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到财政局报考会计初级考试 要少的报名费啊我是武汉的!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市直各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外省市在汉单位、驻汉部队,有关大中专院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8]46号),以及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发[200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按要求正确录入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但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2009年考试报名,我市将实行网上报名(试行)方式进行。各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应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
报名工作一律由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办理,不得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时间
市直报名点资格审查于2008年12月5日—12月24日集中在市会计考办进行;
各区报名点资格审查于2008年12月8日—12月24日集中在各区财政局会计科进行。
五、报名地点
(一)区报名点原则上设在区财政局会计科;
(二)武汉市报名点设在汉口香港路11号武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服务大厅内。
六、报名程序和办法
1.网上报名(试点)
报考人员首先登录报名网站http://test.acc.gov.cn,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考试公告,按要求正确录入报名信息,然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在报名信息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照相、现场交费,并索取报名确认单。
2.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考生须按规定提供相关真实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参考资格,考后取消考试成绩。
七、考务费用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考办规定执行。
八、考试书目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九、准考证发放
考生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5月15日凭报名资格确认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十、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集中报名期间,各区人事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要同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合署办公,为考生报名提供方便。
(三)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确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市会计考办出具证明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成绩合格转档证明和拷贝档案调转软盘。
(四)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和市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事。
附件: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武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服务大厅 85746965 汉口香港路11号
江岸区财政局 82800075 南京路73号
江汉区财政局 85792353 新华下路15号
硚口区财政局 83787109 中山大道51号(东侧)
汉阳区财政局 84868600 汉阳大道594号
武昌区财政局 88077270 武昌紫阳路167号
青山区财政局 68865233 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
洪山区财政局 87406820 珞瑜路509号
东西湖财政局 83898406 东吴大道49号
江夏区人事局 87010705 纸坊北华街35号
蔡甸区财政局 69845647 蔡甸大道南侧
汉南区财政局 84852246 纱帽正街72号
黄陂区财政局 61001380 黄陂大道379号
新洲区财政局 86925826 齐安大道381号
东湖开发区财政局 67880163 珞瑜路546号
沌口开发区财政局 84899537 管委会沌阳大厦712室
附件:〔武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步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Ⅱ 武汉考会计证在哪里报名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09]6)号精神,全省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举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年度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6日—25日,2009年度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4日—23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二)报名地点:
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见附件)。
(三)报名相关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报名。报名工作一律由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不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
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报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可考虑上门设立临时报名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免试科目条件。审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政府的教育网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1.上半年度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13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6月13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4日、20日、21日、27日、28日,具体场次、时间将根据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顺时安排,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2.下半年度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14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11月14日下午 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具体场次、时间将根据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顺时安排,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务日程
1.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应在报名工作截止后一周内将报名资料上报到市财政局,并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2.考试前1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领证地点为原报名点。
3.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查询考试成绩。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原报名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书目:2008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新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2009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按每人、科少交10元的标准向市财政局缴纳考务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和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误导考生或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从2009年起纳入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考核范围。
报名点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武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服务大厅 85746965 汉口香港路11号
江岸区财政局 82800075 南京路73号
江汉区财政局 85792353 新华下路15号
硚口区财政局 83787109 中山大道51号(东侧)
汉阳区财政局 84868600 汉阳大道594号
武昌区财政局 88077270 武昌紫阳路167号
青山区财政局 68865233 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
洪山区财政局 87406820 珞瑜路509号
东西湖财政局 83898406 东吴大道49号
江夏区人事局 87010705 纸坊北华街35号
蔡甸区财政局 69845647 蔡甸大道南侧
汉南区财政局 84852246 纱帽正街72号
黄陂区财政局 61001380 黄陂大道379号
新洲区财政局 86925826 齐安大道381号
东湖开发区财政局 67880163 珞瑜路546号
沌口开发区财政局 84899537 管委会沌阳大厦7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