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地施工(打桩)的噪音有多少分贝
打桩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
结构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70如果在相应的时间施工工地的噪声超过限值,环保部门就可以对工地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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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工地施工(打桩)的噪音有多少分贝
我经常监管打桩工程的,工地施工(打桩)的噪音有300分贝以上
㈢ 工地开工,噪声大到多少分贝才算是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回
疗养区、高级别墅答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㈣ 夜间工地施工允许噪声多少分贝
没有规定具体的分贝的,法律上规定夜间是不允许施工的,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施工的,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报备,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夜间违规生产的处罚及夜间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㈤ 昼夜施工,噪音各不超多少分贝
建筑施工分几个阶段,各阶段的噪声限值如下:
土石方阶段,昼间噪声限内值是容7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打桩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
结构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70分贝,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装修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6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昼间一般指早上7:00到夜间23:00,夜间一般指23:00到早上7点.
㈥ 国家规定施工场所(建筑工地)噪音超过多少分贝算扰民
其标准在白天是60分贝、夜间是50分贝。而《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测量方法》规定,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音标准要比所在区域低10分贝。
㈦ 夜间施工工地产生噪音不允许超过多少分贝
夜间施工工地产生噪音不允许超过5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㈧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噪声的规定
“X时”指22时
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如果拒报或者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三,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即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范围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所谓“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如果确实因为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的证明,而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存在原因
在建筑施工现场,是随着工程的进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而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的。例如在基础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沟道,平整和清理场地,打夯,打桩等作业;在主体工程中,有立钢骨架或钢筋混凝土骨架,吊装构件,搅拌和浇捣混凝土等作业;在施工现场,有自始至终频繁进行的材料和构件的运输活动;此外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坍、人的呼喊等。因此噪声源是多种多样的,而且经常变换。
建筑现场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平均 A声级见表。表中所列这些噪声级都是在距离噪声源大约15米处测得的。现场操作人员所承受的噪声还要大10~20分贝。他们受的噪声危害,并不亚于在强烈噪声的车间中操作的工人。由于施工机械多是露天作业,四周无遮挡,部分机械需要经常移动,起吊和安装工作需要高空作业,所以建筑施工中的某些噪声具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等特点,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图示某些施工机械的噪声随时间变动的起伏波形。
噪声标准
许多国家为了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制定了建筑施工机械的噪声标准(是对工厂生产的机械规定的噪声指标)和施工现场的噪声标准(对施工现场边界上的噪声最大值规定的标准)。此外,为了降低建筑施工噪声,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①改进高噪声设备,研制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如液压打桩机,在距离15米处实测噪声级仅为50分贝。空气动力机械在安装消声器和弹性支座后,也能有效地降低噪声。
②改进或改变高噪声的施工方法。如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和钻孔灌桩法等。另外,可以采用柔爆法,以焊接代替铆接,用螺栓代替铆钉等。
③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和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
④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隔声罩等。
㈨ 夜间施工噪音标准
夜间施工噪音标准为:我国把安静住宅区夜间的噪声标准订为35d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第5条4款规定,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
(9)建筑施工噪音分贝标准扩展阅读:
夜间进行施工控制噪音的方式有:
1、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声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阻断噪声传播。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㈩ 场所(建筑工地)噪音超过多少分贝算扰
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噪声限值规定: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如环保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