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离职后原单位一直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1、离职后原单位一直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合法的,五险一金是国家劳动法强制内用人单位为员工缴容纳的员工福利。虽然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但是这个公司的义务,你无需退回去。如果公司用别的途径去克扣你的其他劳动所得,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后向劳动仲裁求助。相关的证据可以是: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工资卡明细,参保凭证等。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贰』 单位为职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该缴多少
持卡人可查询信息项目包括:个人总帐信息、个人结息对帐单信息、个人明细帐信息、内公积金管理部容门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可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
查询途径:
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叁』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是以单位为单位进行的。代理网点不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业务。以单位为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是以汇缴的方式进行的。所谓汇缴,是指单位从工资中扣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后连同单位补助部分,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一并交缴到代办网点。由网点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开户)汇缴步骤如下: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见表1此表一式二联)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见表2此表一式二联)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见表3此表一式三联)
单位开据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相应金额的转账支票或现金。并购办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操作员收到单位交来的票据,经核对准确无误后将表1、表2、第一联,表3第一、二联盖“银行受理凭证专用章”和经办人私章,交给汇交单位作记账凭证。
等转账支票款项到我中心指定账户后(以到帐的进账单为准),操作员应把表1、表2第二联,表3第三联联同进账单放置一起,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将此单位公积金记入计算机单位账户。
单位开户操作;进入单位账户管理——单位开户——输入有关信息后保存,提示“开户成功”。
个人开户操作;进入个人账户管理——个人开户——输入有关信息后保存,提示“开户成功”。
进行单位或个人开户时,操作员应根据单位购买的公积金查询卡号输入单位或个人编号。
单位住房公积金没有变更时按以下步骤进行:
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开据与之相应金额的转帐支票或现金一起交来。
操作员收到票据后,进入单位账户管理——单个单位信息查询——要与系统数据库核对该单位公积金缴至月份、人数、月缴额。确认正确无误后,由操作员在“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第一、二联盖“银行受理凭证专用章”和经办人私章。交给汇缴单位作单位记账凭证。
等转账支票款项到我中心指定账户内(以到帐的进账单为准),操作员应把“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第三联连同进账单放置一起,作为记账凭证附件,将此单位住房公积金记入计算机单位账户。
单位正常缴存;进入账务管理——录入进账单——新增事务——根据进账单输入有关信息后保存。提示“保存成功”。进入单位缴存——输入单位编号——缴交性质(正常)——保存——事务。
『肆』 被单位开除后,已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领取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版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权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伍』 我现在的单位已经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我可以用这里面的钱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回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答、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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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原单位已给缴住房公积金新单位可以重复交吗
转移过去就可以了。
公积金转移流程: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柒』 单位给我缴的住房公积金去哪了
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归于个人所有的,是存放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单位已经缴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捌』 单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职工如何查询
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查询,如果对账户的存储余额有专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属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