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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14 06:48:22

⑴ 东莞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如果月收入按照5K,该交多少社保和公积金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5-20%,具体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社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8%;医疗保险个人为2%;失业保险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个人不交钱。

综上,如果月收入5000元,公积金缴纳费用为250-1000元之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400元,医疗保险个人100元,失业保险个人10元;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25-100元之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公积金不可以退款,但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租住本市住房;

(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公积金可异地贷款买房,具体流程如下: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

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发放。

住房公积金不可用于买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网络-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网络-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网络-社保缴费比例

⑵ 东莞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可以补交。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漏缴或少缴职工以前年度(月度)的住房公积金,应从发生漏缴或少缴的首月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⑶ 辞职后 在东莞交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一、可以提取公积金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二、可以封存公积金,等找到工作之后办理转移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网点,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职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办妥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到经办网点,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集中封存手续;
3、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⑷ 东莞住房公积金有规定吗,每个月是多少

1、是否所有单位都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2、个人、自由职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能不能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自由职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暂不能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由职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的缴存细则还未制订。

3、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1)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输入公积金存折账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网站内的数据每月第一个星期更新一次);

(2)拨打建设银行电话95533,选择“8”——增值服务,再选择“2”——公积金查询,再选择“2”——身份证查询;

(3)携带《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到建设银行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及补登;

(4)携带个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到建设银行服务窗口查询;

(5)持有公积金龙卡的可到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查询。

4、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888888”或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最后六位数字;持有公积金龙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和公积金龙卡内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一样的,在建设银行发出的密码信封内,由电脑随机生成。

5、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可以到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建行网点领取,不需盖章),到任何一个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6、能否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可以。一年度调整一次,单位在每年调整汇缴期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基数时使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无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7、能否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可以。一年度调整一次,单位在每年调整汇缴期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先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然后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8、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可封存在原单位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内;有新接收单位的,应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封存和转移手续详见http://www.dggjj.cn/bszn/GJ_bszn_jqtwzn.asp#jqyw1)

9、单位漏缴、少缴或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补缴。单位申请补缴时必须已为职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而且补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的。

补缴需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塘厦、常平、虎门)三个办事处审核,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补缴手续。漏缴或少缴单位应自漏缴或少缴月份起逐月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不变的,按月缴存方式携带资料办理缴存手续。欠缴单位自欠缴月份起调整缴存比例,或欠缴单位补缴至缴存额调整月份时,应办理缴存额调整后缴存住房公积金。(补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四种情形详见http://www.dggjj.cn/bszn/GJ_bszn_jqtwzn.asp)

10、职工如何反映企业没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职工可直接向企业反映情况,或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或(塘厦、常平、虎门)三个办事处反映情况。

⑸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的

公积金按照社保的最低比例是基本工资的8%,个人交多少,单位同样交多少。但各个单位可根据经济情况多缴,有上限比例,这作为单位对职工的一种福利,是不需要扣税的。因此有的单位缴得比较高。你们单位按基本工资金的10%交也不少,在社保政策允许范围内。

⑹ 东莞公积金差额补缴需要什么资料

拿着公章去公积金中心,填几个表格就可以了。住房公积金补缴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表

⑺ 东莞住房公积金每月要交多少钱

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是固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工资和当地的征收比例来确定征收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计算方法为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7)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扩展阅读: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审批上述事项的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期限届满后,单位未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可将缴存比例恢复至5%。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⑻ 东莞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吗

是的
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回住房公积金答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⑼ 东莞住房公积金三月一日后补缴的怎样提取

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内户籍所在容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租住本市住房; (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九)其他规定情形。

⑽ 东莞住房公积金3月一号后补缴的离职后能提取吗补缴08年到2013年的

社保,可以补缴。但是公积金,不能补缴。因为我们公司给我们办理社保的时间,是从前年6月办理的,但是公司人事部没有改进,导致前年下半年没有缴纳公积金,结果是给发现金补偿。到去年1月才办理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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