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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土地资源

发布时间:2021-02-18 02:05:27

黄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qq号码

如果是地级市抄的市国土资袭源局局长和区长级别是一样的,都是正处级。
但是有时候也不能确定,有些省会城市的单位会高半级。有特别要求的会高半级。即副厅级。 级别上基本上差不多,那么就要说到职位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反正全部区域某部分行政工。

Ⅱ 区政府被指当老赖被惩罚没

今年4月,中国之声报道了“武汉黄陂区政府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两次督办无果”的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起被武汉中院三次督促履行的强制执行案件,涉及一块闲置16年的土地。这块建设用地约92亩,位于黄陂区日月山水小区内,因常年堆满垃圾,多次被群众投诉。

黄陂滠口经济发展区2003年更名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黄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后来也更名为武汉第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约定的是出让400亩,但到2010年,政府只为其办理了200多亩的土地和规划手续。双方出现供地纠纷,按照协议约定,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015年12月,武汉六建打赢了官司,但遭遇执行难。目前,武汉市中院已发出三次敦促履行的通知书,最高法院也督办两次,武汉市委政法委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黄陂区政府尽快依法行政,但黄陂区政府仍未履行生效裁定。黄陂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丁朝辉称,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出后,区里第一时间开了专题会议:“黄陂区委区政府是相当重视的,书记区长都亲自参加了。区政府的相关的负责人,和盘龙城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约见了六建公司的法人代表,双方进行了坦诚和务实地交流”。

武汉六建法人代表吴续明也表示,区里确实找他谈了一次,常务副区长,管土地的副区长,管委会的书记,法制办的主任,老生常谈。区里的相关负责人给他做工作,希望他能到武汉仲裁委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内容,但被吴绪明回绝。吴绪明说,“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个别人歪曲了政府的政策,把法律根本就没有当回事”。

黄陂区政府法律顾问:若执行或将有人被问责

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当初协议约定的是协议出让。而2002年7月1日,我国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发生重大调整,要求经营性土地必须要通过招拍挂程序。尽管武汉仲裁委对是否继续履约,2015年就已做出了明确裁定,武汉市中院也已驳回了盘龙城管委会的不予执行裁定的申请。但黄陂区政府拒不履行的理由,仍是和法规相冲突,供地方式不明确。区政府法律顾问丁原称,它是经营性的土地,这是一道红线,就是一种方式,必须履行招拍挂。区委区政府如果以协议的方式,与现行的这些政策、规定是相悖的,就会涉及到问责的问题。

查阅文件发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国土部早有相关文件明确,必须要在2004年8月31日界定并处理完毕。但黄陂区当时并未积极作为,为双方的纠纷埋下隐患。对此,黄陂区法制办副主任何伟称,因为它当时不符合供地条件。这块地在2004年的时候,它还属于农用地,还没有取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批复。

既然它是农用地,那为什么当时签这个项目投资协议书的时候,要把这块地给它写进去呢?法律顾问丁原表示,因为签的是投资意向性协议。这个情况在开发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非常普遍的。

调查发现,虽然案涉地块2016才被湖北省政府批复,由农用地变更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但早在2002年,当地政府就将这块土地交由武汉六建开发,并让武汉六建完成了“三通一平”(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和缴纳了征地补偿费用。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胡莉萍解释称,当时他们在履行这个协议,里面涉及到有征地的这一块工作,要跟农民对接,他们协助做相关的协助工作,土地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它要进行补偿。

黄陂区政府方面称,除非上级政府或者最高法院对此予以明确,可以用协议的方式才能办理,并不是拒不执行,区政府鼓励武汉市中院直接强制执行。那上级政府和法院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黄陂区政府列五大理由称难执行武汉中院:罚款一百万

4月11日,黄陂区政府发布情况说明,列出五大理由,说明裁决难以执行到位的原因。比如:裁决未明确案涉地块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武汉市中院执行实施处执行法官许东对此表示,光在网络上,或者来口头讲一讲,说这个事不能办,不是这种态度。不能办的理由,要开会、研究,给书面的。

记者调查发现,黄陂区政府在情况说明中列出的理由中,有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比如第5条,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答复,案涉地块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但查询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回函文件,并没有这样的表述,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建议黄陂区政府,综合考虑国土部的相关规定和市仲裁委、市中院相关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湖北省政府对案涉地块转变用地性质的批复中,写明了案涉地块要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以招拍挂方式供地。某省国土厅一位法规处处长称,这只是省政府的常规批复内容,不是省政府就此案的回函文件,文件中没有交待法律的裁判结果。武汉市中院负责执行的承办法官许东也表示,那是上级政府对黄陂区的一个批复,他们也没有掌握。再者,这个文件他们也顶多是一个参照。执行依据就是仲裁委的这个裁决。

黄陂区政府不能执行的原因中,还有仲裁委的裁定没有明确供地方式。但记者查阅文件发现,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市中院、黄陂区政府就此问题,曾经有多次函件往来。武汉仲裁委2017年10月向武汉市中院发函,再次明确了案件执行的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

实际上,黄陂区政府提出的这些理由,都已在诉讼和相关程序中,被武汉仲裁委和武汉市中院以法律文书的形式驳回,并进行了充分说理。承办法官许东表示,他们近期又加大了执行力度。对盘龙城管委会,鉴于它既不答复,又不敦请区政府召开土委会,他们就对这个事罚款一百万。

黄陂区政府未签收罚单,武汉中院:不排除刑拘管委会负责人

戏剧的是,武汉市中院做出罚款一百万的决定,黄陂区政府不仅称没有收到,又将未签收的罚款决定书寄回了法院。许东说,被申请执行人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法人代表曹家汉和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曾找到法院执行局,为罚款的事说情。

许东称,罚款决定书是给了曹家汉本人的,区法院的人也找来了,曹家汉从法院走的时候说,这个罚款决定书要不先还给你们。当着区法院的面,也不好破了人家面子,但是可以肯定的说,罚款决定书,曹家汉是亲眼看了的。曹家汉知道不知道,都不影响这个决定的效力。

记者注意到,罚款决定是今年5月14日做出的,“限2018年5月21日前交纳”。承办法官许东表示,罚款还没有真正落实,因为六建也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巡视组要求列席区政府的土委会。所以说罚款具体还没有落实。

湖北省委巡视组已经介入此案的执行。2017年7月12日,武汉中院就将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和其法人代表曹家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武汉市中院方面表示,不排除刑拘曹家汉的可能。一位曾多年担任某市执行局局长认为,最高法院亲自督办两次,都无法执行的案件在全国是很少见的。法院仍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拘留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按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问责等强制措施没有实施。

无论是黄陂区政府2009年的会议纪要,还是区政府在庭审中的表态,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向区政府的去函文件,依法履约的态度是积极的。案件两年多无法执行,武汉市中院认为,此案的症结,在于新官不理旧账。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表示,区政府败诉后,未在半年内主张权利,向法院申诉撤销裁定,而是到了强制执行阶段,又拿出已被法院驳回的理由,拒不执行。是否构成拒不执行罪,应该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湛中乐称,区县政府以法律法规抗拒法院的执行,是没有理由的,这个案件可以从多个方面作为警示的教材。

这起执行案件将如何结局?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来自中华网

Ⅲ 武汉市(黄陂区)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政策依据是什么

建议你到网上搜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国拆迁必须安照这个来!但是按照这个来就拆迁不了!所以现在基本都是违规拆迁!原因很多!政府默认违规拆迁!但是你可以举报!举报人多了政府部门就会管!补偿标准你是看不到的!拆迁就是能坑一个是一个!但是记住2018的几点!拆迁安置费:固定2w!临时安置费:在安置房到手之前租房子住是500/月.但是不记得是按人头还是按户!农村宅地基补偿3-5w每户!这个需要找农村各个大队!不找不会给你!房屋赔偿包括面积+地上附着物补偿!面积不多说!地上附着物是需要商谈的!最重要的就是法律规定必须有的限期拆迁奖励!这个是属于另外的!但是拆迁部门会拿房屋的一部分来做这个!并且不会告诉你有这个!这个限期拆迁奖励属于鼓励配合拆迁工作的家庭!这个奖励是按照面积计算的!分为3个等级!时效为拆迁补偿标准公告明示拆迁工作开始后1个月!过了一个月就没有了!这个奖励前10天搬家离户的按照不低于180每平方来奖励!100平方就是1.8w这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有的地方是1000元每平方米!100平米就是10w!每个地方都有但是是多少要看地方政府给多少!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要违规拆迁不贴拆迁公告不进行1个月的商议不帖拆迁补偿标准的原因!这样算下来光农村100平米房屋现金补偿最低不会低于6.8w加地上附着物补偿!但是黄陂好多地方只有2w的固定安置费!其余的补偿你应该知道去哪里了吧!武汉地区如果你想举报可以拨打12345举报违规拆迁!市政府会联系区拆迁办是什么情况说你被举报了!区拆迁办会忽悠领导!然后做做样子!区拆迁办不会改正!如果区拆迁办没有改正你就继续举报!举报违规那些法规!法律!再加一条举报后没有改正!这样拆迁工作就会由市拆迁办负责!同样的接着就是省拆迁办!省过了就是中央了!只要违规拆迁你就可以举报!不管是那个部门!如果不改正你就可以举报纪委了!但是不能举报违规拆迁!纪委这里举报名头就玩忽职守!纪委电话号码12338!拆迁过程中你有权向拆迁部门申请看拆迁5证!缺少任何一个你可以向国有土地资源部门举报乱用土地!举报电话12336!拆迁过程中如果没有任何文件就强拆违建的你可以向12345以及12319举报违法强拆!举报以后城管会老实很多的!记住没有法院的文件!任何人都不能强拆建筑物!不然就是违法!如果遇到强拆就拍下视频!拨打110!然后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这样即使违建的被城管强拆了城管也会赔偿你!还会登门道歉!如果城管不登门道歉就举报12345或者12338!这样城管肯定登门道歉!说了这么多希望能帮到你!本人也是黄陂的!现在家里也在拆迁!你只需要知道!拆迁工作其实就是政府机关捞钱!能坑一个是一个!先签字就只有2w的固定安置费!把违规拆迁行为闹大的人政府部门就会主动上门提出给你多少补偿让你不要闹违规拆迁的事情!其中原因自己去想吧!

Ⅳ 关于武汉黄陂盘龙开发区房屋拆迁赔偿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厂房与一般的民用住房赔偿不是一样的,厂房住房的拆迁费版用的支付标准由企业所权在地的国土资源局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的标准来制定的,在此基础上由征地的双方签订的征用土地的协议中来规范,但具体的标准不能低于您所在地政府的规定的标准.所以我建议您由于种支付方式各地支付的标准均不相同,所以您要先向您所在地的国土局来咨询一下
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但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需要拆迁的则要根据如下的原则来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Ⅳ 请问武汉市面积有多大

武汉市

面积8483平方千米,人口万人(2004年)。

行政区划网站 www.xzqh.org

导航栏 概况 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地图
江岸区 江汉区 硚口区 汉阳区 武昌区 青山区 洪山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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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武汉市简称汉,是湖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汉水交汇处。东径113°41′-115°05′,北纬29°58′-31°22′。东西最大横距134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55千米。面积8494.41平方千米。2004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785.90万人。
市人民政府驻江岸区。邮编:430014。行政区划代码:420100。区号:027。拼音:Wuhan Shi。
北部低山丘陵,中部多为平原,南部有岗地。长江、汉江汇合于市区中部,境内地势平坦,低洼、水网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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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武汉市辖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新洲、黄陂13个市辖区。全市共有153个乡级单位(125个街道、19个镇、9个乡)。

武汉市 面积8483平方千米,人口788万人(2004年)。
江岸区 面积 64平方千米,人口 64万人。邮编430014。区人民政府驻六合路1号。
江汉区 面积 33平方千米,人口 46万人。邮编430015。区人民政府驻新华下路15号。
硚口区 面积 46平方千米,人口 54万人。邮编430033。区人民政府驻中山大道315号。
汉阳区 面积 108平方千米,人口 48万人。邮编430050。区人民政府驻阳新路特1号。
武昌区 面积 81平方千米,人口 98万人。邮编430061。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307号。
青山区 面积 45平方千米,人口 46万人。邮编430080。区人民政府驻和平大道971号。
洪山区 面积 509平方千米,人口 78万人。邮编430070。区人民政府驻珞狮路318号。
东西湖区 面积 439平方千米,人口 25万人。邮编430040。区人民政府驻吴家山东吴大道1号。
汉南区 面积 288平方千米,人口 11万人。邮编430090。区人民政府驻纱帽街道。
蔡甸区 面积1094平方千米,人口 46万人。邮编430100。区人民政府驻蔡甸街道。
江夏区 面积2015平方千米,人口 66万人。邮编430200。区人民政府驻纸坊街道复江道117号。
黄陂区 面积2261平方千米,人口110万人。邮编432200。区人民政府驻前川街道。
新洲区 面积1500平方千米,人口 96万人。邮编431400。区人民政府驻邾城街道。
*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至2005年12月;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截至2004年底。 *

Ⅵ 谁知道武汉市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各科室的领导名字以及相应职务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征用和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注意
鄂治[2005] 11号
2005年2月27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大部分地方在征地工作中严格依法,高度重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但也有一些地方,以减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缺乏监督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民的不到位,截留,挪用,克扣,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严重损害了,造成大规模上访被征地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反复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国发[2004]第28),湖北的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办法省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和法规,要考虑的,根据该法律横跨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土地的价值来确定,决定在全省将被划分为六类地区(见附件)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最低年产值标准和安置补助费,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征地补偿不得低于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集合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耕地被征收前的最低标准三年平均年产值1800元亩,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的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需要安置被征地农业人口。被征地农业人口数量除以耕地被征收一,二,三,四,五,六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的最低标准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量。费用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

施加其他非收入用途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最低标准,安置补助费的征收其他收入土地,根据上述标准。

由国道,省道,铁路交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和其他关键线性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用补偿和通过各市,州,县(市,区)的平均最低补偿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为线性工程的最低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法规,“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规定,组织国土,统计,金融,农业及其他行业,考虑到土地类型,产值水平的农业用地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 ,人均耕地,土地供应和需求的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因素,如面积?依法在该地区的发展,科学的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各市,州征地补偿标准准备在该地区的县(市,区)的平衡和衔接,之后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平衡,我们必须按照规定组织听证,以充分听取到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市,区)人民的政府宣布实施的记录应被报道的土地和资源部。各市,州,区域土地征用补偿标准2005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开发工作,逾期,2005年的农业土地转化计划的目标是停止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被扣留。

根据批准使用的国家的法律国有农用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的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补偿标准。

通过的法律合理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采取法律规定的8-10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0.8亩?0.8亩,土地补偿费,征地后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10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不小于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是不足以支付土地收购和失地农民的社会安全成本,并在省人民政府批准,它应该补偿倍数,增加安置补助费,的总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30倍,没有足够的维持在现有标准的生活中的失地农民,由当地人民政府的安排和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收入补偿统筹设置预留一个一定比例的补贴。占用基本农田批准按照法律,征地补偿费用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在执行的最高标准公布。

,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此审批的土地收购项目之前,根据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各级政府应以会议纪要,政府文件和其他形式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具体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

严格界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补偿的目的

法律所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补偿和安置的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必须严格界定,合理确定发行比例支付。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能调整质量和数量的土地,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比例与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公室的土地和资源。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应使用专为生产和生活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扣除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剩下的就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三产业的发展,解决了生产土地补偿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薪酬是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的对象。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的单位,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的方式,兴办公益事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被征地农民申请,并享受在农村地区的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全被放置由其自谋职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前,必须严格定义的对象,方式,范围发行,考虑到年龄,职业,账户,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规定的登记,按照标准建立了土地征用和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支付,青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挪用的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不得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偿还,并支付税收,支付的工资。

三,加强监督征地补偿和土地资源,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土地收购方案,土地补偿费直接分配给土地被征用村民小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以确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计划,敦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用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补偿费应当赔偿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实行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必须在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安置方案,土地不得延期,分期支付。支付土地批准的征地补偿费拖欠的建设,市,县(市,区)不得,应不申请办理土地手续,也不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省委,省政府停止受理和审查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报件。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正,加强土地补偿费的监督。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专户储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各级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审查,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加强土地后的随访检查使用批准,当地政府组织监察,审计部门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农业,民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实施,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定期检查平衡的土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重点检查土地补偿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保险,被征地农民和二,三产业的发展,成立了公共福利建设的实施在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管理办法应当由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集体表决确定收入和支出至少每6个月发布的时间,接受群众监督,并上报到县(市,区)的土地和资源,农业和监督部门备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提出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问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回答。

四,拓宽安置渠道,妥善解决

周围要因地制宜,多渠道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根本,以保护农民的长远生计。

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和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移动通过使用农村农民集体合同的优先级农业安置自愿交回承包,承包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农地,失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调整后的安置方式,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留配售方式,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预留了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的开发和管理,统一规划。

长期稳定的收入项目用地,农民自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与用地单位协商,股份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的前提下,或按照法律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收益优先股。

该地区确实无法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征地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各地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平等的就业机制,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为被征地农民到城镇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劳动技能,引导非农业部门转移就业。征用土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聘被征地农民的劳动,为农民就业提供就业机会。

结果由于土地收购和被征地农民,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改革户籍制度,城中村改造,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今年,在武汉,仙桃,获得首批试点的经验,逐步扩展。

五,严格征地程序,维护土地集体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的权利

在征地过程中,各地要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依法征用土地的事先批准,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你想成为土地征用,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知情,无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建议土地收购及土地争夺种植,抢种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没有补偿。国土资源调查的状态拟议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类型,面积和附件所有权,类型,数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的结果是共同确认。在此之前批准按照法律规定,土地征用,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上提出的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部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听证的。签订土地收购协议,告知被征地农民(要求听证笔录,听证会),证实了该材料应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要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公告制度,土地补偿费和安置公告制度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依法批准征用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应保持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按照通知的规定,土地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积极开展宣传和解释。争议性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良好的协调和裁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按照依法批准在两年内是没有土地或不执行特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方??案,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在两年内不特定土地的单位未届满供应的土地面积减少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项目投资不到位,造成土地闲置耕地荒废,应依法予以处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征地程序批准,市(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应及时进行土地征用和批准文件和乡,村,土地征用,用户名,大小,位置和其他相关信息复制到农村经济的运作和管理的,在同一水平,财政部门,分别为取消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解除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由财政部门规定的减去农业税程序的基础上及时。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标准,确保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资金的支付,正确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关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实践“三个代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高度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用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法律用地,集约用地,对征地农民的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周围严格的纪??律,规范用地审批管理,不允许采取攻击之前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是不允许的另一种方式,以减少不得延迟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村组和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标准,不得截留,挪用,贪污,挪用公款等拖欠的土地补偿费。

各地要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土地收购计划的过程中,由少数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说服,消除不稳定因素在萌芽状态;反映情况下,土地补偿费和安置了实处,引发严重的社会稳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暂停该地区,并追究负责在当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群众的拦截和检查发现的扣除,侵占,挪用土地补偿费,他们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如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的新要求。

附件:最低标准的征地补偿湖北省分类表

○○2月27日,2005年

类别的最低年产值标准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地区
180018000武汉市主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风景区
类型II 120010000武汉东湖黄石市,襄樊市樊城,襄樊市襄城区,黄石港区,西陵区,宜昌市,宜昌市伍家岗区,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市茅箭区
3类型,武汉市汉南区,武汉市蔡甸区10008500武汉市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武汉市,宜昌市点军区,宜昌市小婷区,Xisaishanqu黄石市沙市区,荆州市,荆州,荆门市掇刀区鄂州市,湖北省市,仙桃市,潜江市,土地面积黄石市,黄石市,铁山,大冶市,枝江市,当阳市

四种9007600荆门市东宝区,荆门市沙洋县,应城市,孝感市,孝南区襄樊市襄阳,天门,丹江口市,枣阳市,江陵县,石首市,松滋市,随州市区钟祥市,京山县,黄州,麻城市武穴市,咸宁市,鄂州市华容区市,赤壁市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云梦县,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浠水县,老河口市

注意:各市,州,县辖区由国务院批准和省级开发区在实施主城的城市,州和县按照类别
我是一个的土地管理员在湖北黄石,有什么可以帮讲363892989

Ⅶ 超占耕地,应从重处罚——湖北省武汉市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是怎样

2004~2006年,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局3次协议出让建设用地共668.3亩给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标准工业厂房建设。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占地800.5亩,超出批准用地面积132.2亩,其中耕地94.8亩。其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超占土地处以罚款176.27万元。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殷昌云(副处级)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建华(副处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智文(正处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党支部书记刘行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黄陂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析】本案主要涉及在处理非法占地案件中,如何掌握处罚力度的问题。
本案中,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应以非法占地论处。武汉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法律条款的适用正确,但处理明显偏轻。主要表现在:
应根据罚款上限进行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罚款额为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案件中违法占地132.2亩,其中耕地94.8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由此表明该案件在非法占用耕地方面数量较大,而该案罚款却按照20元每平方米执行。当然,行政机关可以视造成影响的大小,掌握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应当加大对占用耕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应将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占用耕地数量94.8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司法解释,属于数量较大范畴,应当对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论处。

Ⅷ 黄陂区前川街东寺社区的土地怎么确权

黄陂区从2012年就开始进行土地确权了,黄陂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工作于2012年10月31日已全面完成。李集街、六指街农村改革试点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外业调查已完成49个村,调查宗地数共21685宗。区工作专班近阶段正配合各作业单位积极开展权属纠纷的调处,调处工作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
具体情况请咨询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5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阳新、蔡甸等43个县市区为第一批,按照“组织准备、调查测绘、颁证建库”三个阶段分步实施,要求在2015年底基本完成;其他县市区为第二批,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二批完成的县市区也要扩大试点范围,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在2015年底基本完成。
主要是在二轮延包的基础上,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完善,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以土地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部落实到户,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Ⅸ 湖北武汉黄陂区刘店道贯泉拆迁7年未还建村里一拖再拖应该向哪些上级部门反映

刘店拆迁进展太慢了。环境脏乱差。电线到处打。路面坑坑洼洼,臭水脏水到处都是。

Ⅹ 谁能介绍一下黄陂县的一些资料呀

黄陂 开放分类: 地理、武汉、湖北 ‘陂’字有三种读音:bei,pi,po。念‘bei’时指‘陂塘’、‘陂池’:念‘ pi’时是专用于‘黄陂’(湖北黄陂):念‘po’时指‘陂陀’(不平坦)。 优越的发展条件 黄陂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厚的多种资源,完备的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条件,优良的投资环境,是投资创业的一片热土,企业发展的成功摇篮。 区位优势独特。黄陂与武汉市中心城区一水相依,南部近30公里沿线五桥相连。全区近半国土面积已融入大武汉的经济繁荣圈,是武汉市外延扩张由南至北推进的唯一腹地。 各种资源丰厚。黄陂土地资源充足,是武汉市最大的土地资源储备地;旅游资源丰富,有距今年3500年历史的商代遗址盘龙城,被认证为“大武汉城市之根”。有花木兰故事得名的木兰山、木兰湖、木兰川、木兰天池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素山寺,以及日、月、星湖等为主体的947平方公里的木兰生态旅游区,被誉为“武汉的后花园”。有宋代理学家程颐、程颢得名的鲁台“双凤亭”等名胜古迹、人文景观。其中,木兰生态旅游区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列为《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优先投资项目,并同商代盘龙城遗址被列为武汉市“十五”重点开发项目;社会资源广博,黄陂有“无陂不成镇”之美誉,是湖北第一台乡、第二侨乡。 基础设施完备。水电设施网络化。全区建有水厂27座,容载比合理的变电站13座,完全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通讯设施现代化。实现了传输数字化、交换程控化,无线寻呼、移动通讯网络覆盖全区;交通设施立体化。形成了“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岱黄路、机场路、黄土路、汉施路、川龙大道、巨龙大道、318国道、市外环线等四通八达,公路运输畅达。京广线、京九京广武麻连络线、阳逻电厂铁路专用线等境内交错,铁路运输快捷。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坐落区内,空运条件优厚。境内滠水河与府河、长江航运相连,水运优势明显。 优厚的产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黄陂区不断扩大开放,着力营造优质的投资环境,积极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全区经济实现了持续、健快速发展。2004年,全区实现本区生产总值160亿元。到目前,共引进各类项目(企业)612个,引进资金总额近59亿元。全区以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建筑建材业、服装产业、冶金化工、医药产业、农产品及轻工食品加工等为主体的工业格局已经形成。以工程农业、高新技术农业为主体的现代化农业正在向纵深推进。以木兰生态旅游为主体的旅游业产业,已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引进、开发和建设,黄陂已形成由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和天河航空城等构成的南部经济发展带、中部前川卫星城区和北部木兰生态旅游区,“一带两区”三大强势板块的开放引进接收载体。目前,这里客商纷至沓来,招商引资势头强劲,开发建设热火朝天,联动互惠效应形成,发展商机如珠诱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南突北扩”和打造武汉国际航空物流港新城及发展临空产业的战略,“十五”期间,黄陂区的发展思路是:强力推进第二产业发展,带动第一产业提高,促进第三产业兴起。重点接纳和发展的投资领域为: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建筑建材业、服装产业、冶金化工、医药产业、农产品及轻工食品加工、文化旅游业、城市基础设施及物流业。 优质的创业环境 黄陂区坚持实施“项目兴区、项目活区、项目强区”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环境的创新力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招商、安商、活商、亲商的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鼓励国内外客商来黄陂投资兴业的政策机制和对投资客商实行了时间从快,手续从简,赋税从轻,服务从优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机制。与此同时,在全区深入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实践行活动,调动了全区人民支持招商、参与招商、服务招商的积极性,亲商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得到加强,为客商创造了优质宽松的投资环境。 水利资源 黄陂区处于江汉河湖水网的边缘地带,境内河流湖泊纵横交织,水利资源丰富。全区共有大小河流31条,河流总流长708.72公里,流域面积3504.3平方公里。主要河流有:滠水、界河、府河和注入北湖的五条河流,多为南北流向。其中滠水河是区内最长河流,源于大别山南麓大悟县境内,从北向南纵贯黄陂汇入长江,境内流程90.71公里。全区有水库89座,其中大、中型水库7座:夏家寺、梅店、院基寺、泥河、矿山、巴山寨、三姑井,总承雨面积573平方公里,总库容量7157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4388万立方米,正常蓄水面积10.22万亩,灌溉面积68.31万亩。主要湖泊有武湖(180平方公里)、童家湖(48平方公里)、后湖(12.9平方公里)、西湖(9.24平方公里)、什仔湖(2.5平方公里),湖泊总面积252.64平方公里,承雨面积1243.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0.9亿立方米。 南部平原湖区先后进行了汉北河下游改道、滠水下游改道、围垦灭螺等大型水利工程。先后建成武湖、后湖、四联垸、什仔湖泵站。北部和中部低山丘陵地带,对水库设施进行了整修加固,扩宽延伸夏家寺、梅院泥、矿巴三大灌溉系统的联结渠道,使全区形成河湖相通,库渠相连,北蓄南排的水利体系。总蓄水能力达96351万立方米,控水面积1281.5平方公里,有效水量52766万立方米。 境内地下水储量2.2亿立方米,分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基岩裂隙水、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3种主要类型。地下水温17—24℃,矿化度低于淡水,适宜农作物灌溉。北部还有断裂循环型地下热水。 自然地理 黄陂区位于湖北省东部偏北,武汉市北部,地跨东径114°09′—114°37′,北纬30°40′—31°22′。东与红安县、新州区接壤,西隔小悟山、界河与孝感市毗连,南抵府河与武汉市城区相望,北与大悟县交界。区境南北最大纵距104公里,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境域周长273.5公里。国土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区境北依大别山南麓,南临长江,整个地势北高南低,自北向南逐渐倾斜。形成西北低山区,东北丘陵区、中部岗状平原区和南部滨湖平原区4级阶梯。西北低山区海拔150—180米,全区最高点双峰尖873.7米。东北丘陵区海拔50—150米。中部岗状平原区海拔30—50米。南部滨湖平原区海拔20—30米,最低处为16.5米。全境有滠水、界河及北湖三大水系和由5个主要湖泊构成的自然水系。地貌特征构成全境“三分半山,一分半水,五分田”的格局。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无霜期255天。年均日照时数约1540—2180小时。由于地形复杂,各地日照时数及百分率有差异,山地阴阳坡的差异比较明显,但基本能满足农作物的需求。年均降水量在1000—1200毫米之间,雨量分布的时空差异较大,洪涝干旱时有发生,对全区工农业生产影响严重。 境内平均气温为15.7℃—16.4℃。一年中,以1月最低,月平均气温2.4℃—3.2℃;7月最高,日平均气温28.4℃,有的年份出现在8月。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5.5℃,极端最高气温为40.7℃。 矿产资源 已初步探明可资利用的矿产资源有金矿、铜矿、磷锰矿、白云岩、河砂、红砂、高岭土、石英砂岩、石英岩、砾卵石、浅粒岩、绿片岩、石英绢云母片岩、萤石、辉绿岩、玄武岩、花岗岩及矿泉水等二十余种。 金矿分布石门、塔耳及蔡店三地,属小规模金矿。除石门尚未开采外,塔耳、蔡店两地均因资金紧缺,开采一年多后停采停炼。铜矿分布在李集、长轩岭、蔡店三地,铜的品位为0.75—3.96%之间,属小型矿。磷锰矿系小型矿床规模,磷的工业储量92万吨,锰的工业储量70万吨。白云岩3.56亿立方米,年开采量45万吨左右。河砂累计开采量在1亿吨左右,尚未开采地段及储量已不太多。红砂总储量在300万吨以上。石英砂岩的地质储量在1亿立方米左右,石英岩地质储量250万吨,年开采量3万吨。花岗岩地质储量5亿立方米,已开始少量开采和加工。绿片岩1亿立方米,高岭土总储量22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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