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该如何认定
北京公积金目前政策是认房不认贷,如果您名下有套房产,且家庭人均面积不大于28.81,是可以进行二套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0%,且只能贷评估价的四成。
如果您的首套房子不是北京的,也可以按照一套贷公积金。利率4.7。可贷评估价的7成(90平米以下的话可贷评估价8成)。
2. 怎么确定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二套还是首套
各地政策不同,若当地有招行,可以联系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3. 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专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属,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北京市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北京市公积金差别化贷款政策: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
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
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4. 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
信贷政策出台后,公积金贷款认定二套的原则依然是认房不认贷,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无住房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买则算二套。如果在京无房,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且贷款已经还清,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住宅,则为首套。
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0%,北京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
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大于60%。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了,如果再买的话就算是二套房。这里的家庭成员是包括父母在内还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未成年子女的模式;另一种是成年单身个人的模式。所以,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或者结婚,以其自己名义购买房屋的,就属于子女自己的首套房,不是二套房。
2、之前购买住宅的时候,只需要将房贷还清,就能够按照首套房的标准购买房屋。但是根据新政,只要我们贷款买过住宅,无论有没有将房贷还清,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只要贷款记录,我们再次申请住房贷款时,是按照二套房房贷标准执行的。
3、如果我们婚前就已经贷款买房了,结婚之后,另一方贷款买房,也是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的。因为向银行贷款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婚姻证明的。如果我们在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子了。离婚之后一方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是按照二套房房贷标准执行的。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5. 北京 购买二套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首套房已经还清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公积金买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6. 关于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北京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如果您家庭名下(夫妻二人及未成年子女)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及贴息贷款则不能再使用公积贷款,还清后可继续申请。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7. 现在北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吗
首套房已经还清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公积金买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8. 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高额度是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答理中心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从此前的“只认房”升级成“认房又认贷”,只要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有过贷款记录,均被认定为二套。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新政对首付款比例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此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为不低于20%。新政出台之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内容引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9. 北京买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
依据《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二)规定:企业住房基金的用途:
购置、新建、改建职工住房的支出;自管住房(含委托其他单位代管的住房)的维修、管理支出(含高层住宅电梯、高压水泵的维修、运营和更新支出);对已出售的自管住房,按规定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支出;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给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按规定支付给租住私房职工的房租补贴支出;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因实纳租金超过家庭收入5%或造成生活困难房租补贴支出;规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由企业交纳的支出;按规定资助职工参加住宅合作社、危旧房改造和康居工程的支出;归还住房借(贷)款本息;按规定摊销出售自管住房净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部分;其他住房方面的支出。
(9)北京市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北京市住房基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无房和住房未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包括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腾退的可售公有住房和商品住房),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2、机关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包括原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内住房建设资金划转部分、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自筹的建房资金。原市或区(县)财政预算内的住房建设资金划转部分原则上不低于原有住房建设资金投入总额。
3、各机关单位要按规定做好原有住房资金的核对、划转工作,建立机关单位住房基金,设立住房补贴资金专户。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职工的工龄、职务等因素,确定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的发放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