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注册建造师的职业道德有哪些
(1)遵纪守法,维护建造师的声誉。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的行为准则,自觉维护自己行业和职业身份声誉。
(2)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方案,承担建造师职业行为中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向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坚持文明施工,做到施工不扰民,作业不污染,现场规范有序。
(3)诚实信用。诚信可靠,要掌握并且提供全部以及全面的信息,不得刻意隐瞒。对于委托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具有保密义务。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事事处处为用户着想,积极采纳用户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热忱为用户服务,维护行业的信誉.
(4)自身职业能力。对于自身职业能力有清醒的认识,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已有知识,只承担自己能够胜任的工作,不要企图承担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工作。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5)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不得索取或者收受除自己报酬以外的其他礼金、财物,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也不得为了谋求个人和企业私利而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法手段;
(6)尊重他人。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本身以及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对他人抱有偏见,不得故意或无意作出有损他人信誉的行为。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在取得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注重团结与协作,努力做到互惠互利、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7)公平公正。始终保持公平以及公正的立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客观以及公正的专业意见。当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不得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诱导委托人作出不恰当的决定;
(8)勇于承担责任。对自己的全部行为负责,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遇到问题时不能归咎于客观,推卸责任;不能歪曲事实证明自己的结论。
『贰』 建造师要遵守哪些职业道德规范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在执业过程中,不得索贿、内受贿或者谋取容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不得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不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叁』 建筑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什么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3)保证执业活动专成果的质量,并承担属相应责任;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7)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8)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肆』 建筑设计师违反职业道德的事例
修建高楼或者大桥时偷工减料,变成豆腐渣工程。
修路时使用劣质材料,导致刚修不久的路面便开始开裂。
『伍』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哪些职业道德和遵守哪些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职业道 德有:(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制度,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 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工程监理 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适应工程建 设发展需要。(4)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 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和 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 不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承包单位、 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等。(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中各方认为 需要保密的事项。(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 例、规定和办法等。(2) 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 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3) 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 有关各方的争议。(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5) 在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项 目法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 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6) 不得损害他人名誉。(7)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 事项。(8)不在任何承包单位和材料供应 商中兼任职务。(9)不擅自接受项目法人额外的津贴 和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能接受任何 影响监理公正、独立地位的不当得利。
『陆』 工程师应该如何在工程过程中自觉遵守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
人事应该如果在工程过程中著觉遵守社会责任以及道德,他可能工人书应该注意的这个工人过程中肯定要注重遵守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的这个方式。
『柒』 建筑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1)遵守法律来、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自
2)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3)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7)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8)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