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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

发布时间:2020-11-26 07:50:33

A.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与贷款可否同时发生

不可以的。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

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1)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扩展阅读: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B.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 里面的余额怎样取出来

一、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办理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提供。

(2)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扩展阅读: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

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C. 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办理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情况如下。
1、购房提取:
公积金不只是可以申请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出来补贴购房房款,这一点可能有一些购房者不清楚,虽然公积金贷款利息相比一般的商业购房贷款要低得多,但如果购房者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就可以考虑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购房者可以考虑以买房的名义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取公积金贷款账户的金额来作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支付租金:
就算是不买房子的朋友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比如说现目前还是处于租房子住的朋友就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支付租金,随着房价的上涨,房租也跟着上涨了不少,如果想要租一个环境比较好的房子,租金其实也不便宜,并且现在交房租都是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一年的交,一次性要交那么多钱,压力还是蛮大的,如果租客当时正好没那么多钱,则可以考虑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周转一下。
3、翻修住房提取:
有些朋友不喜欢城市的生活,更喜欢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地方,这个时候,购房者就可以考虑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翻修住房,修建一栋房子的成本虽然比在城市中买房子要少一些,但需要的钱还是挺多的,其实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时候提取使用,不清楚的朋友也可以跟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大多数的城市都是支持的。

D.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现金吗

公积金是可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但每次提前需要有余额500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2、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4、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5、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4)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扩展阅读: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 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吗

,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的职工,也可进行还贷提取。
200多个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开始受理纯蚂源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包括非按月还贷提取以及按月还贷提取业务。且暂不采取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按照相关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判滚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如果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同时,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掘物余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F. 有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6)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G.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里面的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内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容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以下为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H.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手续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公积金住房提取和贷款提取扩展阅读: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网络-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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