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何时出台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新标准已经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07]72号: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已废止。建市资函[2008]17号:关于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已经对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各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统计汇总,估计将会出台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时间待定。
⑵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你公司可以直接申请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该资质只能逐级申请。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机电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机电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250万元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机电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注:工程内容包括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
⑶ 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即为某些特殊行业里为从事经营范围内的活动所需要证明的文件,资质的高低决定着本企业完成工程项目的实力,如果一个特殊行业的企业如果只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相关的行为资质,同样也是不能进行承接工程项目的。诸如建筑业企业就需要资质,并且根据资质等级的高低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承揽所其能建设的工程项目。如果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公司,就需要时刻关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内容,随着政策的变化,其相关的内容也是在不断健全完善着,那么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呢?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在2015年1月2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并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只有建筑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所谓的建筑企业必须是从事承接工程的建设、改建等土木或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了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的等级为最低,同时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只能是从最低级开始,并且刚刚申请的建筑业资质会有一年的暂定期限,如果在一年的暂定期限还有没承接到相应的工程项目时,资质就会被撤销,在没有承接到工程建设但是有与相关工程的意向书时,还是可以继续申请一年的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暂定期过后建筑企业有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及相关人员的技术要求,申请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资料,交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大约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下来后分为一个正本和副本,资质的有效日期为5年。如果资质证书中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去当地的工商部门去办理资质证书的内容变更,如果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到期时,需要在资质到期的前三个月前就到相关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建筑业企业必须在资质的规定范围内承接相关的工程项目,不可以超出资质范围之外,对于违返规定的发证机关是可以有效对资质进行撤回、吊销的。如果建筑业企业提出公司注销时,应当先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再办理公司其他证件的注销。
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分为三部分:
1、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3、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⑸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项目经理就是建造师。
以前叫项目经理,现在改为建造师了。知道吗?
几个项目经理就是几个建造师
⑹ 建筑资质新标准与老标准的区别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有改变:新标准中去掉了老标准中的“企业”二字;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分别是“建筑工程”替换了“房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替换了“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换了“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工程”替换了“机电安装工程”。
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改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等8处。
三、新标准中调整了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新增水力发电、取消单项合同金额限制。
四、施工承包等级标准有所调整:调整了4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四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均增加了“三级”资质。关于专业承包资质此 次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于专业承包资质的修订变化很大,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由60个减少为36个。
五、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六、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已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七、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例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别均取消了“三级”资质。
八、新标准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
九、想标准取消了施工劳务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限制。
十、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要求。例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取消了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以及承包业务范围限制的同时,为了增强施工劳务企业的履约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适当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
(6)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最新扩展阅读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同时废止。
二、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⑺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为:
1、注册类:一、二级建造师(矿山,房建,市政,机电,公路,水利水电);一、二级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建设部、水利、交通);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航道、水利水电);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给排水、动力);
注册电气(供配电、发输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物业管理师等。
2、职称类:初、中、高级暖通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电气自动化,造价工程师,照明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概预算,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
园林工程师,市政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力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室内设计工程师,防护防化工程师等专业。
(7)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最新扩展阅读
工作内容分类:
A资质核定 B资质升级 C资质增项 D资质延续 E资质变更
A、资质核定
1、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申报材料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⑻ 如何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快速查询:
1,打开网络App,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结果页,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在【住建】版块找到【企业资质查询】并点击进入,输入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即可查看查询企业资质。
查完企业资质后返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上角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方便以后查询企业资质
⑼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有哪些
展示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或相当于300万元等值外币,或资产合计在2000万元以上,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固定的办公(非住宅类)用房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或综合加工场和仓储用房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
3、有较先进的成套技术设备和完善的办公设施,有固定的节能环保等加工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5、评定资质等级的前三年内,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没有在工商部门、政府委办、协会网站有关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6、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上二年度,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须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
7、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工程业务要求(以下5项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1)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2)承接过如世博会等国家级重大项目;
(3)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4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4)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特装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3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5)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单位特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10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注:以上5项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及已履行完毕证明。
8、企业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中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3人,相当于高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1人。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及展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二)二级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或相当于150万元的等值外币,或实有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并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固定的办公(非住宅类)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或综合加工场和仓储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3、有较先进的成套技术设备和完善的办公设施,有固定的节能环保等加工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4、评定资质等级的前三年内,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没有在工商部门、政府委办、协会网站有关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上二年度,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
6、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工程业务要求(以下4项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1)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
(2)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
(3)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特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3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4)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单位特装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10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注:以上4项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及已履行完毕证明。
7、企业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2人。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及展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三)三级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或相当于50万元的等值外币,或实有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并从事本行业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固定的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综合加工场和存储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3、有成套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完善的办公设施,有固定的金属、木器与电器等加工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4、评定资质等级的前三年内,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没有在工商部门、政府委办、协会网站有关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上二年度,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达到人民币300万元(须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
6、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工程业务要求(以下4项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1)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2)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2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3)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单位特装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2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4)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单位特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10项单项合同金额1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注:以上4项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及已履行完毕证明。
7、企业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1人。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及展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遵守行业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