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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区直中心提取

发布时间:2021-03-12 12:23:18

❶ 南宁的住房公积金能够提取吗

南宁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满足条件了,当然能提了。

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南宁哪里呀,怎么提取,有中介肯帮忙吗

在南宁呀,可以提取的,可请人帮忙

❸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怎么弄,要提前多少天

职工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szzfgjj.com,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
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❹ 各位亲,南宁区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有哪些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版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权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❺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怎么才能够提取呀,有中介肯帮忙吗

需要有住房合同

❻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样的手续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二、南宁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用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的;

(四)国家、自治区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

(6)南宁住房公积金区直中心提取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参考资料: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法律快车

❼ 南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有中介不

南宁啊,如果想提取,当然能了。

❽ 南宁区直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❾ 知道的说说南宁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回工本人每月足额缴答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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