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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基数

发布时间:2020-11-25 23:33:58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计算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在岗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1)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1、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5、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6、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参考资料:

住房公积金_网络

㈡ 住房公积金具体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1.缴存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个人和企业比例

1.缴存比例政策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6%,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到8%,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公积金的缴交率为10%,较低不低于8%。

月缴存额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并有所在单位按其工资每月从中代扣代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单位缴存比例。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3.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为了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准确和资金安全,单位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应当填报《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如实反映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基本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填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上的有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审核和管理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登记填报对象

填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登记填报内容

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中如实、准确地填写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职工人数、汇缴人数、工资总额、汇缴总额、发薪开户银行、发薪户账号、发薪日、单位性质代码等。

(2)职工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月缴存额)等。(3)承办银行情况:包括经办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表编号、银行代码、网点代码、系统单位代码、住房公积金账号等。

3.登记填报程序

(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

(2)单位按照新《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本年度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缴存金额。

(3)单位将填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送达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进行审查,审核缴存职工范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月缴存额等基本情况。

确认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编号(或单位账号),填写各代码标识后,交由单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5)受委托银行依据单位送达的经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另外根据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㈢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住抄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存额是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其中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一般为5%-12%。

但因为有的公司职工工资很高或很低,所以多数城市也会规定缴存基数上限以及下限。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地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地方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每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

㈣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怎么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4)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㈤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缴存计算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公司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缴存比例为12%,则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939*12%+5939*12%=713+713=1426元。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举例】上限缴存额计算按今年缴存基数上限16500元,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则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16500×12%+16500×12%=1980+1980=3960元。

下限缴存额计算按今年缴存基数下限1630元,缴存比例下限10%计算,则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630×10%+1630×10%=163+163=326元。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上下限与正常缴存职工保持一致,缴存比例目前暂定为20%。

㈥ 杭州住房公积金基数2000 个人每月交多少

你个人应该缴纳240元/月,单位也应该为你缴纳240元/月。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6)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自2018年7月1日起,杭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2018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7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控高保低”规定,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311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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