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取消
注销公积金要去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回条件:
离退休:答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② 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注销
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流程:
(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实施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二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③ 住房公积金怎么销户
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同样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销户手续。办理销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及身份证。
(2)具有本市户口调离本市的,应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及调出单位证明办理销户。
(3)具有外地户口的职工调离本市,应提供外地身份证、户口本及调入单位证明办理销户。
(4)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国外定居证明办理销户。
(5)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办理销户。
④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消账户
(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提示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单位经办人确认单位账户余额为零,结转人数为零(若结转人数不为零时,单位经办人需填写好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才能办理。
⑤ 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销户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持相关资料与证明向单位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三版联的《住房公积金缴权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初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有接收单位的,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申请人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申请人。
3、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持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以及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交由公积金中心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并鉴章。
4、银行销户。单位持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手续。银行按照中心要求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办理销户方法,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销户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⑥ 公积金账户可以注销吗
不可以个人注销。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撤销、解散、破产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一)注销登记前,单位按规定办理账户清理。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公章己销毁的,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证明),连同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服务网点应收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四)单位无法联系,经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单位已注销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⑦ 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取消
(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专销、解散或破产等属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提示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单位经办人确认单位账户余额为零,结转人数为零(若结转人数不为零时,单位经办人需填写好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才能办理。
⑧ 住房公积金怎样才能销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能注销,具体流程如下: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单回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撤销、答解散、破产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一)注销登记前,单位按规定办理账户清理。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公章己销毁的,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证明),连同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服务网点应收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四)单位无法联系,经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单位已注销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⑨ 公积金如何注销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9)怎么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