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临空经济区会给黄陂区一般农村家庭带来什么好处
临空经济的发展模式是借助机场的交通优势(速度快)促进临空版产业在机场周围的聚集,权然后通过这些产业的集聚效应带动整个临空经济区的经济发展。
简单一点来分析就是:临空经济带来了高新技术企业,然后这些企业的员工会为临空经济区带来许多消费,这便是给一般农村家庭带来的好处。就像一个工厂开到了农村,那么工厂可以在村里聘用一些人员吧,其次工厂其他人员饿了需要就近吃饭吧,他们平常的日常消费需要到村里的商店购买吧,如果你抓住了这些机会,那就是其带给你的好处了。
『贰』 黄陂区所有村委会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街
乡
镇
场
及
其
它
蔡店乡
61520001
姚集街
61588000
长岭街
61502078
木兰乡
61550001
李集街
61600011
罗汉街
61635155
祁家湾街
61721227
横店街
61761001
天河街
61717790
滠口街
61862001
三里镇
61917002
大潭原种场
61917024
蔡榨街
85091000
六指街
85071001
王家河街
85060011
前川街
85932457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61871111
武湖办事处
61812337
木兰湖旅游度假区
61550028
自来水公司
61009462
木兰山风景管理处
61501019
老促会
61008507
仲裁委黄陂分会
85907310
农村能源办
85932186
『叁』 我家农业农田土地证遗失在湖北武汉黄陂区经济管理站办理的现在到哪里去补办求答复需要什么证件
一、农村房子土地证补办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
2、土地权属合法,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
二、土地证丢失后补办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邻宗地涉及村民委员会或企事业单位签字的,提交村长及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如村民委员会给申请人出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等。
6、村长及企事业单位法人委托他人指界的,提交指界委托书;
7、地上建筑物权属来源证明,如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明及买卖合同等;
8、宗地图;
9、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地籍调查表内四邻签字、盖章等资料。
11、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相关事宜的时候不方便亲自到场是可以办理委托补办的手续的,则需要签订委托代办协议。
三、农村房子土地证补办流程
1、持有效证件去遗失登记。土地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查询房产档案。土地产权人去房产档案馆查询宅基地档案并出具权属证明;
3、去报社刊登宅基地土地证遗失申明。土地产权人去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表明原房产证作废,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4、特殊情况:出具同意补证的申明,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当地房管局接受资料开始受理,三十日后领取宅基地土地证。
四、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注意事项
如果宅基地使用证遗失,先要到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然后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按照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画出宅基地证,携带本户户口簿,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肆』 武汉黄陂区的经济情况怎么样,居于武汉的什么位置。
黄陂经济08 09年连续两年在湖北县级城市排名第三位于武汉的北部 到汉口只有半个小时的内车程 有291 292 293 295 296 229 等公交容线路到达黄陂区各地292 295到达黄陂中心城区 前川距离汉口火车站50分钟 292路直达汉口火车站本人是土生土长的黄陂人 有需要可以继续问我我很乐意回答!
『伍』 2016年黄陂区农村商业银行招聘信息
2016年黄陂区农村商业银行招聘信息如下:
一、黄陂区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黄陂区农村商业银行属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具有50多年历史的原武汉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全国第一家副省级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是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总部在汉、具有一级法人地位的银行机构,2009年9月9日正式挂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1、总行行政管理部招投标管理岗1名
职责描述:
(1)负责审查招标项目申请、招标计划、招标方案、投标人资格等材料;
(2)负责编制招标项目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
(3)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确保招投标全过程有序开展、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负责中标人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
(5)负责招投标文件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6)审查与管理评标专家资格和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资质;
(7)保守本行招标项目的相关机密。
任职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标师资格证书;如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优先考虑(建造师、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2)熟悉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熟悉国家招投标工作相关流程,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编写工作,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3年以上招投标相关工作经验;
(5)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良好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判断与决策能力,谈判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抗压力强;
工作地点及部门:武汉市、行政管理部
薪酬待遇:合同制员工,按照行政管理部一般员工薪酬待遇执行,严格实行试用期相关制度。特别优秀的,给予相应职级和待遇。
2、总行行政管理部后勤保障岗2名
职责描述:
(1)负责总行机关日常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
(2)负责总行机关大型会议的安排、协调、服务等工作;
(3)负责总行机关员工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预定工作;
(4)协调物业公司做好全行物业类资产的管理工作。
任职条件
(1)年龄22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形象气质佳,性格活泼开朗;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4)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及责任感。
工作地点及部门:武汉市,行政管理部
薪酬待遇:劳务派遣制员工,按照行政管理部派遣制员工薪酬待遇执行,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特别优秀的,给予转正及相应待遇。
二、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此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委托“智联招聘”组织,我行不接受应聘简历投递;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1日;
3、报名方式:有意者可登陆 “农村商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www.ncxys.org/)查看首页“湖北”专栏、找到对应的相关招聘信息,查询招聘网页,点击报名入口,进入官网,通过智联招聘简历系统在线提交应聘信息;
4、2016年1月16日统一笔试,笔试合格后将择优参加面试,笔试及面试地点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陆』 黄陂镇的农村经济
2009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7.33亿元,比增12.64%,其中农、林、牧、渔收入10220万元,工业收入1.9亿元,第三产业收入4.2亿元,分别比增4.6%、12.9%、11.2%,农村人均年收入4681元,比增3.7%,各项经济指标有所增长,群众文化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能够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一是发展思路明确,加强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以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思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二是稳定粮食生产,切实保护耕地,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坚持科技兴农,全年水稻种植面积26386亩,总产13417吨,平均亩产500公斤。三是积极引导发展养殖业,落实能繁母猪补贴等惠民政策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全年出栏生猪2万多头,年末存栏生猪1.7万头,养鱼418亩,总产塘鱼220吨。四是稳步推进特色农业,充分发挥山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种植油茶为主的特色农业,至冬全镇油茶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其中2008年新种植近1万亩,冬季备耕面积4000多亩。较具规模的油茶种植场7个,其中祥旺油茶种植场被授予“梅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五是巩固提高骨干企业,提升工业经济,带动促进农业,有效增加第三产业比重。2009年全镇企业总产值19437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3740万元,增加值5697万元,个体工商营业收入20747万元。各级工商企业共上缴国家税收2264万元(其中国税1305万元,地税959万元)比上年增长近32%。镇属骨干企业黄陂水电发展公司克服降雨量少等不利因素,充分挖掘潜力、完善管理,发电量达到540万度。兴通水泥厂抓技术改造,提高产量质量,经营状况良好。
『柒』 农村户口拆迁问题
回复时间:04-14 20:33 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大多数地方在征地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高度重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但也有一些地方随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对征地补偿费用监管不力,被征地农民安置不到位,截留、侵占、克扣、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土地价值,决定将全省划分为六类地区(见附件),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最低年产值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征地补偿不得低于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亩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
征收其它无收益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确定的公路、铁路交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等重点线性工程的建设用地,其征地补偿最低标准采用该线性工程所经过的各市、州、县(市、区)最低补偿标准的平均值。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上述规定,组织国土、统计、财政、农业等部门,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城乡差异、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依法、科学地拟订本地区的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各市、州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要做好平衡和衔接工作,经平衡之后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必须按规定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执行,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各市、州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必须在2005年3月31日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暂缓下达2005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停止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经依法审批使用国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补偿标准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依法合理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对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8亩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取法律法规规定的8-10倍;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8亩以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必须取法律法规规定的10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16倍。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补偿倍数、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费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标准执行。
上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批准的征地项目,按经批准的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各级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形式出台违反上述规定的具体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
二、严格界定征地补偿费用途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安置。要严格界定征地补偿费的用途,并合理确定支付发放比例。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能调整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比例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土地补偿费中扣除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后,其余部分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发展二、三产业,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出路,兴办公益事业。土地补偿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征地补偿费中的安置补助费要根据不同安置途径确定支付对象。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用地单位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经被征地农民申请,并与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全额发放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放安置补助费之前,必须对发放的对象、方式、范围进行严格界定,综合考虑年龄、职业、户口等因素。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侵占和挪用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不得用于偿还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上交税款、发放工资等。
三、强化征地补偿费的监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把征地补偿费用直接拨付给被征地村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程序确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征地补偿费中应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落实到农户。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延期、分期支付。对拖欠征地补偿费的,市、县(市、区)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得办理供地手续,更不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省政府停止受理和审查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报件。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管。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要实行专户储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审查、监督、指导的职责,加强用地审批后的跟踪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监察、审计、国土资源、农业、民政等部门,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落实、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民主理财的各项制度,定期检查征地补偿费的收支状况,重点检查土地补偿费是否实行专款专用,是否用于被征地农民购买保险,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公益事业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其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集体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并上报县(市、区)国土资源、农业和监察部门备案。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质询,有关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做出认真、负责的答复。
四、拓宽安置渠道,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各地要因地制宜,多渠道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和土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可优先考虑进行农业安置,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以调地方式安置的,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以留地方式安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可以在土地征收后划出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按统一规划开发经营。
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各地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机制,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为被征地农民向城镇转移就业创造宽松环境。要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劳动技能,引导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征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录被征地农户的劳动力,为具有就业能力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对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小城镇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城中村改造等,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今年在武汉、仙桃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五、严格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集体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
在征地过程中,各地要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依法批准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听证。签定的征地协议、被征地农民知情(要求听证的附听证笔录)、确认的有 关材料应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要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制度、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制度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以外,应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按规定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争议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协调和裁决工作。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对因项目投资不到位造成土地闲置、耕地撂荒的,要依法处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其征地方案经批准后,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将征地批准文件及征收土地的乡镇、村组、户名、面积、位置等相关资料分别抄送同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财政部门,由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解除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由财政部门及时按规定办理核减农业税手续。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经费支付到位,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严格依法用地,集约用地,坚决纠正土地征收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严肃纪律,规范用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报批用地和审批农用地转用,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允许延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更不允许以截留、挪用、克扣、侵占等方式拖欠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征地补偿费用。
各地要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在组织实施征地方案的过程中,对少数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说服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引发严重社会稳定问题的,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并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截留、克扣、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如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附件: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分类表
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类 别 最低年产值标准 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区
一类 1800 18000 武汉市主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风景区
二类 1200 10000 武汉市东西湖区、黄石市黄石港区、襄樊市襄城区、襄樊市樊城区、宜昌市西陵区、宜昌市伍家岗区、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市茅箭区
三类 1000 8500 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蔡甸区、武汉市汉南区、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新洲区、宜昌市点军区、宜昌市猇亭区、黄石市西塞山区、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市荆州区、荆门市掇刀区、鄂州市鄂城区、仙桃市、潜江市、黄石市下陆区、黄石市铁山区、大冶市、枝江市、当阳市
四类 900 7600 荆门市东宝区、沙洋县、襄樊市襄阳区、天门市、孝感市孝南区、丹江口市、枣阳市、宜城市、江陵县、石首市、松滋市、随州市曾都区、钟祥市、京山县、黄冈市黄州区、麻城市、武穴市、鄂州市华容区、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云梦县、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浠水县、老河口市
备注:各市、州、县辖区范围内经国务院和省批准的开发区按照该市、州、县主城区所在类别执行
『捌』 黄陂农村规划和发展
随着经济的搞活,部分农民走出家门,弃农经商,造成土地撂荒,而还有一部分农民延续传统的种植模式,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造成土地产出效益低下,出现了种地赔钱现象。平阴农民张尔滨在多年经营华信蔬菜合作社的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并通过学习外地经验,发动当地农民成立了民发土地托管合作社,合作方式灵活多样,可视托地农民的具体情况,采取全托、半托等多种托管模式。
土地托管合作社的成立,达到了多赢的效果:托地农民在每年享受固定收益的同时,可腾出精力经营自己的其他生意,还可为合作社打工,获得工资收入,而合作社在获得土地后,可发挥规模优势,发展生态高效农业,还可为半托农民提供深耕、播种、打药、技术指导等全套专业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据工商部门介绍,民发土地托管合作社是全省首家土地托管合作社。
『玖』 武汉市鑫亿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武汉市鑫亿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0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城镇化综回合改造,新农答村建设、保障房投资与开发,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及还建安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商务服务,旅游开发,对外招商引资,资产租赁,物业管理,煤炭批发,建筑材料批发及零售,农业开发等。
法定代表人:胡亮
成立时间:2012-12-07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1160000611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八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