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工程 成本管理案例分析
要进行成本管理记住2点:1、工程量一定要能最接近真实工程消耗量。2、能够达回成协议的最低市场单价。这样才答能算出最真实的成本价格。
至于怎么进行成本管理你就围绕着不要浪费人材机,不要耽误工期,不要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来举例分析就得了。可以列些消耗量数据出来增加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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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混凝土多孔砖使用与施工质量管理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已经成为我国建材生产与发展的主旋律,许许多多的环保型、节能型墙体材料应运而生。但它的使用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关键词:混凝土多孔砖 墙体 管理
近两年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日益增多。其中,混凝土多孔砖在我县已广泛推广使用,但它的不合理使用或者说不习惯使用给工程质量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墙体裂缝、渗潮、等现象较为突出。针对上述情况,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极大限度地减少质量通病。现就混凝土多孔砖使用,结合施工中的常见质量问题,供施工技术人员借鉴。
一、混凝土多孔砖的简介
1、以水泥为胶结材料,以砂、石等为主要集料,加水搅拌成型,并按规定养护成的一种多排小孔的混凝土砖,主规格尺寸为(240mm×115mm×90mm)。配砖主规格尺寸为:半砖(120mm×115mm×90mm),七分砖(180mm×115mm×90mm)。
2、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为:MU30、MU25、MU15、MU10;龄期为28d,施工时所用的混凝土多孔砖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二、常见质量通病的技术解决措施
1、混凝土多孔砖所用砂浆最低强度等级的规定
砌体的强度偏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砌筑砂浆的强度过低,因此结合规范《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DB36/J003-2005),我们在工程中常对砂浆强度约定为:
①地面以下的墙体和基础砌体采用混凝土多孔砖时,其孔洞应用砂浆灌实,砌筑用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②地面以上的承重砌体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砌筑用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③顶层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2、预防和减轻墙体裂缝的措施
①混凝土多孔砖房屋的屋盖上应设置有效的保温层或隔热层。
②屋面的女儿墙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压顶梁,亦可采用其它钢筋混凝土结构。
③顶层墙体内宜设置通长双向水平钢筋网片Φ4@60,竖向间距500mm;墙体转角处及内外墙接槎处应沿墙高每500mm设置两根Φ6拉结钢筋,且伸入每侧墙内不小于600mm。拉结钢筋末端做90°弯钩。
④在底层窗台下墙体的灰缝内,可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3Φ6钢筋,且伸入两边窗间墙的长度不小于600mm。
⑤门窗洞口两侧的墙体至少一砖长应用同强度的水泥砂浆填实孔洞的多孔砖砌筑。窗台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宽同墙厚,板厚90mm,两端伸入墙体各500mm,内配纵向钢筋不小于3Φ8,横向钢筋不小于Φ6@250的钢筋网片。
⑥墙体与构造柱拉结筋处的多孔砖应坐浆面朝上砌筑,长度为1m,其余为铺浆面朝上砌筑。
⑦多孔砖与不同材质的结构交接处,满挂 1@10×10镀锌钢丝网,沿缝居中300~400mm宽。为了防止墙面抹灰干缩过快导致裂缝,须用喷雾器喷水养护。
镀锌 钢丝网片做法如下:粘钉竖向间距120mm,水平间距250mm:
3、施工技术要求
①混凝土多孔砖不应当场浇水砌筑,当砖在干燥状态下,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②砌筑时,应将混凝土多孔砖铺浆面向上砌筑。
③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应采用一顺一丁或梅花丁的砌筑形式。
④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和竖直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⑤砌体灰缝应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加浆填灌的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水冲灌浆。
⑥除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宜小于其高度的2/3。
⑦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⑧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混凝土,连接处的砌体应砌成马牙槎,模板必须紧贴砌体,严禁板缝漏浆。
⑨浇灌混凝土构造柱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湿润,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等清除干净。
⑩施工中需要在混凝土多孔砖砌体中预留临时洞口时,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0.5m;洞口顶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洞口两边应按规定设拉结筋。
三、混凝土多孔砖的优势
1、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混凝土多孔砖节约能源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节约烧砖煤耗,二是节约建筑采暖和温能耗。①节约烧砖能耗
传统的粘土砖生产大量耗煤,每生产1万块砖平均耗标准煤1.3吨,每年烧砖耗标准煤达6000万吨左右,约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5%,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用混凝土多孔砖取代粘土砖,可为国家节约大量煤炭。
②节约取暖降温能耗
我国北方地区年采暖能耗约1.2亿吨标准煤,南方及其他干热地区,夏季降温能耗约采暖能耗的3倍,能耗约3—4亿吨标准煤。而采用混凝土多孔砖建造房屋,可以达到节约30%的要求,年将节能1.5亿吨标准煤,节能效果是十分可观的。
2、功能多,性能好
和实心粘土砖相比,混凝土多孔砖具有保温、隔音、防火、质轻、美观等优点,用其建造的房屋抗地震能力强,有利于实现建筑的轻型化、舒服化、美观化,让老百姓住上高性能的住宅。
3、强度高、刚度、稳定性好
混凝土多孔砖强度高,稳定性好,由于其的开孔设计倒梯形,内切圆过度,多排孔布置,倒砌施工保证砂浆满铺,并在座浆面与铺浆面双向孔洞作用下形成灰键,大大提高了砌体的整体刚度和抗剪度。
4、经济性和施工可操作性
使用混凝土多孔砖建造房屋,可比粘土砖节省造价15%,缩短工期25%,节省钢材20%,节省砌筑砂浆30%,节省抹面砂浆25%,节省人工25%,采暖耗能降低30%。同时减少部分模板和脚手架,大幅度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科学性。另外,由于混凝土多孔砖宽度同于墙体厚度,且重量轻,因此,砌筑方便,砌墙时只控制墙体一面的平面误差,厚度控制在6—8mm左右,大大提高抹灰工效(1—2倍)。因此,混凝土多孔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易于施工操作。
参考文献:[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江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DB36/J003-2005)。
『叁』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1.土建筑业事故案例分析冒险往下跳 坠滑竖井中
发生事故日期:1985年10月11日8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茅村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木工组长卫xx带领邵xx(临时工)上到6号冷却塔安装竖井闸门。闸门沿门槽放下约700mm后就再也放不下去了,邵xx说下去看看,就揭开一块盖板面对竖井,两手撑住主水槽两壁向下跳。只听“啊”的一声,邵xx(男,25岁,四级木工,本工种工令五年)就坠入中央竖井并滑进循环水管底部,落差高达11.33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邵xx过于自信,没有踩配水槽口作为中间踏步下到主水槽底板,而是迅猛地往下跳,在重心失稳、双脚悬空的状况下滑入中央竖井。
预防措施:
(1)严禁冒险作业。
(2)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意识。
2.刷漆违章抽烟 引火烧身死亡
发生事故日期:1988年8月27日18时20分
发生事故地点:包头二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包二电厂6号水塔筒壁防腐抗渗采用铁聚氯乙烯涂料和氯硫化双组分色漆涂刷。涂刷是用慢速卷扬机提升6米长吊篮上载五人和20桶漆及半桶备用稀米起落作业。当由上向下刷到60米处时,临时工李xx和黄xx抽烟,将未燃尽的火柴杆丢在油漆桶内、油漆、稀料瞬间起火,火势漫延。李xx(男,25岁,电工,本工种工令三年10个月)身边是火点,火势凶猛,待吊篮降落到地面时,李xx已被烧死。
事故原因分析:
(1)工地各级负责人对防火安全未采取具体有效措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李xx和黄xx二人易燃品旁抽烟并将未燃尽的火柴杆抛入油漆桶内起火。违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预防措施:
配料、刷油人员作业时严禁抽烟,上岗前进行检查,身上是否携带火种,切实做到在易燃易爆场严禁烟火。
3.吊盘无防护 倾斜人坠落
发生事故日期:1987年4月4日14日15时32分
发生事故地点:清镇电厂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防护装置缺乏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起架工郭xx等三人带领民工六人上烟囱提升盘。当吊盘由196米提升到197.5米时,六个倒链中有两个已提满行程。这时郭xx和郭xx两人各换一个倒链。在取下倒链钩子时,引起吊盘轻微晃动。此时民工杨xx站在吊盘较高的一侧(因六名民工拉倒链不同步而产生倾斜,盘径5.4米)有离吊盘边缘只有约200~300mm。这时吊盘与砖内衬之间有400mm空隙,杨xx(男,19岁,包工队力工)从此空隙中坠落至0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吊盘缺乏防护措施,施工人员没有系安全带,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吊盘提升时没有专人统一指挥,六个倒链提升不同步,造成吊盘倾斜,导致吊盘一侧间隙过大,因晃动人站不稳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预防措施:
(1)完善吊盘的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吊盘提升要设专人指挥,防止吊盘产生倾斜现象。
4.锯长料一人操作 木刺入左眼身亡
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9月25日15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吉林火电二公司房产修建队木工间。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孙xx使用电锯窗木料,将一块40×60×2590毫米木料改冲成30×40毫米的方子,当方子推进锯口940毫米,还剩650毫米长时,方木受锯片弹动而被弹断,一块锥刀形状木刺飞出,刺入孙xx(男,57岁,六级木工,本工种工令二十三年)左眼角里侧部位,因刺进140毫米深,伤及脑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锯40×60×2590毫米的方木应一人推料一人接料,孙一人操作,造成已锯开的料被锯片弹动,将方木弹断,飞起木刺造成事故。
预防措施:
(1)使用锯床锯长料时应两人操作。
(2)锯料前应把边梢不成材部分先截断。
(3)严格遵守锯床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无知用手送小料 右手姆指被锯掉
发生事故日期:1970年10月22日14时。
发生事故地点:宝山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重伤1人。
事故简要经过:
木工(临时工)严xx在木工间制作元钉箱,尚缺一小块木板(500×50毫米),便取来一块附有少量水泥的旧木板按要求规格在圆锯机上锯下。后因锯缝不直,严xx又想在圆锯机上截去5毫米的一小片,但因锯片太钝引起木条跳动,严xx开始时用两手推,将近尾部70毫米时,改用右手拇指及食指压住木条向前推送,结果因木条跳动,右手拇指滑入锯槽,被切断一节半,造成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
(1)严进厂后未受过使用圆锯机的操作规程教育,且用手直接送小料,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木工间的圆锯机及其他木工机具缺乏严格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认真,管理不善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圆锯机锯小料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2)加强木工机具的管理。
6.短料潮湿带节痕疤 手退锯料三指伤
发生事故日期:1988年5月9日7时15分。
发生事故地点:太原一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重伤1人。
事故简要经过:
五级木工张xx用圆锯破一块600×50×100毫米的方木。张一人操作因木料潮湿并有一个大节疤,因此木料夹锯,方木飞出,张(男,29岁,五级木工,本种工令十四年)失去平衡,右手触到锯片上,三手指锯伤。
事故原因分析:
张xx违反操作规程,推料未用推棍,且选料有问题,致使右手锯成重伤。
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2)不得选用潮湿和大节疤的木料。
『肆』 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案件卷宗示例
案例】某质量监督站派出的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工程进度相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进度严重滞后。于是,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人员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了批评,并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你认为质量监督站的决定正确吗?
分析:不正确。
首先,政府监督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包括合同。所以,进度不符合合同要求不属于监督范围之内。其次,即使应该予以行政处罚,也不是由监督人员直接处罚,而是由其报告委托部门后实施。
【案例分析】 原告:某大学 被告:某建筑公司
基本案情:2000年4月,某大学为建设学生公寓,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砖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砌块,每层加水泥圈梁;某大学可预付工程款(合同价款的10%);工程的全部费用于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交付使用后,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等。1年后,学生公寓如期完工,在某大学和某建筑公司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时,某大学发现工程3~5层的内承重墙体裂缝较多,要求某建筑公司修复后再验收,某建筑公司认为不影响使用而拒绝修复。因为很多新生急待入位,某大学接收了宿舍楼。在使用了8个月之后,公寓楼5层十里的内承重墙倒塌,致使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致残。受害者与某大学要求某建筑公司赔偿损失,并修复倒塌工程。某建筑公司以使用不当且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受害者与某大学诉至法院,请法院主持公道。
案件审理:法院在审理期间对工程事故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某建筑;公司偷工减料致宿舍楼内承重墙倒塌。因此,法院对某建筑公司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判决某建筑公司应当向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负责修复倒塌的部分工程。
案例评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由竣工验收毛主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其中,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实际规定为终身保修。
在本案中,某大学与某建筑公司虽然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保修期限为6个月,但这一期限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期限,尤其是承重墙属主体结构,其最低保修期限依法应终身保修。双方的质量期限条款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是无效的。某建筑公司应当向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包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此外,某建筑公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质量事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建筑法》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法律制裁。
案例来源:何佰洲编著,工程建设法规与案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第217~218页。
『伍』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案例,求答题方向。。。
案例: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 分析 ,出现 问题 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 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 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 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 经济 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陆』 建筑工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5
1、上述合同关系不合法。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等规定,A、B、C、D责任主体和合同违法。
2、该事件AB负主要责任,CD负连带责任。《合同法》、《民事诉讼条例》。
『柒』 工程建设法规与实务案例分析:
法律主体有三个:甲乙丙
电讯公司甲为建设单位,是工程的投资方;
乙是工程总承包单位,与甲有合同关系;
丙是设计院,与乙有合同关系,就建设工程承担勘察和设计任务。
乙和丙就该建设工程的质量对甲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甲可以要求乙或丙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或丙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依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过错程度,追究另一方责任。
『捌』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业主直接发包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的案例。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争议焦点在于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
已经明确的事实:
1、业主直接发包玻璃幕墙工程并与C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对于焦点问题即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总包管理费由A单位支付,从这一点事实可以认定C单位不对B单位负有合同责任,而是直接对A单位负责;
2、AC单位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这一点并不合法,因为合同双方非经同意无权设定第三方权利义务;
3、如B单位按照AC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应认定其已经认可并同意AC单位为其设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以事实履行构成三方之间的特殊合同关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单位的施工合同设定B单位义务为: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而是“施工配合义务”与总包管理义务是两个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负责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仅要配合施工还要负责总承包管理,更要承担总承包责任;
5、AC单位设定A单位支付和B单位收取的是“总包管理费”,与AC设定并经B单位同意认可的对应义务“施工配合义务”相对应,两者的表述出现差异,应认定“总包管理费”是费用,而“施工配合义务”是B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和责任。
综上,如非因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过错,B单位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因该责任于B单位同意认可的AC单位有关其义务的条款没有设定。因此,应当裁决如下:
1、裁定C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2、裁定由C单位承担质量返修义务,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3、裁定由C单位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C单位作为业主直接发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B单位可以就此向A单位提起施工索赔,索赔内容包括:
1、要求其顺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3、要求其责令C单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设计标准;
4、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特别提醒:如果B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收据上写明的也是总包管理费,再加上A单位很容易找到B单位工作中的所谓“总包管理活动”,那就另当别论了。
『玖』 请解答建筑法规案例分析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在某市老城区参与旧城改造建设,投资3亿元,修建一个4星级酒店,2座高档写字楼,6栋宿舍楼,建筑周期为20个月,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乙中标,甲与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优良,保证工期,乙可以将宿舍楼分包给其下属分公司施工。乙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将6栋宿舍楼分包给施工能力强、施工整体水平高的下属分公司丙与丁,并签订分包协议书。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在分包协议中对工程质量与工期进行了约定。工程根据总包合同工期要求按时开工,在实施过程中,乙保质按期完成了酒店与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丙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因其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将工程转交给了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收取10%的管理费,丁为加快进度,将其中一栋单体宿舍楼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丁施工的宿舍存在质量问题,必须进行整改才能交付使用,给甲带来了损失,丁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乙为第一被告、丁为第二被告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请结合相关建筑法规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阐述(300-500字)
(1)乙公司的分包行为是否合法?
(2)丙、丁的再分包行为如何界定?
(3)这起责任最终应该有哪些主体承担?为什么?
(4)结合此案例谈谈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制度中的分包制度,需要注意哪些行为规范?
答案:
(1)不合法。丙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丁作为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属违法分包行为。
(2)丁施工的工程质量有问题,给甲带来了损失,乙和丁应对工程质量问题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丁之间是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与《建筑法》的规定,总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违法分包行为为主要有: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它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