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时计算扣除
❷ 公积金贷款利息能抵扣个人所得税么怎么进行抵扣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部分可以进行抵扣。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并且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那么也只有一方可享受这项政策。
第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
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
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2)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办理公积金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
1、带好还款书找单位财政处理抵税事务,您只需求带着身份证和借款账户,到建设银行打印一份加盖现金收讫章的,《自己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并将原件交给单位的财政部门就能够了。
2、只适用于公积金贷款。不过,抵税方针只适用于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话,就不能享用这个方针了。假如您是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有些发生的利息,能够从自己所得税中抵扣。商贷有些不能够。
3、夫妻组合贷款只能一方抵税假如您是夫妻双方共同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要一自己能够抵税,您能够依据自己上税情况,谁适宜,谁来抵。
4、每月处理一次抵税的方针是能够帮您省一笔钱,不过您计划享用这个方针的话,得多跑跑腿,需求每个月到银行打印一次还款书,并送到单位的财政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❸ 房贷不是用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不可以抵个税
可以,只要是贷款买房就可以用偿还银行的房贷利息进行个人抵扣个税。
1、出售房子,不满五年或不是家庭名下唯一的,需按照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差额=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卖方可以凭借款合同、贷款还清确认书、贷款还款明细三种必备材料,帮助买方抵扣个人所得税。
2、房贷利息抵个税:房贷利息,即当初购房时因为贷款而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它与贷款类型、贷款金额、贷款年限有关。个税是个人所得税的简称,对于不满足“满五唯一”的住宅再出售,需要按照差额征收20%的个税。也正是因为计算“差额”要减去“房贷利息”,所以有了房贷利息抵个税的说法。
3、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但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房贷利息抵税-网络
个人所得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网络
❹ 关于个人所得税App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1、首次还款期限是还第一笔贷款的期限。
2、贷款月数填的是从刚一开始还款,总共需要偿还的月数。
❺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
拓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五、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对于各地擅自提高上述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财政、税务机关应予坚决纠正。
六、本通知发布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3号)同时废止。
❻ 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是否允许扣除
从工资复中扣减的住房公制积金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作扣除;而个人的住房贷款,不能作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