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汉一锄头打死城管被判死刑
中国那么多违章建筑!交过钱走了关系的就成了合法的,而被拆的就都是些即没走关系也没后台的了。真心为老汉觉得不值!就为了打死一个畜*,而被判死刑!不值!
『贰』 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城管被行拘,这样是否合理
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城管被行拘,在我个人看来合情合理更合法,这样才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据媒体报道,在重庆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城管人员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中,因水果摊主杨女士将葡萄放在店门口被认为是占道经营问题,随后与杨女士发生言语冲突。
也就是说城管执法队伍并不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即使遇到了摊贩的武力抵抗,城管执法人员也没有权利武力执法,可以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也不能用暴力代替执法。
各位朋友,你认为此事合理吗?欢迎留言。
『叁』 城管拉倒脚手架打商贩情况属实吗
这件事情应该是属实的,因为在定远县城管执法局的通报里面,已经表明了几名涉事的执法人员已经被停职了,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觉得城管好像是一个坏人,扮演着坏人的角色,因为我们经常能在网上看到一些城管打商贩,砸商贩的东西的视频,在民众看到这些的时候,也是感到城管是一个可恶的人,就好像当初的地痞无赖一样,但是却不能想到,城管的职责就是为了维护城市良好的容貌,如果在城管的多次提醒之下,商贩们还是对自己违规的行为置之不理,那么城管确实是应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
城管是作为一个城市的公众人物,也是作为一名执法者,他有自己的权利去对那些违规的行为进行指责,劝说,但是,拳打脚踢,不过民众安全的这个行为毕竟是不好的,因为他会给整个城管的身上抹黑,所以还是希望城管和商贩之间都能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指责,这样就会减少一个不必要的冲突。
『肆』 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最终结果如何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一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时,与一占道经营的女摊贩发生争执。城管队员执法时情绪失控追打摊贩,被摊贩随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处割伤。警方13日通报称,摊贩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警告处罚;但摊贩被追打时挥刀致城管队员受伤系正当防卫;城管队员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个老话题,但每次曝出相关事件,关注度都很高。原因在于,被城管打的大多为弱势群体,有些还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起早贪黑的低收入群体。整治占道经营是城管职责,市民也应积极配合,但如果暴力执法甚至对这些群体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舆论声讨。
发生执法冲突,与城管队员素质良莠不齐、城管部门管理有待加强密切相关。有些城管部门对少数人员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门管理者为了“简单高效”,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城管队员暴力执法。出现舆论事件后,对负责干部一批了之,或者对临聘人员一退了之,看似暂时平息了舆论,其实“治标不治本”。
(4)黄陂城管打人扩展阅读
事发经过
据报道,事发当天系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在对东海长洲片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据称,26岁,籍贯为四川平昌的水果女摊主杨某占道经营,城管队员将占道物品抬进店内并责令其不得再行占道,杨某表示不满,即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并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右手被果筐划伤。
事情到此,应该说水果摊女摊主杨某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如果城管队员报警,由警方出面处置,或许是最好结果。但是,据报道,29岁的城管队员杨某桥却与杨某发生争吵,且情绪失控,前去追打杨某,女摊主杨某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
『伍』 数名城管进屋殴打52岁男子,致肋骨折脑震荡,城管为何如此嚣张
云南曲靖一段视频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十多名城管冲到了一个房间当中,殴打一名岁的男子,只见他们先是将男子拖到房间的角落当中进行殴打,随后又将男子拖到屋外暴打,最终这名52岁的男子,三根肋骨骨折,还存在脑震荡。
未必是城管嚣张
虽说视频当中城管行为看起来很过分,但我们不知道在视频之外发生了什么故事,或许男子在视频之外做了什么挑衅,或者激怒城管的言行,也未可知。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更何况网络上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反转,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大家还是静等官方发布通报。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轻信,不轻传,城管和商贩之间的关系并非不可调节的,一出现事情,人们总是会觉得商贩处于弱势,而城管就应该被谴责,当然,打人这一点确实不对,城管也必须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这起事件应该让很多人反思,处理事情的时候应该懂得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以免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陆』 女店主被城管挥拳暴打,反击时将城管砍伤,算正当防卫吗
近日,在重庆南岸区涂山镇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城管在镇上巡逻执法时,发现了路边占道经营的水果摊,在执法过程中,城管追逐着水果摊女店主狂打,女店主在反击时将城管砍伤,那么问题来了,城管有没有资格在执法过程中追逐打人?女店主在反击时将城管砍伤算不算正当防卫?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
『柒』 城管执法拳击掌掴车主被停职,车主一点错没有吗
车主当然有错!怎么可能会没有错。
首先是车主违章在前,城管执法人员上前劝阻贴单,但是呢首先是车主父亲出来辱骂执法人员,这时的执法人员并未动手,可是车主父亲仍然不依不饶,仿佛他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又冲了上去打了其中一位执法人员两巴掌。迫不得已工作人员上前将车主父亲控制住,并且进行了报警处理。在等待的过程中,车主又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发生口角。自此工作人员没有按捺住怒气,也动手打了车主几巴掌
城管自己其实也挺无奈的,抛开一切不谈他们也只是混碗饭吃的普通人,但是他们的工作从一开始就避免不了要和别人发生这样那样的利益冲突,我只希望大家都能够互相理解,互相体谅。
『捌』 为什么城管打人都是不留余地不犯法吗
打人肯来定是违法的,现在网源络监督这么严,导致很多城管其实都不怎么出来管事,一般街上巡逻和维管的城管人员其实大部分是临时工,没有直接执法权力。
『玖』 城管因挪车起争执群殴店主夫妻,应该被开除吗
这种人应该被开除,并且要永久开出才可以。这对夫妻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这对夫妻车停到的地方阻碍了城管们出去,城管这种暴力执法的方式让我们觉得很不理解。
这些城管们如果正常执法,可以和这些小商小贩们好好说话,这段夫妻只是把车停错了地方,他们并没有违反当地的任何秩序,不应该受到城管们这样的惩罚。
『拾』 城管动手打人可以打回去吗
如果是城管动手打人的话,当然是可以打回去的,城管他并没有去动手打商户的这么一个权利,如果城管在没有任何的情况下就动手打人的话,你可以打过去,也可以到他们公司去进行投诉他。
春夏秋冬,四季轮回,伫立于茫茫天地之间,感受着匆匆岁月无情,如果说春天带来的是生机,夏季带来的是躁动,冬季带来的是萧索,那么秋天带来的则是无奈了。喜欢一个人徜徉在落叶曼舞的小径,或者是铺满青苔的空巷,任思绪被秋风渐吹渐远,直到被若即若离的惆怅占个上峰,也只好随宋玉同叹一声“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了。
秋天里秋风瑟瑟,落叶纷纷。每次读起古人的诗句,总是会被浓浓的悲秋情绪紧紧包裹,却又不欲挣脱,独自啜饮慢慢膨胀的忧郁与失落,也不知这到底是“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呢,还是“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反正悲秋之情古已有之,也不多我一个,且看看有多少敏感而又多情的诗人曾留下过怀秋舒怀的诗句吧。
《诗经》中的“秋日凄凄、百卉具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桑之落矣,其黄而陨”都是对秋发出的唏嘘。范仲淹的“碧云天,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所绘景色清微淡远之致,情与景交融,引人深伤。到后来王实甫在《西厢记》“长亭送别”一折中将此词稍加引发,改为“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更是令人迷离惝恍、怅然若失。“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是柳永的叹息,凄凄柳下,再会无期,能带走的似乎只有满怀的秋风。周邦彦的“秋阴时晴渐向暝,变一庭凄冷,伫听寒声”,写的是凄清旅途的寂寥无助。韦应物的《闻雁》:“故园眇何处?归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写的则是怀人思乡的落寞情怀。相比以上对秋的无奈,李白在感慨之余也尽显了豪放诗人的本色:“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总之秋天的景色大都凄凉,凄风苦雨,枯草落花,雨打残荷,雁鸣长空……然而换了不同的心境,诗句也会大不相同。刘禹锡就在秋风中找到了寄托,从感时伤怀中解脱了出来:“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杜牧也在《长安秋望》中望出了秋日的风清云淡,别有洞天:“楼倚霜树外,镜天无一毫。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
好喜欢秋天。家中的秋天是从衣着开始的。天气变凉,又穿起了长袖的衣服和长裤。在这秋天里,我的家变得更可爱了!
作为城管他没有这个动手打人的,这么一个圈里也没有动手去抢相换的东西,怎么这么一个权利?他这个是属于一个违法乱纪的一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