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房子多长时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提取时限:提交申请后三天内到账。
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为准
⑵ 异地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还款,到公积金交纳的城市办理。当地公积金都有官网,您先咨询清楚,别白跑了。
⑶ 在外地买房怎么提取上海的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二、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三、办理流程:
1、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3、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3)买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⑷ 在外地买房怎么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攻略是无数想要在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的外地人所关心的话题,外地人因为不具有上海的户口,在购房的方面是无法拥有上海本地人的优势,特别是在楼市的调控政策之下,“限购令”的出台又给外地人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政策层面增加了一重困难。那么外地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的攻略有那些?请听小编为您解答外地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政策。
买房规定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的政策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的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其中包含新建的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买房准备材料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的政策拥有1套及以上的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2年之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不能购买。所需材料: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薄。
10大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的规定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房自住的;
2、出境定居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
1、非按揭用外地公积金买房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要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结语:因此,从以上就可以看出,相比较上海本地人而言外地人是多了一些限制政策的,只要您符合上述政策的条件,那么外地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不再是一个梦。希望小编为您解读的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攻略能帮助到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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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1)办理条件:
①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②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其他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④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自愿缴存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⑹ 买房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专取职工住房公积属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