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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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提取材料
购房材料
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銆异地购房提取材料銆慭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上海户口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注:购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税完税凭证代替购房发票。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六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提取的金额为个人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租房材料
1、租房提取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表格下载及样表填写说明
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在下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
2、死亡:住房龚建军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户口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4、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5、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2、申请经济适用房在产证下发之前,已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了。在拿到产证后可以再办理提取,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产证前已经提取部分的金额。
提取时间
1、租房类提取时限: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时限: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4、其他类提取时限: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到账时间: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提取住房公积,此提取为销户提取,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请慎重考虑
其他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是在约定提取到账时间的三天内。
B.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用途证明材料:
1、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或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或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房租、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收据等;
2、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维修费发票以及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2)上海住房公积金支取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
C. 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吗 一次提取多少
可以取出。看需求申请,没有规定一定只能提取多少。
提出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购房材料
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銆异地购房提取材料銆慭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上海户口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注:购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税完税凭证代替购房发票。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六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提取的金额为个人房地产权证发证当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租房材料
1、租房提取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表格下载及样表填写说明
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3.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4.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5.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D.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第六条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和转移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办理。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第八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你这种情况看一个咨询问答:
我08年1月辞职离开上海,户口是杭州的,经查询目前公积金已经在封存办,现在想全额提取,请问:
1、如果公积金已经转到封存办,还必须要带上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吗?因为我之前给建行打电话得知,转到封存办就是凭退工单转的,所以已经转到封存办的就不需要再带上退工单了。(我的退工单已经被我现在工作单位归档,拿出来比较麻烦)
2、补充公积金的提取是否和基本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相同?
谢谢! 1、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已经在封管办的,那么在办理时提取可以不用提供退工单等。只需带好外省市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去各区的中心管理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再去上海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2、是的,由于您的补充公积金账户也在封管办,在去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核时,他们会同时为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补充公积金的提取证明的。
E.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首先,你如果户口在上海,就不是外地购房者。
其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F. 上海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1、外地人离开上海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公司是需要先将账户住房公积金暂时封存,也就是暂停继续缴纳,这样才可以进行提取的,这个一般在辞职的时候,公司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
2、公司需要出具一份职工是外地人的证明之后,职工才可以提取相关住房公积金,公司的人事还需要提供员工的离职证明,离职员工需要携带这两份资料,以及身份证。
3、离职员工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和公司开具的外地人的证明拿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办事中心,之后把相关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方就会开始办理了。
4、当办理过程中,一般是需要提供一张银行卡,这个银行卡的银行往往是指定的,提取人需要去办理银行卡,然后回来将银行卡账号告知办理人员,办理人员会告知到时候会将这些住房公积金的钱打入你所提供的银行卡里面。
5、办理完成后,会拿到一些收条凭证等,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保留的,千万不要扔了,这些东西也就是证明你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例如:钱没到银行卡上,需要拿着这些凭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询问情况。
6、基本上在7天以内就会收到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了,这样也就提取出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了,还是比较简单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外地人才能提出来,本地人是提取不出来的。
(6)上海住房公积金支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G.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大体流程是这样的:职工提供必需的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1、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办理的时候要在工作日办理,因为,周末的时候工作人员可是不上班的。
2、同时,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对事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核实无误的话出具证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
3、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朋友们不要嫌带的材料多而觉得麻烦,争取一次性办成,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4、办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后,就要交给工作人员办理了。工作人员首先要的是审核,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之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当然,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还希望各位办理人不要着急,如果审核的资料通过后,再为办理人进行提取审核。
5、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话,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人即可去相应银行的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H.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8)上海住房公积金支取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第十七条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三)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I.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上海住房公积金支取扩展阅读: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注: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J. 上海在职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购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条件不一样。
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10)上海住房公积金支取扩展阅读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