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行查公积金方式有哪些
一、查询方法:
1、登录个人网银,通过“我的账户—账户查内询—其他”选择公积金账户查询;
2、通过容建行官网首页“账户查询—马上查询—公积金查询”,按提示填写信息查询。
3、还可通过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柜台或自助设备查询。如所在地区未开通银行渠道查询,请通过所属公积金中心查询。
二、手机银行查询步骤如下:
1、在建设手机银主界面中,找到“我的财富中心”选项,点击进入。
B. 建行说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同时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还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除此之外,联名卡还可办理存款、取款、工资代发、转账汇款、刷卡消费等各种银行业务。
C. 只要是建设银行就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是的,必须是指定的建设银行才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D. 建行住房公积金在 网上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4)建行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 在建行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
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
买拆迁还建房的,
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
《拆迁还建协议书》
及交房款收据;
(二)
自建、
翻建、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
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
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F. 怎样进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查询
1、首先网络搜索建设银行app,点击下载,然后安装到手机内。
建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说明: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和转移作业运行条例”的要求办理转让。来自不同地方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平台处理来自不同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征收和贷款业务要求的通知”。
G. 建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7)建行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H. 为什么办理公积金都在建行
因为按原来的银行体制,建设银行是政策性银行。建设方面的资金归口在建设银行。政策性资金多在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也是属于建设方面的资金,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管理公积金。
I. 在建行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