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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买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1-26 11:01:18

A. 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吗

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B. 在异地买房,可以取用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吗

在异地购房是购房行为的一种,只要购房者出具购房合同和发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但是住房公积金并不能直接提取买房,如果想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必须要先用自己的钱来支付房子的首付,然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贷。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异地买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用公积金异地购房

1、咨询贷款政策

首先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提出贷款申请

然后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确认,看看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相关资料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贷款者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

C. 在外地买房子.请问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办理了联名卡,还能按月提取。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北京工作并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地人口,他们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此外,异地购房市民即使全部提走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仍可在北京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由于目前各地公积金中心相对独立,并没有互联办公,北京公积金中心目前不能为这类异地购房的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
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次性付款购房者: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身份证、提取储蓄账号。
贷款或分期付款者: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提取储蓄账号。
二手房购买者: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提取储蓄账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

D. 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异地买房吗

可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总体平稳。201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度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

(4)异地买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对于异地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E.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可以办理异地贷款,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咨询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回心。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答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F. 异地贷款买房了,上海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可以按照上海市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提供证明到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之规定: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前述职工除应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证明材料。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本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2)购买外省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户籍地证明材料。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6)异地买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办理时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三个工作日内)。

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G. 异地买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这种规定合理吗

异地购房可用公积金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中规定,只要由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就能办理住房贷款,为更多到异地置业的市民提供了更大方便。同时规定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具有本市户籍的市民也可以在青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过去本市规定,市民如在青岛以外的其他地区购买房子,不能使用个人的公积金申请贷款。而近日本市出台的有关公积金使用管理规定中,取消了这一限制。规定过去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异地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异地房屋的,由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向缴存职工出具统一文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市民可拿着相关证明申请贷款。

另外,对于一些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具有本市户籍的市民在青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取消了限制。新规定指出,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在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若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可凭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房首付款比例应在原规定比例基础上增加十个百分点。其中,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根据不同要求分别为 40%~6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分别为40%~80%。

记者还了解到,今后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如果原单位解散、破产,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或者原单位不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转移手续的,可由缴存职工调入单位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到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办理缴存职工账户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一、 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辅助帐簿,定期登记、核对帐簿,年末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二、 按月计提汇缴。工资岗位每月清理人员增减情况、工资变动情况,按文件规定的汇缴比率及缴纳基数,计算每人公积金的缴交额,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补缴清册”、“公积金汇缴清册”。从职工每月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一并转入暂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岗位复核每月应缴数,转账缴到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时取回 “公积金汇缴清单”。
三、 办理因人员调动、退休、死亡等原因的个人公积金领取手续(每月最多一次)。
(1) 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 收集办理个人公积金领取所需的有关资料。
调动:个人申请、调动手续、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查询卡。
退休:个人申请、退休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查询卡。
死亡:个人申请、死亡证明、个人查询卡。
(3) 拟定单位领取证明,并进行备查登记,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 办理领取手续,将领取总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院直财务科账上。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
四、 办理个人支取手续。通知本人或其近亲属到财务处领取,审核领条,账务处理为借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贷记“现金”。
五、 根据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利息清单,逐笔增加到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上。
六、 定期与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对余额,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并纠正。核对无误后,双方经办人在核对表上签字确认。
七、 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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