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单位要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条件: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设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
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成立批文)。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更换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4、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印章及单位介绍信。
5、如住房公积金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一致时,需提供民主决议。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站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属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开户并预留印鉴。
办理地点:
单位注册地所属办事处。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五区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00周六、周日双休日9:00-12:0013:00-15:00
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开发区网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周六、周日双休日9:00-12:0013:00-15:00
其他区市县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补充说明:
1、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低于10%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新职工,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开发区职工执行单位18%、职工14%的缴存比例。上述新职工和开发区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
3、《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申请及决议样本可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领取。
联系电话:12329
(1)企业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流程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
② 广州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购买,具体步骤要去哪里要带些什么然后到哪里
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登记,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 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地税局社保咨询12366-2
广州市公积金办理地点: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45号福怡大厦408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华就路12号
电话:(020)83992049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豪贤路19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化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城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管理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珠管理部
地址:昌岗东路272号2楼
电话:(020)89619628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河管理部
地址:华就路12号
电话:(020)83992049
③ 单位办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可以跟开发商要版)
3、公积金账权号(跟单位的财务人员咨询)
4、公积金账面余额(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自己身份证号码并打印),在单位盖章。(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可询问开发商)
5、公积金信息表(可以跟开发商要)
6、私章一个
④ 企业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的流程
各地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会有些小小的差异,但区别不大。
一般流程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信息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希望能帮到你,祝兔年快乐!
⑤ 企业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企业应该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要求规定主动办理住房公积金。
1.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5.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具体详细内容可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http://ke..com/subview/436341/436341.htm
⑥ 企业怎么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或办公地原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登记开户手续。
单位指定专人办理住房公积业务。单位经办人注册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按网页提示指引进行网上单位登记开户,注册成功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网上申请确认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法人代表授权书》、《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申请表》、《单位登记表》、《开户申请表》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管理部办理登记开户手续,办理时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预留印鉴卡》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上必须有北京住房公积金这几个字)
租房合同最好带一份,以备不时之需
公积金提取清册(可以现场去要表填写)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授权书(可以现场去要表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以现场去要表填写)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可以现场要表填写)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