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登陆不上,老显示网页走丢是怎么回事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⑵ 天津市公积金查询都有哪几种办法
一:网络查询
通过卡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是在管理中心的网上(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网上查询系统才行)进行查询。
市民可随时登录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fgjj.cn/index.cms进行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事业单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成立,是直属于市政府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三:电话查询
自2012年12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由96266变更为全国统一的客服热线12329。为确保平稳过渡,原客服号码96266并行使用至2013年3月31日。天津市短信客服号码仍为106350096266
据介绍,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为广大职工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投诉建议等基础服务,具体使用方法不变:
1键:住房资金个人账户查询。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三类账户缴至年月、月缴存额和账户余额。
2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进度查询。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款银行受理申请到当前已办理时间、当前办理部门及环节。
3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情况查询。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至年月,累计偿还本金、利息及罚息,贷款余额。
4键:人工咨询为您提供国家和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相关政策及业务操作问答,包括各项业务办理的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及相应时限规定和办理网点的咨询服务。
5键:服务投诉主要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单位不缴、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投诉。
6键:查询密码修改。用户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号(12位)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修改查询密码,仅作为自助查询使用,不影响柜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所使用的密码。
四:其他方法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天津工行近期研发投产了天津网银公积金实时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天津省内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普通单位,均可实时查询公积金交易信息。
公积金中心可以查询本地或本中心下所有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本信息和交易明细,普通单位可查询本单位的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本信息和交易明细。其操作十分简单,客户登陆工行企业网上银行后,点击企业网上银行中的“分行特色”链接,选择“公积金查询”菜单,即可进入公积金实时查询系统,根据需要进行相关查询。
为进一步方便客户,接下来天津工行将加强和公积金中心的联系,升级系统,尽快全面推出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还贷账户服务,有效减轻客户还款压力,为客户提供全面、贴心的服务。
⑶ 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网上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二、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单位应在每月发薪日后5日内按月汇缴。若有职工少缴欠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业务。
2、从办理途径分,可通过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3、从资金的支付方式分,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缴存手续的,可通过提交支票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网上缴存的,只能通过委托划转方式进行支付。其中,单位采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资金的,需要事先与中心签订相关划款协议。
三、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⑷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手续时什么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等。辞职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理。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照前款第(四)、(五)、(六)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扩展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二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⑸ 如何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 根据语音提示 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 便可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⑹ 天津公积金怎么查询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⑺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
以下是各部的地址:
和平管理部
23395270
张友民
和平区解放北路88号
河东管理部
24417633
周刚
河东区华兴道建行华兴支行
河西管理部
23262055
王向红
河西区广东路与永安道交口泰达园底商
南开管理部
27413007
张景春
南开区鞍山西道351号
河北管理部
24457395
徐国平
河北区平安街68号
红桥管理部
87729935
朱晴
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5号楼底商
塘沽管理部
25798581
常青
塘沽新港二号路2-1259号
汉沽管理部
25666887
许治
汉沽区新开中路88号
大港管理部
63310076
王绍龙
万欣街与石化路交口
东丽管理部
24966285
李寒冰
东丽区先锋路27号
西青管理部
27917755
邢维娟
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津南管理部
28397065
王政
津南区津沽路178号
北辰管理部
26912491
陈琰
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
宁河管理部
69590013
王韬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5号
武清管理部 29321715
齐启生
杨村镇雍阳西道与新华路交口武清建行大楼
静海管理部
28911711
李一平
静海县静文路中部建行大厦
宝坻管理部 29223261 张彤宇 宝坻区建设路110号
蓟县管理部 29120906 常世杰 蓟县中昌北路中段路东
开发分中心 66224162 陈学焕 开发区第一大街86号泰达市民文化广场
铁路分中心 26183547 张伟民 河北区中山路22号
大港油田分中心 25926011 徐飞 大港区三号院油田集团建行后三楼A443
贷款业务管理部 23391040 姜浩 和平区睦南道149号
⑻ 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5年可以提取, 想提取的话找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8)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扩展阅读:
如果是房屋装修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规定的房屋和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用房、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没满当地缴存要求的时限;不能办理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已经在贷款中,未还清不能办理下一套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你在本地购房,不能办理贷款。
四、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新政策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在职工租房期间进行上门核实,一旦发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用于租房,或租赁住房未用于自住等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纠正,职工应全额归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