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5月6日经阜阳市编办批准成立的,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现有职工三十人。
2.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旬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存提取咨询电话是2184121、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2178373、监督举报电话2184127。
3. 阜阳自建房如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阜阳自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到账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4.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取出来完吗
不可以的,但是可以在合肥工作然后转到合肥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5.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历史发展
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财务科四个职能科室,下设三个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即太和县管理部、阜南县管理部、颍上县管理部。其前身是于1992年经原地区编委批准设立的阜阳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地区房改办。2002年10月,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后,与阜阳市房产局(房改办)分离。2002年11月27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审核,批准单独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即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是在阜阳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受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负责对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具体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6. 阜阳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买车吗
当然不行,你可以以维修房屋的方式来取出
7.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预约办事,什么时间可以预约
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预约办理
8. 阜阳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需提供个人提取申请、所在单位证明及以下相关手续:
(一) 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时提交:购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票据或提供契税发票及《房屋所有权证》;
(二)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三)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关建设、房产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部门出具的受理单、契税发票、地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
(五) 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
(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 出境定居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时提供借款合同及还款证明。
(九)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薄、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十)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注销死亡职工户口薄;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十一)、调出阜阳行政区或考取脱产研究生的,提供调动行政介绍信、录取通知书、户籍迁出证明等相关手续;
(十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两年以上未能再就业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两年以上下岗证或失业证。
9. 阜阳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天多少号
阜阳提取住房抄公积金只袭要符合正常的申请提取条件,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上班时间去申请即可办理。
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
1、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