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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发布时间:2020-11-26 01:50:14

1. 房屋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 修房子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
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翻建 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 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 翻建自住住房 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村委会证明(证明上加盖所在地房地产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乡镇级)公章);
2 、提取人配偶户籍证明;
3 、提取人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相关证明;
4 、《结婚证》;
5 、提取人身份证;
6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大修自住住房 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 过 12 个 月;
3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 提取人大修住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经办人 需提供 身份证 。
————————————————————————————————
楼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想办法……

符合条件就按正常流程走,或者通过“关系”等其他渠道……

3. 房屋大修可以把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吗……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4. 翻修、大修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麻烦告诉我

答:房屋复的修缮工程,按照制房屋的损毁情况,可以分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只有在翻修和大修的情况下,职工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修、小修房屋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翻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身份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房屋质量鉴定属危房的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

5. 为什么说大修住房和建造翻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6. 翻建,大修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因大修、抄翻建自住房屋,首袭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7. 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明

大修住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不同地区需要的材料不同,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7)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也由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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