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什么地方
在凤凰东路上,市政府往东,法院的东面,和计生委在同一栋楼上,应该很明显,因为门口有很醒目的单位名称
㈡ 泰州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哪位晓得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2、职工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4、职工持审批后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办理取现或转账手续。
*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不需要到单位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已注销单位职工无法到单位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的,凭单位注销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㈢ 在外地缴纳公积金 能在泰州买房吗
可以的,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㈣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泰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代表泰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注册资本:89.33万人民币
㈤ 泰州公积金贷款怎么算
一、泰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35万。
借款人家庭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此前的3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借款人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此前的40万元调整为35万元;申请购买二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此前的4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二、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要根据泰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来确定,根据该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泰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泰州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泰州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泰州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泰州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购买第二套泰州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二、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㈥ 泰州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泰州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有贷款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住房公积金部门受理人员对材料初审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并签署意见。
再由中心分管主任审批、加盖公章后,大厅工作人员须当面点清材料,及时打电话通知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最后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转贷款资金。
(6)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买自住房(产权所有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条件:符合申请人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
5、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先核查个人征信,如征信不良不予贷款及担保。
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
3、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二次贷款不低于房屋总价4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有效期6个月的原件;
4、购房合同(须网上备案)的原件;
5、保证函的原件两份。(由开发商提供并填写,并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㈦ 泰州市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公积金最低基数: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公积金最低缴费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㈧ 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怎么提取,有什么相关新政策
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买房租房版)
二、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