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供资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标明合同编号、卖方单位名称、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设计用途、购房地址、房价、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章等信息的所在页。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一次性提取合同签订日或房屋所有权证出证日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如果您购买二手房
提供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权证出证日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希望可以帮到您。
B. 河北省沙河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贷款条件
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含补缴),信用良好,收入稳定,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职工(男职工55周岁以下,女职工5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程序
1、准备有关资料。填写《住房公积金定期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夫妻双方单位、经办人预留印鉴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
2、单位统一组织。单位统一收集职工的证明资料,集中整理后统一报送。待中心审核后,按中心约定办理时间组织本单位职工统一办理。
3、本人授权确认。夫妻双方按单位通知持身份证、联名卡到公积金管理机构授权确认。
贷款额度
自行缴存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除根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房屋总价一定比例、最高额度等综合测算外,还不得高于当前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贷款额度为5000元的倍数。
参考资料http://info.shaheshi.gov.cn/content.jsp?code=758949901/2015-00002和http://ke..com/link?url=iV1iL9MfrSYkcnpU6pVI-hl27gmBJasBIxZ_-BipsDGXoXmLuoSxKNe7rCWlh-_3x7K6BNrQptUHjlY_i__cLp3RK0eRqTdQG2R_H7bcjr6-_-LQ#4
C. 河北唐山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
只要拿着你的贷款合同和一年的还款证明就行,不需要打征信报告了。
D. 河北省冀中能源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回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答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E.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能够按月支取吗
对,北京已经可以按月支取住房公积金,但一般情况还是每三个月支取一次
目前河北还不可以按月支取住房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用途原则上还是主张与满足"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这项条件的,所以按河北省总体房价来说,一月一取恐怕还得等段时间,毕竟北京的房子比较贵嘛.
下面是河北省石家庄支取公积金的条项,你参考一下吧!
支取范围: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第五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六条 符合第四条(一)至(三)项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 符合第四条(四)至(十一)项及第五条支取条件的,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三章 支取额度
第八条 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支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费用。
第九条 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支取条件的,在还贷期内,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第十条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三个月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每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期间应支付的房租。
第十一条 符合第四条(四)至(十一)项及第五条支取条件的,可支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
F.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2.购二手房提供买方、卖方、中介三方买卖协议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3.集资建房提供购房协议及票据,单位还应当提供发改委批文、自建住房批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坐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坐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5.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坐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坐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修房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证明(省直公积金贷款除外);
三、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提供有关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
四、支付房租的
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结婚证;
五、支付物业费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
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或退休审批表;
八、出境定居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户口迁出石家庄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非石家庄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本人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三、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以上或未满两年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
提供集中封存通知书、身份证;或者相关提取证明材料;
十五、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备注:1、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符合以上提取(一)至(十四)条规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符合以上规定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北省省直公积金网站。(1)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证明.
G. 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
住房公复积金的领取制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