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石家庄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必须有石家庄市户口吗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Ⅱ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出境定居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办理地点: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
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的: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首付款收据
(3)购买二手房的:
《房地产买卖契约》
《契税完税证》
(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
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
交房款收据
(5)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承办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预算或决算
原《房屋所有权证》
(6)离休、退休的:
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8)出境定居的:
《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
《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9)偿还住房贷款的:
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
(10)支付房租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
支付房租发票
《家庭收入证明》
(1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死亡证明》
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或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
Step 1 :提出申请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Step 2 :领取凭证
所在单位提供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Step 2 :填写表格
申请人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Step 3 :提交材料
Step 4: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
办理时间:3 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以上信息来源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
Ⅲ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
单位好像在和平路上啊反正对面就是省二院,往东是自由港,属于商业繁华地段吧。
孩子如果上学,可以选择临近学校的小区就行。
很不错的单位,虽然是个事业单位,但是收入绝对比其他行政单位高许多。
如果在办公室上班,那就爽死了,基本上没什么事情,如果在业务大厅上班,劳动强度相对比较高点,业务办事的人多,事情也多,当然,“小红包包”也多哦!
毕竟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性的,许多人在办理时会遇到很多难题,所以,经常会别人有求于你。
科室好的,当然是信贷科,不过一般的科员差不了多少,如果是科长,那油水就不一了。
Ⅳ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必须的合同备案后才能支取吗
您好,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
2、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二手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契税完税凭证。
4、在本市行政区以外购房的
(1)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籍地户口本;
(2)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三、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四、其他要求
(1)职工婚前单独购房的,其婚后配偶不可因购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3)所购住房近一年内进行两次以上交易(含两次)且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购房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
一、提取条件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职工在本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2、职工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省直、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借款合同;
(3)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三、提取额度
1、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取整到百元。
2、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金额为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还贷本息之和,取整到百元。
四、其他要求
1、银行的还贷明细须由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贷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
2、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3、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时,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想提取公积金?目前,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开通许多互联网渠道,其中“手机公积金APP可随时随地在手机上办理查询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还房贷等业务。
怎么办理业务呢?
通过软件商城或app store 搜索“手机公积金”客户端下载、安装。
选择“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进入手机公积金APP登录界面。
可选择三种方式进行登录:“账号登录”、“支付宝登录”、“刷脸登录”。(支付宝登录和刷脸登录可查看公积金缴存信息,办理业务需要先注册)
选择业务办理-我要提取,只要你符合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要求,就可以直接在手机办理以下业务。
Ⅳ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供资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标明合同编号、卖方单位名称、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设计用途、购房地址、房价、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章等信息的所在页。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一次性提取合同签订日或房屋所有权证出证日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如果您购买二手房
提供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权证出证日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希望可以帮到您。
Ⅵ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br> </br>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br>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br>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br> 2、离休、退休的; </br>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br>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br>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br>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br> </br>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br>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br>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br> </br>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 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Ⅶ 急求!!!!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如果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和户口证明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Ⅷ 石家庄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311-12329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石家庄市在各个地区都设有办事处,地区不同电话也不同,详情如下: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电话:0311-85290000
(2)桥西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市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0311-85296231
(3)长安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52号农行广安支行二楼
电话:0311-86675006
(4)桥东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311-86137010
(5)新华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8号一楼
电话:0311-85296760
(6)裕华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1号工行胜利支行一楼
电话:0311-89901002
(7)藁城管理部
地址:藁城市廉州西路27号
电话:0311-88163710
(8)晋州管理部
地址:晋州市中兴路240号晋州工商银行
电话:0311-80890966
(9)新乐管理部
地址:新乐市礼堂街46号建设银行新乐支行
电话:0311-88581477
(10)鹿泉管理部
地址:鹿泉市向阳大街鹿泉房地产管理处西楼
电话:0311-82188385
(11)正定管理部
地址:正定县常山西路52号正定中行院内
电话:0311-88018803
(12)栾城管理部
地址:栾城县鑫源路建设银行院内四楼
电话:0311-85503917
(13)井陉管理部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号工商银行208房间
电话:0311-89819038
(14)无极管理部
地址:无极县无极东路1号中国银行院内
电话:0311-85581603
(15)深泽管理部
地址:深泽县石油大街196号建设银行二楼
电话:0311-83522232
(16)行唐管理部
地址:行唐县工商银行3楼
电话:0311-82999903
(17)灵寿管理部
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1号工商银行西侧
电话:0311-82962889
(18)平山管理部
地址:平山县建设大街2号建设银行院内
电话:0311-82905601
(19)赵县管理部
地址:赵县柏林大街159号建设银行
电话:0311-84950234
(20)元氏管理部
地址:元氏县常山路北林业局4楼
电话:0311-84608159
(21)高邑管理部
地址:高邑县南星路中段财产保险公司院内
电话:0311-84030795
(22)赞皇管理部
地址:赞皇县城通府街1号县政府院内
电话:0311-84226966
(23)矿区管理部
地址:矿区中纬西路2号工商银行东侧
电话:0311-82074052
Ⅸ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缴费比例最低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5%,单位和职工各5%;正常个人7%,单位11%;有条件的可提高到个人10%,单位15%。
企业给你缴的越多越好,缴到帐户里就是你的钱,买房就能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