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积金基数可以在平时的月份调整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在每年7月份调整。
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换单位等专特殊情况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相同的,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属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㈡ 我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到七月份后面查不到了
各省市的公积金管理情况会有不同。
北京市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员工,在公积金网站内上就查不到其账容户。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
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7月份左右也会发放对帐单。
答案补充
你可以登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答案补充
这种情况你可以咨询你公司的薪酬福利员,方便的话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㈢ 本月工资扣除7月住房公积金调整额度,这句话怎么说对吗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次月生效,比如今年6月申请提高基数,最快也就是7月才可以按调整基数后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㈣ 住房公积金7月有何新规
您好,根据住建部规划,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发布的要求,可以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满意请采纳,谢谢!
㈤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每年7月调增一点
不是。
第一,公积金缴存额与你的收入有关,一般个人及单位各缴纳工资总额的5-12%,工资调整,公积金必然随之调整;
第二,看国家政策,国家上调公积金缴交率,企事业单位也应该上调。但有些单位效益不好,会维持原缴交率。
㈥ 住房公积金我今年七月提的,下次得什么时候提
各地公积金规定由差别,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仅作参考:版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权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一次性付清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过户后的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门出具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使用购房按揭贷款的,在还款期内都可办理,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