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辞职后,如何领出住房公积金
你是哪里的呢?我只知道厦门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是本市户口的话是只有买房才可以东东,那如果你不是本地户口的话,单位辞职时,在公司填写《厦门市住房公积金领取单》跟离职证明然后单位加盖公章,带上你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领取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没有暂住证的话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也可以,一样都不能少,不清楚的话可以到这边了解的更清楚一点http://www.xmgjj.cn/
⑵ 从原单位辞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职多久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当你离职时除了各种工作的交接,还要注意住房公积金的迁移提取或者重开户问题。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国家规定,职工账户封存期间,除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外,仍享有提取、对账、查询、投诉等相关权利。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有何要求1、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具体材料下面有介绍:庆搏离职时,企业会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连同复印一份一并带着;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姿闷印誉册祥件还有公积金存折。2、公积金也不是随意提取的,应注意: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的公积金存储余额;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办理一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的购房贷款本息。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3、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公积金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拿着回执单到指定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最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
⑶ 我要在单位辞职,离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下: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辞工如何领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⑷ 员工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一)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员工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离职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4)辞工如何领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