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可以提取湘潭公积金用于房子的装修吗
可以啊,这种属于公积金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B. 湘潭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怎么提取湘潭住房公积金
可以,你可以以房子需要装修为名义提取公积金的,但如果没有住房贷款的话,只能装修提一次,以后就没机会了。
C. 我现在首次提取湘潭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8种情形复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制: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D. 湘潭市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专房公积金账户属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具备上述相应证明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E. 湘潭离职可以马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我是山东的,我们这里只要你有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就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出走。
F. 长沙人长沙公积金.买湘潭的房子可以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在异地购房也是购房行为的一种,只要购房者出具购房合同和发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但是住房公积金并不能直接提取买房,如果想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必须要先用自己的钱来支付房子的首付,然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贷。目前要看湘潭有没有限购,如果没有限购你就可以去在付完首付后进行公积金提取来还房贷了。
G. 湘潭的住房公积金长沙可以用吗
湘潭的公积金长沙可以用于贷款购房,异地贷款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H. 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
一是坚持常规延时服务。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范围内,因当日工作业务量大或服务对象需要,服务窗口主动延长工作时间,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应。延时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群众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遇有群众办理事项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结的,下班时间顺延至事项办结为止。
二是推行固定时点延时服务。针对每周一和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业务量明显增大的实际情况,为缩短群众办事时间,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推出提前上班半小时、推迟下班半小时的固定时点延时服务。通过窗口加班加点,拓展了服务空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办事需求。
三是推出住房公积金预约服务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创新服务形式,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预约服务制度。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可提前预约具体业务事项和办理时间,大大减少了职工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为更好地发挥预约服务的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了预约服务电话并开通了网上预约通道,预约人可通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登录中心网站(www.gjj.cn),预约未来三个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目前推出的预约业务类别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业务可即时办理。
四是推出周六工作制。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推出“周六工作制”。
I.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内设6个科室和湘乡市、湘潭县、韶山市三个管理部。
一、 综合科: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劳动人事、考勤考核、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生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
二、 归集支取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催缴工作;负责拟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调整的审核、开户登记审核;负责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变更登记。
三、 个人贷款科
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贷款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职工购、建、(大修)自住房抵押贷款的调查、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催还和抵债资产的处置和管理。
四、财务核算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各类财务预、结算及财务报表;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各类财务统计和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行政财务管理工作。
五、 稽核(监察)科:
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核算进行稽核检查;负责审计、监督各类财务开支、预算执行情况。
六、 科技科:
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运行畅通;负责中心计算机设备的采购、维护及有关对外的联络工作。
七、湘乡市管理部:
湘乡市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负责湘乡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个人购、建房贷款等业务。
八、湘潭县管理部:
湘潭县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负责湘潭县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个人购、建房贷款等业务。
九、韶山市管理部:
韶山市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负责韶山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个人购、建房贷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