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昆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是多少,最低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只能单位缴纳,个人无法缴纳,直接从工资扣除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
Ⅱ 昆明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为本卡帐号的后6位。
Ⅲ 昆明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才可以提取,有电话吗
昆明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有人帮忙,肯定容易取。
Ⅳ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办公时间周六周日办理业务吗
昆明市住房公来积金中心,周六周日不办自理业务,因为不是上班时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公时间是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一、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
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 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 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 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 审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 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 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 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 指导、监督分中心、管理部的工作,协调处理各县(市)区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
Ⅳ 昆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上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个人公积金查询”项输入你的身份证号和密码就可以查询了
Ⅵ 昆明要是离职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啊
你好,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希望可以帮到你。
Ⅶ 云南省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3层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Ⅷ 昆明如何查询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公积金啊
昆明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有五种,需要查询昆明公积金的可以详细了解版:
1、登录昆明住房公权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网上业务大厅进行查询
2、通过手机客户端“昆明公积金”查询
3、通过官方微信“昆明公积金”查询
4、通过拨打12329昆明住房公积金热线根据语音自助查询
5、通过各业务网点的自助终端(即自助查询机)查询
【备注】
前四种查询昆明公积金的方式需要先通过中心线上渠道(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行注册设置公积金密码后才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而个人线上注册请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注册指南》进行操作,如职工因个人信息无法核实导致不能在线上办理的请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柜面咨询办理。
另外,省直机关职工个人线下注册请到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如下:
1、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出境定居的;
7、应征入伍的;
8、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
Ⅸ 昆明的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可以提取啊
提取条件
一、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新房在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按揭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3、自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可提取人:建房人及其配偶。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且五年内没有以大修该套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5、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6、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的。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
7、购买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如新旧住房有差价,需要职工另外出资补交回迁房房款的。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
二、租房居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品房(二手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且已办理购房贷款并在还款期间内的;
(2)在还款期间内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在提前还款年度内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2、已经提前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办有住房贷款,从提前还款(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之日起一年以内,在累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时,可以提取提前还款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缴存账户上的余额不小于5000元;提前部分还款后,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不小于5000元;
(2)申请全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余额本息。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4、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
(1)职工购房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与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
(2)如本人缴存账户余额不够每月扣划的,则需要扣划配偶缴存账户;仍然不够扣划的,还需增加一个储蓄账户进行扣划;
(3)中心根据协议在每月还款日由系统自动按其提供的账户依次进行扣划;
(4)扣划后中心系统将短信通知本人。
可扣划账户的职工: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
四、离休、退休的
1、职工已达离退休年龄且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可提取人:离退休的职工。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可提取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继承人。
六、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可提取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2、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
(1)职工因工作调动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职工新的工作单位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已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可转移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的职工。
3、缴存关系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因工作调动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办理转移确有困难的职工;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可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的职工。
4、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户口在昆明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已经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2)户口在昆明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男职工已满50岁,女职工已满45岁;
(3)户口不在昆明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的;
(4)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可提取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5、托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为单位撤销、改制、破产、解散等原因,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和工资关系,男职工年龄未满50周岁,女职工年龄未满45周岁的情况下,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到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了公积金托管手续。
可提取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的职工且已经满两年未再就业的,或者在托管期间男职工年龄已满50周岁,女职工年龄已满45周岁。
七、出境定居的
1、职工已经出境定居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可提取人:已经出境定居的职工。
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
1、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之一患有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的。
可提取人: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
2、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职工家庭。
可提取人: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
九、无房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的
1、低保家庭生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可提取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及其配偶。
2、低保家庭用于子女大学学杂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的职工。
可提取人:职工及其配偶。
一、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新房在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有贷款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3、自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土地使用证》或《临时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城乡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协议)、购买建材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大修施工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
(2)本人或配偶的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的,可以提供本人或配偶的临时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审批表;
(3)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5、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6、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建房协议以及购建房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7、购买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回迁协议、交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二、租房居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1、公共资料:单位提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
2、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还应提供租金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或租房协议);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农村住房等房源),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
3、在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各管理机构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所属的其他县区租房居住;或者在昆明市所属的其他县区管理部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按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在租房当地有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租房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申请人提供在所租房屋当地工作的工作证明时,如果属于分支机构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来证明;如属派驻机构(或网点)的,可以提供总部人事部门证明或相关文件证明;铁路、石油行业的职工,根据实际租房情况,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无房证明查询:
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除公租房、廉租房外),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须由租房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的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在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所提供的无房证明须同时包含在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范围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房产信息查询证明。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品房(二手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经过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2、已经提前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验证原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身份证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只验证原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离休、退休的
1、离(退)休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
2、所需提取资料中,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职工生前有遗嘱的,继承人提供遗嘱、公证书、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证明、财产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的提取证明;
2、职工生前无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须提供继承公证书、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提取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
3、继承人对继承或者遗嘱有争议的,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4、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调动文件,职工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证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
(2)单位提取证明及职工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关系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调动文件;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出境定居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出境定居的迁移证明、护照;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
1、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1)患者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疗交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用结婚证,子女和父母关系用户口册,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
(2)所需提取资料中,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住房公积金
(1)当地民政部门证明、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册,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九、无房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的
1、低保家庭生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低保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和待业证;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2、低保家庭用于子女大学学杂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低保证、职工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材料、子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交费发票或者交费通知;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
非电子结算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持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柜员审核:提取专柜的柜员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退件并告知理由;符合提取条件的作系统录入;
3、打印凭证:对符合提取条件的,柜员打印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凭证》,由提取职工确认提取信息;
4、凭证传递:综合柜员盖过印鉴的付款凭证传递到指定的付款银行;
5、银行付款:职工持身份证到指定的付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账提取。
电子结算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持提取资料及个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柜员审核:提取专柜的柜员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退件并告知理由;符合提取条件的作系统录入;
3、对符合提取条件的,中心与银行从系统后台对接数据,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到职工本人储蓄账户内,并打印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由提取职工签字确认提取信息。
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
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附近公交站:
得胜桥(青年路)-公交站180米
途径公交车:1路 、59路 、63路 、91路、 112路、118路 、129路 、161路、 207路、207路途经文庙站回程、 a2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