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公积金约定提取怎么办理
北京公积金约定提取怎么办理?当然根据公积金的流程来办理了。
⑵ 如何终止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因职工个抄人申请,单位经办人袭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管理部接柜人员操作登记终止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⑶ 如何终止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权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⑷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如何办理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④《契证》原件;⑤借款(或抵押)合同原件;⑥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⑦近期(3个月以内)《银行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⑧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⑸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什么意思
是与银行约定好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的银行业务
⑹ 北京住房公积金问题: 公司给了我约定提取确认表,表格中还有一个首次约定提取日,这个是什么
首次约定提取日是指首次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日期,到账时间为“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6)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扩展阅读: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公积金提取
⑺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⑻ 公积金约定提取怎么办理
公积金账户处于缓缴、封存、集中封存状态的人员,及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二、怎么办理市属公积金约定提取?
办理市属公积金约定提取流程为: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1)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2)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可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确认提取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三、怎么办理国管公积金约定提取?
办理国管公积金约定提取流程为:
1.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此材料为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版系统经查询后自动生成打印出的材料。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在同一页进行复印);
3.《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给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统一负责办理。
四、哪些情况下约定提取会终止?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职工想要重新办理约定提取,需先终止原约定提取。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⑼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每三个月打款是自动打款吗日期是同一天吗
是自动打款,日期抄不是同一天的。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9)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⑽ 公积金约定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判山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早笑、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陆冲含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