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障性住房抵押贷款
保障性住房从土地的供给方面来看,用地以划拨的方式为主,具体的操作过程则灵活多样。
第一种选择是由政府出地、投资、管理,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利用自己的融资平台,通过财政预算和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取得资金,保证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
第二种选择按照政府划拨土地,吸引开发企业等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这种模式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员工的居住问题,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留住人才;
第三种选择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定了性的土地,专门用来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
所以保障性住房土地是不能抵押的!
B. 买保障房可以贷款吗有什么方式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满足的条件,不同地区的银行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银行申请条件专为准,
房产抵押属贷款的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C. 深圳保障性住房 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所购保障房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
六、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认购协议书(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按规定支付的首期款收款收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5.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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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保障性住房可以按揭贷款吗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正常的住房都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现在买房子的人差不多都是按揭贷款,每个月还贷款来买房子。保障性住房就比较特殊一些。由于保障性住房是有产权限制的。但是一些地区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在厦门,主要签订协议,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保障性的住房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的用房和保障性的商品房购房者拥有的都是有限的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交易的应将增值的收益按约定的比例缴交给政府的。以往,由于有限的产权的问题啊,保障性的住房并不能用来作为抵押办理按揭贷款的,这给购买保障性的住房的中低收入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啊。此次协议签订后,今后厦门的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购房者一样方便地到建行办理按揭贷款。
业务简介:
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是指我行向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自行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客户:
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产品特点: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用于解决收购、长期租赁或自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廉租房项目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办理条件:
1、收购或长期租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还款来源。(2)信用状况良好。(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要求。(4)项目自有资金比例符合我行要求。(5)项目未来租赁市场前景较好,且项目出租、出售所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本行贷款本息
2、自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借款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贷款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
通过对上面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的一些了解,相信更多的关注保障性住房的网友能有所收获了。虽然申请保障住房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但是一些城市保障性住房还是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但是贷款的期限相对较长。也需要符合一定的办理条件才能办理。
E. 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
你好,可以的。
中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记者周晋竹)据经济之声报道,银监会今天表示,目前银行金融机构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贷款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做到商业的可持续性,使银行放心进入放贷环节,还款来源有保障。银监会建议国家给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支持。详细内容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周晋竹。
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今天表示,目前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贷款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做到商业的可持续性,如何使银行放心进入放贷的环节,如何使还款的来源得到保障。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比如说,财政部可以投入四两的保证金,来撬动银行业的千倍贷款,但他也承认,这种政策支持其实也是一个难题。
杨少俊说,现在我们的保障性住房类型很多,对于银行业贷款来说,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虽然价格低于市场价,但毕竟是可以出售的,所以这两种保障房的资金回流问题不太大,只要控制好开发商拿地的价格就不用太担心。但是公租房的问题就比较明显,一是土地政府不能划拨,二是又不允许出售,三是租赁价格较低,导致完全不能靠租金来使贷款资金回流。这种风险开发商是不会去承担的,这时可能就会突出政府的作用了,所以,在住建部提出今年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之后,政府下一步如何出台配套性的政策就很关键了。
记者今天从“银行业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通气会”上了解到,总体情况还不错,比如工商银行2010年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超过94亿元,贷款发放额比2009年增长了55%。截至2010年11月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余额为751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部房产开发贷款增幅8个百分点。另外,各大银行发放的保障性住房贷款的质量都比较好,像交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02%,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只有1%。
F. 保障性住房能否贷款
1、您购买保障性住房,如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
G. 怎么申请保障房,保障房可以贷款吗
保障房可以贷款,只要产权清晰,就可申请办理贷款。条件如下: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房抵押贷款准备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协议书正本;
5、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
7、银行流水;
8、学历证明;
9、银行存单;
10、其他财力证明;
11、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12、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障房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H. 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对于现代人来讲有多么的重要,大家心里应该都有数,然而现在虽然人们的工资水平已经提高了,但是依然有少部分人买不起房,然而这类人也并非没有资金,这部分人则想去购买保障房,那么问题就来了,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保障房的购买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2、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保障房的购买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2、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以上所描述的内容就是小编对于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保障房的购买流程是什么的总体介绍,想要申请保障房并不简单,条件不算很严格,但是满足起来也不简单,小编还是建议大家提前做一下咨询,将一切信息都弄清楚后再购买也不迟,流程比较繁琐,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华龙网综合)
I. 青岛的保障性住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99号)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7月25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夏耕
J. 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那些贷款优惠政策
2010年
2010年1月
“国十一条”出台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2010年1月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年3月
国土资源部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2010年3月
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年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年3月
各地暂停出让住房用地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
2010年3月
国资委要求78户央企退市
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4月
缩小首购普通房契税优惠范围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4月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0年4月
银监会要求银行评估贷款情况
2010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银行已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年4月
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政策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2010年4月
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年4月
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
2010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2010年4月
可暂停第三套房贷
2010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4月
北京新政“限购”
2010年4月30日,北京政府发布调控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的贷款。统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5月
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
2010年5月26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
2010年6月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0.5%提高到2%
2010年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限。国税总局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市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通知》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
2010年6月
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数认定二套房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