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盘锦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谁比较了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专住房公属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Ⅱ 盘锦地区去哪取公积金在田家吗
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专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属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Ⅲ 盘锦住房公积金使用
你可以去办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阿。
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些地方是可以的,具体你可以问一下你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
应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 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也是我在一家网络贷款公司数银在线看到相关信息的,它上面有很多产品,就像走进了一个贷超市,同时它们可能为客户直接匹配到最适合的,最优惠的产品的,放款时间只要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现金的,还有你贷款成功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建议你去咨询下下,可能有你想要信息的。
Ⅳ 辽宁盘锦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求解
辽宁盘锦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的流程共分七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Ⅳ 辽宁盘锦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首先,如果你还在继续缴纳是不能提取的,除非你买房子。
如果你已经不再缴纳,那么在回你停止答缴纳的时候应该有一个账户封存单子,如丢失可以补,但要等一周左右。封存满两年可以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还给你两年的利息,不过利率很低的)。
Ⅵ 辽宁省盘锦市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Ⅶ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兴隆台)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东路海关南侧路西
2680500
Ⅷ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保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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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版贷款分为权油田公积金贷款和地方公积金贷款。
油田公积金贷款需要所在单位至少两人作担保,而担保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很难找到这样的同事担保。
地方公积金贷款,首先需要到公积金中心领取表格(两份),向其索取准备材料一览表,按照表上的内容准备材料(其中五证一书的复印件在开发商处领取)。原则上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25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40万,具体额度在准备好材料后至公积金中心查询。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位于兴隆台区市府大街西段,人民防空大楼。电话:2680512
油田公积金中心电话:7822771
Ⅸ 盘锦市社保公积金查询系统
一、住房公积金查询:
1.进入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查询网址
2.点击“个人公积金信息快专速查询属查询”;
3.输入您的账号(公积金的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登录;
4.登录后能显示出您已交了多少钱,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等信息。
二、社保查询
1.进入所在地区社保局网站;
2.选择“个人网上查询”;
3.登录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4.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登录;
5.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查询”;能查询到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和参保人制卡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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