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平房五十平方有房产证土地证没分割现在要拆迁应如何拆
您好,关于拆迁的问题,您应该问拆迁机构的拆迁办负责人员进行询问。
2. 武汉黄陂木兰乡土地补下来了吗
木兰湖 东边的 边远地区,经济 和 西边 没有办法相比
3. 武汉市黄陂区工业用地地价
银行班间表:全365营业营业间周周五:午8点半午5点午业务量少减少营业窗口周六周、定假:午9点半午4点提供公业务办理
4. 超占耕地,应从重处罚——湖北省武汉市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是怎样
2004~2006年,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局3次协议出让建设用地共668.3亩给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标准工业厂房建设。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占地800.5亩,超出批准用地面积132.2亩,其中耕地94.8亩。其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超占土地处以罚款176.27万元。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殷昌云(副处级)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建华(副处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智文(正处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党支部书记刘行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黄陂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析】本案主要涉及在处理非法占地案件中,如何掌握处罚力度的问题。
本案中,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应以非法占地论处。武汉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法律条款的适用正确,但处理明显偏轻。主要表现在:
应根据罚款上限进行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罚款额为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案件中违法占地132.2亩,其中耕地94.8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由此表明该案件在非法占用耕地方面数量较大,而该案罚款却按照20元每平方米执行。当然,行政机关可以视造成影响的大小,掌握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应当加大对占用耕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应将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占用耕地数量94.8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司法解释,属于数量较大范畴,应当对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论处。
5. 武汉黄陂区最近由于强行拆迁房子打死人怎么没有人查处
第一,武汉黄陂区这次行动是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和填湖而建设的建筑物,不是强行拆迁;第二,行动过程中因受到违建人驾车冲撞执法现场造成执法人员多人受伤,没有打死人。
6. 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15500元征收农村耕地合理吗
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青松村近期会坼迁吗。
7. 听说恒大房产在武汉黄陂区正在开发个楼盘(武汉目前最大的)谁知道具体的位置和楼盘的名称
恒大名都,在巨龙大道上吧
8. 黄陂区武湖农场熟地队那块土地是不是被卖了13亿
你是不是问错地方了这里是足球专去
9. 武汉市黄陂盘龙城土地补偿款是多少房屋拆迁款是多少人均安置费是多少
亲爱的玩家抄您好
黄陂区农民宅基地区位价拆迁补偿标准日前获武汉市物价部门批准。
按规定,黄陂区将征用集体土地房屋宅基地区位划为三类:一类区为前川、武湖、滠口、盘龙城开发区以内的区域;二类区为天河、木兰、横店、木兰山以内的区域;三类区为蔡榨、蔡店、姚集、长岭、王家河、罗汉、李集、三里桥、大潭、六指、祁家湾以内的区域。
其中,一类区补偿标准:前川规划区以内的为90元/平方米,前川规划区以外的为60/平方米,武湖、滠口、盘龙城开发区建成区以内的为90元/平方米,建成区以外的为70元/平方米;
二类区补偿标准:建成区以内的为70/平方米,建成区以外的为50元/平方米;三类区补偿标准:建成区以内的为60元/平方米,建成区内以外的为40元/平方米。
据了解,集体土地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面积×成新系数)+(房屋占地面积×宅基地地区位价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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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武汉国土资源 现在是不是可以瞎卖土啊 黄陂区武湖农场高车村天天在卖土 当地居民无法出门 有没有人管啊
有证据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