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信访局在哪怎么走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邮编:100161
Email:[email protected]
简介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网站开设“机构介绍、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信访工作、信访指南、政策法规、公众参与”等栏目版块,发布民生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宣传信访相关研究成果和经验做法,畅通基于互联网的公众参与渠道。
(1)黄陂信访局在什么位置扩展阅读
国家信访局提示,群众如需向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倡导通过官方网站(www.gjxfj.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手机信访APP提出,也可向国家信访局写信。国家信访局投诉受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将及时受理收到的信访事项,按时限规定交相关地方和部门办理,并加强跟踪督促,及时回复信访群众。
群众如要通过走访反映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在当地直接向有权处理机关提出,既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又可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人员请勿到接待场所聚集。
㈡ 信访影响政审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
各级各部门必须竭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但是公民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
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请您一定知道,
非法上访后果很严重!
如今,违法犯罪个人信息会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系统,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等。特别是在越级非访中,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寻衅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诬告陷害、故意损坏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个人会触碰法律的红线,还可能会影响子女亲属,具体有哪些?重点如下:
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及入伍和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如果家长有犯罪行为的话,子女及直系亲属子女是不能录用为政治条件兵的,比如中央首长的保卫兵、驻港部队兵等,如果是普通兵的话,原则上还是允许的。不过,基于“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名额有限、体检通过人员较多的情况下,“问题家长”的子女就可能会被放弃。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如果父母及舅舅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过的。如果是其他部门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有此类情况者不能录取,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带来一定影响,同等条件下肯定是择优录取。
此外,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对曾经违法犯罪的人员设置了重重职业和行为的限制,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以下行业均不得录用:1. 公务员 2. 法官 3. 人民法院书记员 4. 人民陪审员 5.检察官 6. 人民监督员 7. 警察 8. 律师 9.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 10. 公证员 11. 司法鉴定人员 12. 外交人员 1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14. 行政执法人员 15. 教师 16. 幼儿园工作人员 17. 执业医师 18.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19. 会计 20. 注册会计师 21. 期货从业人员 22.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人员 23. 企业破产管理人 24. 保险精算师 25.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6. 保险营销员 27. 拍卖师 28. 典当行业从业人员 29. 直销工作人员 30. 专利代理人 31. 证券从业人员 3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33. 导游 34.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35. 基金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 36. 民用保障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人员 37. 注册建造师 38. 注册安全工程师 39.注册测绘师 40. 公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人员 41.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 42. 锁具修理经营者 43.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保安人员 44. 保安 45.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 46.土地估价师 47.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48. 拒绝护照签发。
㈢ 武汉市对历史遗留房屋办理两证有什么政策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市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市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武政规〔201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部分群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两证”)办证问题,切实保障购房人(含拆迁还建户,下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信访局、 市监察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及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解 决部分房屋“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对重大问题 的处理意见。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办公,由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法制 办、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和意见,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解决“两证”办理历史遗留 问题相关工作。
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区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及工作制度,负责受理和办理本辖区内“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具体事项。
二、处理范围
我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建房手续不全等原因未办理“两证”,且无权属纠纷的下列住宅,列入“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一)房改房和符合房改政策待房改的公有住房;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2004〕61号)印发之日(即2004年9月20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
(三)其他权属来源合法,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可以纳入办理范围的房屋。
三、处理原则
(一)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优先、违法必究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现状和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过程,结合我市建设发展稳定的大局,分类分步骤制订解决问题方案,客观公正处理“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
(二)坚持群众办证与企业补缴税费相分离、依法登记确权与追究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区分建房人与购房人承担的责任,在创造条件解决购房人办证问题的同时,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开发建设单位补办手续、补交费用以及依法开展处罚。
(三)坚持合理应对、确保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一切以群众利益为重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对于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简化办证程序和办证要件,针对项目不同情况,研究具体解决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处理程序和方法
(一)关于已售或者待售房改房办证问题
已售或者待售房改房,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持售房情况报告及售房单位书面具结保证、上一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房改批文,向区工作专班提出申请;未取得房改 批文但符合政策规定已售或者待售的房改房,由市、区房管(房改)部门负责办理房改售房审核备案手续,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凭《房改房备案表》及上述其他材料向 区工作专班提出申请。
区工作专班审查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是否属于规定的处理范围予以认定。属于处理范围的, 由售房单位申请办理房屋安全鉴定,对房屋居住安全予以认定,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登报公告,公告期满10日对权属无异议的,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 权登记手续并函告国土部门,国土部门据此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关于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办证问题
因开发建设项目各类 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购房人无法办理“两证”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向区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区工作专班审查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 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是否属于规定的处理范围予以认定。属于处理范围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测量后,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项目的建筑面积、建成时间、使用状况等基本情况函告相关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类处理:
1.1998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的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由规划部门对不压占规划红线、黄线的,免于处罚并办理规划认定手续后,再由房管、国土部门办理“两证”。
2.1999年1月1日—2004年9月20日建成的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由规划部门对不压占规划红线、黄线的,办理相应的规划认定手续;开 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相关部门补办手续、补缴欠费和接受处罚,逾期不补办手续、补缴欠费和接受处罚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启动追责 程序,同时函告房管、国土部门先行办理“两证”。
对上述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进行处罚及责令其补缴欠费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1999年1月1日—2004年9月20日建成,建房规划手续不全或者与规划审批手续不一致的,按照建设工程造价20%的标准予以处罚;改变土地用途的,按照土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并完善相应的土地使用手续。
(2)2004年9月20日之前建成的项目且未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出让金依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2004年9月20日之前建成并改变土地用途、 增加建筑面积的,统一按照我市2004年制发的《武汉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的出让金;对不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采取土地租赁方式完善 土地使用手续。
(3)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缴纳;土地契税按照4%的标准征收;建设单位及办证个人应当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税费等按照房屋建成时的标准缴纳。
(三)相关事项处理规定
1.房改房售房单位或者开发建设单位宣告破产、注销、被吊销,建设主体不存在或者不履行申请和办理义务的,由区工作专班调查核实后确定代为申请人,经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属于上述情形的,由房管、国土部门进行权属审核,并向社会公告,对权属无争议的,直接为购房人办理“两证”。
2.购房人未结清购房款的,应当先结清购房款,方可申请办理“两证”。区工作专班确定的代为申请人申请办理的项目,购房人应当将结清款项缴纳至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过渡管理资金专户,由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开具收款票据。
3.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在申请办理“两证”时,应当对房屋质量、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等有关事宜进行具结,并按照房屋建成交付时的规定缴纳应当由其承担的有关税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集资建房未获立项,但符合政策规定已售或者待售的房屋,由售房单位、建房单位向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办理集资建房审核备案手续,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凭《集资建房项目备案表》向区工作专班提出申请。
5.开发建设单位逾期不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和罚款的,成立追缴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加大追缴工作力度,依法予以追缴。
6.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其合法权利,房管、国土部门根据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房屋“两证”。房屋被抵押给购房人之外的其他主体或者被司法机关予以查封的,待解除抵押登记或者查封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两证”。
五、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追究
(一)对开发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二)开发建设单位因不配合解决历史房屋遗留问题,或者逾期不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和罚款等各种原因,导致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完毕的,相关部 门暂缓办理该单位申报的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规划、用地、建设、企业登记、开发资质年审、销(预)售许可及自有物业登记发证等手续,暂停批准其新的建设项 目。
(三)同步记录开发建设单位出资人不良信用信息,该单位出资人另外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登记的,工商部门暂缓办理登记手续。
(四)开发建设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的,由监察部门对该单位及其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制订内部工作流程,设立“绿色通道”,加快推进解决“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新的遗留问题发生。
(二)市监察局对相关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工作及追缴、追责工作予以督促、监察。2004年9月20日以后建成,因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 办理房屋、土地登记的开发建设项目,由市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具体追缴、追责方案,对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解决“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经费及相关部门追缴欠费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各相关单位部门预算。
(四)在解决“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如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可根据本区实际,参照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解决“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7日
㈣ 我向省信访局实名举报村干部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村干部调查核实时故意将我姓名告知被调查对象,请问,村
举报去民政局,注意带好证据,没有证据可能会被撵出去。
收集整理编辑加工完善的低保资料,其资料中有自己思想,官方文件,网友言词、报刊文章,对网民的常见提问、关注问题分别有论述,可能与当地民政局的实际情况不完全一致(因各地规定统一),仅供参考:
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
▲1-8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9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有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高官因钱落马,百姓为钱丧身,钱是索索,人是猪,跳出三界外,不被钱勾魂!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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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地方(低保户)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
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由地方财政开支,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到头都没有一分钱的补助。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与材料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的可能会遭民政局拒绝审批:
1、有儿女做生意,开店铺的.只要你有儿女在农村做生意,不管是开小卖部还是小药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点生意,不管生意好坏,老人是不能申请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儿女做了生意低保就会被取消.
2、儿女在城里买房买车的.如果你的儿女在城里有钱买房甚至还买车,你是申请不到低保的,条件那么好还申请低保叫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情何以堪.
3、因为建房造成家庭贫困的.现在农村人都流行盖房,小洋楼,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如果因为盖楼房或者儿子结婚造成家庭困难,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4、有地有劳动力,但不种地的.这指的是好吃懒做的农民,邮递但不想处理,嫌弃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没有吃喝,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主要原因是懒,形这种懒得出格的人,也没有资格享受低保.
5、家里有人吸毒赌博或者高消费的,吸毒赌博者都是恶性,也是无底洞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贫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这也是违法的.
6、儿女当干部有赡养能力的.有些儿女,明显有赡养能力的,但借助职务之便,给父母办理了低保,这都是不允许和被清理的对象.
7.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
8.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
9.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
10.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11.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12.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
13.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三书、四表、两记录的论述
在新增城乡低保审办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书、四表、两记录”制度。
三书:是指申请人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在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民政部门掌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在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进行评价。
四表:是指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四表的目的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近亲属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备案,程序齐全后审批。
两记录:一是指民主评议记录。需村代表、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签字的记录;二是公示记录:是指乡镇对评议的结果在村级、乡镇明显位置公示,要有图片。除此之外还要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土地证明、劳动能力鉴定。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低保申请书范文
低保申请书
××镇××村(居)委:
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
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 附载: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㈤ 自来水坏了不给休怎么办,可以去国家信访局吗
小小的问题还用得着去国家信访局?大不了给西安市政府市长热线打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
㈥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的方神在李家堡的什么地方
到县信访局,不行在上上一级反应。
㈦ 四川省信访局省人民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室的办公地点在什么位置
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合署办公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 。邮编:610031。
四川省信访局(简称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信访局挂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简称省信访办)。
在四川省信访局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新组建的省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决定。省委副秘书长邵革军担任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省委省政府信访办主任。
(7)黄陂信访局在什么位置扩展阅读:
人员编制
省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兼省信访办主任)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人事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4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四川省信访局
㈧ 信访局在哪里
您好!“信访局在哪里”这个问题太大。我国各县级市和地级市都有信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有信访局,北京还有国家信访总局。不知道您说的信访局是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哪个地方的信访局,无法给出准确答案。谢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