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厦门市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源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⑵ 厦门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内关证明后,符容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⑶ 厦门最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依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九条规定:流动性调节系数为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低于60%)时,该系数为1.2;
流动性正常(贷款使用率高于60%、低于85%)时,该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贷款使用率高于85%、低于90%)时,该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高于90%)时,该系数为0.6。管理中心应按月将贷款使用率向社会公布。
当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发生变化,且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管理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的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在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转移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3)厦门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2、公积金贷款期限可以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但最长不超过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3、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住房总价款时,借款申请人可向受委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受委托银行自行确定,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均应与公积金贷款相一致。
⑷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版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权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⑸ 厦门住房公积金领取有什么条件
申办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一、支取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一)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经单位盖公章);(四) 根据不同支取原因,分别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不需退还原件的,只提供原件。如果原件抵押在银行的,复印件应经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同时须提供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土地房屋权证,或按房屋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① 商品房:提供经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凭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鉴证过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售房专户账号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期款,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售房专户(对同一套住房,只能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用作购房首期款或在全部付清房款后支取现金,两者取其一)。 ② 经济适用房、统建解困房、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③二手房:购房合同、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④ 拍卖房: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统一票据。 ⑤ 拆迁安置房:安置房购买合同书或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统一收据(发票)。 ⑥ 集资建房:集资协议书(合同)、集资收款收据。 2、 建造或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区(县)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许可证或批建文件。 3、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区(县)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批准文件、土地房屋权证。 4、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付公房房租:主管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公房租赁合同及职工申请时上月支付房租的票据。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地户籍证明或主管劳动部门出具的外来人员就业证。 7、 户口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8、 出境定居:出境定居或移民签证,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或定居国居住证明。 9、 离、退休职工:主管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休证或退休证。没有退休证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提供身份证和单位证明。 10、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办支取的,应提供(1)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被宣告死亡证明;(2)公证部门公证的继承证明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提示: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支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金额。低保对象支付公房房租,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为不超过一年的房租金额。属上述支取原因5-10项的,支取的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2、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3、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办理;4、凭已审核的材料、身份证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支取。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⑹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一、
1、厦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提高: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由原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60倍提高到80倍。
2、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将更加方便。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⑺ 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有哪些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专行为能属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⑻ 厦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版缴存证明(或住房公权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