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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贷款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0-11-26 11:59:59

Ⅰ 成都公布公积金贷款细则 实施认房又认贷标准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Ⅱ 成都2017限购政策出来了 外地户口还可以购买二套房不

不可以。2月1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二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2)成都住房贷款新政策扩展阅读:

房价限购令,是指同一购买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该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该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该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Ⅲ 2016年的政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一套房未还清,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二套房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话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

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的。

(3)成都住房贷款新政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更重要的是,《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进行了更强的限制,即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此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

新政实施后,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Ⅳ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啊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专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属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Ⅳ 2017年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三套房如何贷款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三套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新国十条”其中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5、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6、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7、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8、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5)成都住房贷款新政策扩展阅读:

二套房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Ⅵ 成都市对于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规定

成都市对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新增加了两种提取的情况,同时也取消了两种提取的情况,除此以外,在提取方面也做了一些优化管理的规定。

取消提供的资料

1、还房贷提取公积金不需要房屋抵押的相关合同。

2、如果是自己建房或者是翻新房屋提取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有国土局的相关批准文件。

3、自己、另一半、父母或者是子女有重大疾病需要提取公积金并不需要相关的困难证明。

4、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两年而且没有再工作需要提取公积金、不是本地户口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不需要再提供相关的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上面就是关于成都市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新的规定说明,从这些规定里可以看出,目前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已经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而且,在手续方面也变得简化了很多。

Ⅶ 成都住宅贷款条件

a、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b、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c、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d、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e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Ⅷ 成都2018年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成都2018年买房条件

(一)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二)在成都买房条件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3、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二、成都买房新政

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非限购十二区户籍,且不满足24月连续社保的购房人没有限购区的购房资格,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

三 、成都买房需注意

一是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是购房人要将《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三是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承担住房买卖合同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合同解除后的经济损失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8)成都住房贷款新政策扩展阅读: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参考资料:成都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华律网

Ⅸ 成都第三套住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有什么限制

成都三套房贷款政策:目前的政策是如果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符合资质的情况下想购买第三套房,无论是公积金还是商贷都是拒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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