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临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怎么提取公积金啊
临汾如果想提取,肯定是能的。
❷ 临汾住房公积金如何才能将钱取出来
这个简单,目前各地的住房公积金都允许以离职导致生活困难为由取出来。
你请回原公司帮你办理住房答公积金封存,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你持提取证明,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存折,以及个人身份证,前往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会收走你的离职证明,让你填张表格,说明你离职导致生活困难,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然后中心打个公积金的结算单,盖章。
你持单和公积金存折到对应的银行去取款,就OK了。
注意公积金尽快去取出来,因为放里面利息极低。
❸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辞职时先提取还是封存
员工离职之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处于封存状况,也可以申请转移,在满足提取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公积金在哪
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在临汾市尧都区迎宾大道金都花园大饭店东侧艺馨华园。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❺ 临汾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啊,需要交哪些材料
临汾行的吧,(具体186全球51通445联细916)要是不租房又不买房的,你只要确定提取后,约定好时间,他们可以给你提供材料,有专人陪同办理,您只要提供基本资料就可以了。手续费是成功后再收的,
❻ 临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如何提取公积金啊
临汾的住房公积金当然是可以提了。
❼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十一)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三)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四)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7)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❽ 临汾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的公积金在北京,那你的户口在哪里,如果你的户口在临汾,那么你可以请单位开具证明,如果你的户口在北京,那你就不能在临汾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办理公积金的办法如下:
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6.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
7.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1.管理中心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签订贷款合同.
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合同.
3.与委托银行签订银行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
4.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5.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