%,也就是7500元,以上出现错误是否是笔误?
④ 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 住房公积金怎么代扣
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是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前,将个人缴纳的部分在发放工资前扣除,由用人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人将钱款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4)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⑤ 事业单位代扣住房公积金的分录怎么做
1、提取单位负担部分:
借:事业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从工资中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3、缴纳时(后附回单):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5)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扩展阅读:
事业支出主要账务处理
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支出”科目,核算发生的各项事业支出。
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事业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事业支出处理。
实际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业务成果或产品成本时,再从“产成品”科目转入“事业支出”科目。年度终了,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年终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事业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项目支出”级科目设置三级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⑥ 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是代扣代缴社保,没有提到住房公积金呢
很多企业认为,公积金和社保相比,国家的要求并没有那么严格,所以会有部分内企业不给员工容缴纳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并不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所以公积金其实也是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如果单位以各种方式避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赔偿。
有任何社保公积金等方面的困惑,都可以去我们官网问我们的专业顾问。
⑦ 关社保/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分录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内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容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应付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社保(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⑧ 企业从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代扣代缴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往工资里扣职工个人交纳的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8)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扩展阅读
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⑨ 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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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上看到专门回注明了“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答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与个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款都用记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这个没有错,社保公积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负担的,一部分是个人应负担的,企业缴纳的时候是一起交的,等发工资的时候再从工资里扣掉个人应负担的那部分,而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是不包含在工资总额中的。说的是企业应当负担的那部分。
二、用你自己的例子来说,假设A为管理部门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应负担社保公积金部分1000
应交税费-个税10
现金3990
各地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采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那么这个数字怎么来,就是统计当地各个企业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从企业费用中工资的数汇总而来然后求出平均数,就拿这个来说计算社保缴纳金额的工资基数要采纳5000这个数,不知这样讲清楚了否,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⑩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来:应付职工薪酬自--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10)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