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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溢价黄陂区

发布时间:2021-03-09 17:24:36

❶ 股权转让土地溢价与土地出让金,在哪些方面有差异

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一、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比如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二、股东资格如何取得?

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

2. 受让股份取得;

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

4.继承取得;

5.接受赠与取得;

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

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三、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么?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股东可以退股么?

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五、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 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六、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七、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八、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性条款,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协议因缺乏主要条款而无效。但双方协商补充条款的或特别约定的比如:赠与等,则该协议仍然有效。

九、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可以,但这种转让协议不能直接对公司发生效力,必须要有公司的注册股东配合签定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如遇争议,则首先要确立实际投资人的股东地位后才能使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十、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

十一、一个有限公司的48个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权转让的价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在部分股东反悔,提出该合同无效可以吗?仍然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经合法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东的反悔并不构成其无效,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转让合同当然有效。

十二、多个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还是分别与受让方一对一的单独签署呢?

可以。法律对此种情况并无限制性规定,只要多个股东同意合同的内容和签署形式,是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的。

十三、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十四、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十五、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

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十六、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部分股东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属于股权转让性质并已经实际交付股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部分股权强制执行公司登记手续或要求该部分股东赔偿因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十七、股权转让时出让股东已经全部接收了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并进行了公司财务、管理等项交接但工商变更登记前可以视为股权转让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吗?

协助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转让合同义务的一部分,但并非主要义务。在出让股东已经全部接收了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并进行了公司财务、管理等项交接后,可认为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受让方可以要求公司或出让人协助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如果受阻可以以公司或出让人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 两人股东公司,其中一人故意躲着不出来,股权转让能否进行下去?

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们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十九、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或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怎么办?大股东欺压小股东,即不开股东会又长期不分红怎么办?

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大股东如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的,还可以依法起诉至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掌控公司的大股东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遇到大股东欺压小股东,不开股东会又不分红,小股东完全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十、 股东一方即不来开股东会也不愿转让股份,使公司运营陷入僵局怎么办?

首先要看这个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如果是小股东不来开股东会会,表示他放弃股东的权利,只要在程序上没有过错,一般对公司的运营没有实质性影响。如果是大股东则要看其是否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一般大股东处在控股地位,不会故意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果其故意不参加股东会则有可能使公司运营陷入僵局,此时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有权利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如果大股东及他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故意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还可以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对其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二十一、纠纷股东一方将公司公章分别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来又不使用怎么办?

遇到此类公司内部权利纠纷,首先应该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议,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召开股东会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即诉讼解决。重新刻一枚公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

二十二、挂名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怎么办?

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 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小股东虽反对大股东转让股权,但是又无能力实现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怎么办?

有二种办法:1、如果大股东侵犯了小股东利益,可以依法起诉。2、退出公司,对外转让掉自己的股权。

二十四、股东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在一起怎么办?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明确分开的话,那么在对外承担债务或责任时,法院就可能“揭开公司的面纱”,判决责任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即不认为该公司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这也是对“滥用”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的股东的惩罚和对善意的债权人的合理保护。

❷ 哪个城市土地出让最多,哪块土地溢价最高

政策高压之下,地王鲜有出现,土地出让溢价率走低,甚至多地现流拍现象。但房企的扩张意愿强烈,土地补仓量仍然在猛涨。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27日,全国卖地最多的50个城市合计卖地金额接近3.5万亿元,同比上涨31%。分城市来看,土地出让金额高的城市仍然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北京、杭州、南京、重庆、上海、天津等城市卖地收入超过1000亿元。需要一提的是,据中原地产上述统计数据显示,三、四线城市土地出让金有明显上涨,多城卖地收入超过500亿元。总体看,全国已有52个城市卖地收入超过200亿元,11个城市卖地收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北京卖地收入为2795亿元,杭州为2272亿元。值得一提的是,郑州卖地收入超过1000亿元。 从土地溢价率来看,大部分城市平均溢价率同比下降,地王出现数量有所减少。其中,武汉、北京、南京、合肥、天津、重庆等“旧热点”城市土地溢价率与2016年相比,明显下降。在上述50个城市中,土地溢价率同比下降城市有26个,占比高达五成以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土地溢价率全线走低,上海和深圳甚至出现土地溢价率同比下跌接近90%的现象。此外,此前热度较高的南京、武汉等城市土地溢价率也在降低。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三、四线城市土地溢价率现同比暴涨,有的上涨3倍-4倍,多则上涨7倍,甚至近13倍。比如,金华市土地溢价率同比上涨1294.93%。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整体看,过热的楼市明显已被抑制,各地去库存效果明显,其中三、四线城市是去库存的主力。鉴于此,不少开发商年初都争相在三、四线城市补仓拿地,因此造成这些城市地价上涨。张大伟表示,经过两年的持续去库存,大部分房企今年都在积极补库存,相互竞争较大,拿地意愿强烈。另有业内人士称,明年开始,这些土地将转变为项目逐步入市,预计未来大部分城市房价将较为平稳,部分城市成交量将有所回暖。不过,即使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之前部分抢得高价地的房企仍将面临入市难题,加上融资渠道收紧,有些企业将面临资金压力。中国人多,放假永远不可能降,只会升。

❸ 土地出让,流拍,溢价分别是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即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流拍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拿出土地进入市场拍卖的时候,由于买家竞价太低,或者没有买家出价,导致土地没有拍卖出去的现象,在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是不存在土地流拍现象的,只有房地产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房屋质押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无法连接的情况才会出现土地流拍。

土地溢价是指是合同内约定土地价格以外的土地交易差额,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土地现在的价格比原来的价格要高。

❹ 北京土地招拍挂溢价部分和土地一级开发商如何分成

北京土的招牌挂衣架部分发图第一开发商如何分成他们的分厂应该是在三七分成。

❺ 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方式获取收益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方式多为地方政府和一级开发商勾结,具体表现为:
一级开发商在参与二级市场招拍挂时,和地方政府私下达成了协议,土地出让获得的溢价部分收益双方分成,在土地拍卖款到位后,地方政府将协议归属于开发商的部分返还。
这样的一级开发操作模式,在全国各地均有出现。最终会导致地皮价格被炒高,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收益,老百姓买单。
在国家后期的严控下,这种分成方式已经被叫停。

❻ 土地拍卖中,土地溢价率高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土地溢价率是指,土地拍卖过程中超出原本土地所有成本的部分与土地原有成本之比。土地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竞拍成交价格-土地成本价)/土地成本价*100%。)土地溢价率越高,开发商在土地上花了高昂的成本,需要提高房子价格才能有利可图,所以房价上涨,同时也带动周边房价上涨。土地溢价率也显示了开发商对于市场预期非常看好。

❼ 土地出让纯收益和土地出让溢价有区别吗

有区别。
土地出让纯收益是指土地出让金扣除前期土地成本(征地报批,三费补偿、征收房屋补偿等)后的费用。
土地出让溢价是指土地招拍挂过程中,最终的土地出让价格减去土地出让时起始价。
故两者区别较大。

❽ 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方式依据什么法律法规

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方式多为地方政府和一级开发商勾结,具体表现为:
一级开发商在参与二级市场招拍挂时,和地方政府私下达成了协议,土地出让获得的溢价部分收益双方分成,在土地拍卖款到位后,地方政府将协议归属于开发商的部分返还。
这样的一级开发操作模式,在全国各地均有出现。最终会导致地皮价格被炒高,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收益,老百姓买单。
在国家后期的严控下,这种分成方式已经被叫停

❾ 多地土地拍卖再次出现高溢价了吗

据报道,近日,杭州、成都、苏州等热点城市土地拍卖市场频现高溢价地块,溢价率普遍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土地市场开年似有局部升温之势。

此次,杭州首先拍卖的是杭政储出[2017]85号地块,起始总价7.1亿元,设置最高限价12.05亿元,规划为住宅用地。最终,南京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2.05亿元最高限价+自持比例31%竞得,对应楼板价1.9万元/平方米,溢价率高达70%。

希望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可以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❿ 什么是土地拍卖中的溢价

土地溢价率=(竞拍成交价格-土地成本价)/土地成本价*100%。土地拍卖中,土地溢价率越高,代表着未来楼市上涨行情越好,但有的地方为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在土地拍卖时,如果土地竞价的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可现场终止拍卖,而采取其他方式出让土地。

举例子来说,四川成都拍卖高新区南部园区地块,面积约26.3595亩,容积率≤3,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二类住宅兼用商业用地(商业不大于20%),起拍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成交价:7250元/平方米,溢价率:141.66%。

(10)土地拍卖溢价黄陂区扩展阅读

举例

土地基价

土地的原始成本,包括征地费、开垦费、青苗费等补偿村民的钱,以及评估费等管理费用。简单地说土地基价就是土地收归国有储备后到拿出来招拍挂为止所有的支出费用总和。

土地溢价率举例

例如:标价100的土地,通过拍卖,最后成交价是200,那么这个土地就是溢价土地,溢价率就是100%,也就是比标价贵了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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