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职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要怎么开
可以带着身份证,您去公积金管理处申请注销账户就可以全提出来了
②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十天以内可以用么
可以的,住抄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③ 武汉公积金该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一、职工在本地工作发生变化,单位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具体方法是:
(1)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批量转移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转移职工本人签字后,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2)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持所需资料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办理;
(3)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签字确认;
(4)《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三联,转出单位一份、缴存银行转交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一份、转入单位一份;
(5)转移后个人账号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须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提供转移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系统根据新单位缴存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直接办理启封手续)。
二、在武汉地区调动的
转出职工应在3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若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2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可在20日内直接予以办理。
公积金转移手续可有转出单位指定经办人员办理,也可由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由转出单位开具,并应在凭证上写明:
(一)转移职工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二)转入、转出单位名称及其公积金缴存银行和账号;
(三)转移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及其余额。
银行方面会根据以上证件和职工转出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批量的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三、从外地调入武汉的
由新单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职工本人持身份证、新单位出具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回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四、从武汉调往外地的
需要本人亲自办理,携带材料包括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原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销户转账手续。
④ 你好!我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之后给我一张支取凭证是干什么用的呢
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是足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职工,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
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⑤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怎样获取
打武汉公积金电话12329说,网上不能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是一式四联的单据,需要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带身份证及预留印鉴章到缴存银行领取。
⑥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过期怎么办
又去原单位开凭证吧!我觉得离职手续是不过期的哟,公积金兑现进来看有打电话
⑦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怎么出具
员工多家单位都缴纳过住房公积金,那么如果是在同一个公积金账户上的话,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最后一家单位开具证明即可。因为在员工换公司时公积金已经随着员工到新单位了,是不需要原单位在开具证明的。
⑧ 市民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有效凭证
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的方式是:
一、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
二、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三、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⑨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是什么东西,怎么获取
提取凭证是《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由单位开具。
武汉市提取分为购房提取、还商贷提取、还组合贷款提取,需要的所有材料如下:
一、购房提取
1、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一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完税契税发票(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或《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武汉市房屋交易告知书》(无需盖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1、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2、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每次办理提取时,商贷借款人需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委托他人代办的,非本人代查信用报告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对委托人委托代办授权书的公证。
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2、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印鉴一套);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每次办理提取时,组合贷款中商贷借款人需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委托他人代办的,非本人代查信用报告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对委托人委托代办授权书的公证。
(9)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扩展阅读:
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距本人上次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时间间隔1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5、提取时,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6、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
7、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1、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职工及配偶仅有唯一一次贷款记录,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
2、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含);
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
5、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发生最长连续逾期在3期以内(不含);
6、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
7、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8、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