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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还款

发布时间:2021-03-15 03:02:19

㈠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怎么办

提前还款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备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
3.还款卡。
提前还款的方式有:
1.提前全部还款
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2.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
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3.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
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4.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的,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
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款则无时间限制。但因各地公积金中心制定的标准不同,如北京公积金采取自由还款,借款人只需在当期还款日(不含还款日当日)三个工作日前进行调整操作,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但每期只能调整一次。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㈡ 朋友们说说南京公积金还房贷怎么还

南京公积金还贷申请条件: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1、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㈢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的问题!

1、逐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必须沉淀12个月.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是用于你次月冲还你的月还款的,如果只有12个月的月缴存额,次月是不会发生代扣的。
2、逐月还款,如果公积金调整之后,沉淀资金不调整。
3、逐月还款,如果账户除了沉淀资金还有余额,每次扣款仍是只扣月缴存额,不足的仍由自己还。逐月还不是必要还足你的月还款额,仅是减轻你的还贷压力。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缴存额沉淀之外满足一个月的月缴存额的钱(所谓的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可以是当月的(如果你们单位15日前能把你的月缴存额缴到位的话),如果公积金是20多号才到账,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钱还,次月再代扣了。
5、如果月缴存额大于月供了,每个月都有结余,继续选择逐月还款的话,这部分钱不能用来提前还贷,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贷款

㈣ 2017南京市公积金提取还贷怎么操作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回订《使用住房公答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㈤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

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所以,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不然,当月可能就没法扣款了。

(5)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还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㈥ 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逐月还商业贷款吗

可以,并且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9年8月16日起开展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的总额,下同)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报销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报销金额为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职工夫妻名下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其配偶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



(6)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还款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一站式签约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账号。

2、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后再赴缴存银行签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职工夫妻名下房产达三套(含)以上、已购房提取两次(含)以上,为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需提供所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未领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所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同。

㈦ 南京买房子用商贷如何提取公积金还款可以逐月还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放贷还款,可以逐月还款。

申办公积金余额提取流程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7)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还款扩展阅读:

一、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㈧ 南京公积金怎么还贷

南京公积金还贷申请条件:

  1. 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的提取条件;

  2. 所归还的商业房贷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所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

  3. 商业房贷需正常还款满一个月才能申请;

  4. 公积金提取次数不得超过2次;

  5. 同一家庭存在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签约办理。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所需手续: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2.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

  3. 贷款行出具的《委托支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登记单受理回执》;

  4.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㈨ 南京公积金提前还贷需要哪些手续

目前,南京公积金提前还贷步骤如下:

1.要到公积金贷款银行取消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然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业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还款后期您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余额逐月还贷,只可以按照用现金还贷。

2.公积金转帐还贷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关于公积金提前还贷的办理时间:每年办理一次,全年每月1-15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节假日除外)。

如有疑问可以致电12329热线为您解答。

(9)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还款扩展阅读:

南京公积金离退休提取

申请范围: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办理网点:各服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当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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