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外包是指哪些
建筑工程外包是指一般专业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此专业资质,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但是必须有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审查。简单地说,就是在一个工业链条的某一段中,你没有能力或者没有精力去做的那一部分去城堡给别人就叫外包。比如:门窗、防水、玻璃幕墙、保温、等。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㈡ 做土建的外包项目,大概分为哪几类
做土建的外包项目分类: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建筑工程外包简介:
建筑工程外包是指一般专业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此专业资质,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但是必须有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审查。简单地说,就是在一个工业链条的某一段中,你没有能力或者没有精力去做的那一部分去承包给别人就叫外包。
比如:门窗、防水、玻璃幕墙、保温等。
㈢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
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㈣ 建筑工程承包要什么条件
承包工程或称“交钥匙”,是委托工程承包人按规定条件包干完成某项工程任务,亦即负责工程设计、土建施工、提供机器设备,施工安装、原材料供应、提供技术、培训人员、投产试车、质量管理等全部过程的设备和技术。很多人都想知道承包工程需要什么条件?同时也想知道建筑工程承包条件都有哪些?那么到底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需要有相对应的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本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㈤ 中国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为什么要外包
弱部分项目没资质,那是可以分包的,或者就是联合投标。
㈥ 建筑工程劳务外包合法吗
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包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做法: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㈦ 建筑工程内包与外包是什么
这是非标准专业术语,内包一般指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例如项目经理承包制;外包,主要说的是专业和劳务分包。
㈧ 什么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发包是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承建单位建造;建筑工程承包是承建单位承包建设单位的工程。区别很大的,具体与我联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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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建筑工程公司能承包劳务工程吗
建筑工程公司不能承包劳务工程。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9)建筑工程外包扩展阅读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