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封闭楼梯间有什么规定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封闭楼梯间的规定有以下: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
(4)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5)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❷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哪些地方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地方如下:
一、厂房或生产部位(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二、仓库(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²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²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三、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四、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²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视频扩展阅读:
自动喷水、水喷雾、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细水雾、固定水炮灭火系统等及其它自动灭火装置,对于扑救和控制建筑物内的初起火,减少损失、保障人身安全,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在各类建筑内应用广泛。
由于建筑功能及其内部空间用途千差万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难以对各类建筑及其内部的各类场所一一作出规定。设计应按照有关专项标准的要求,或根据不同灭火系统的特点及其适用范围、系统选型和设置场所的相关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多方面比较后确定。
❸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要公共建筑”的条文解释里“较大规模的教学楼”怎么确定,多大面积算“较大规模”
按照规定,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或者其他未成年人的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就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❹ 视频安防监控的设计应符合什么标准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源设计规范》
GBJ116-8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Y/T106-92 《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
GBKJ-90 《通信系统机房设计》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J115-87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规和高规一起的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容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❻ 气瓶存放数量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或标准吗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
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2、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视频扩展阅读:
关于气瓶存放的相关处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1、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2、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3、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超装的。
4、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
5、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
6、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❼ 规范要求消防电梯前室短边不小于2.4米,但又不限电梯轿厢尺寸,有什么意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第6.4.3条明确“防烟楼梯间与电梯前室合用时,对于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平方米”,
第5.5.28条明确“楼梯间前室或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合用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短边不应小于2.4米”。该规范主要是从消防疏散的角度来考虑短边的最小宽度,电梯轿厢的尺寸只能适应该规范要求。
只有高层建筑是消防电梯,消防电梯要求建筑的消防前室。你说的不超过32米楼层高度没有要求消防电梯,所以没有必要解除前室是闭集。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未见“三合一”前室的说法及明确规定,但其中第6.1.2条的条文说明中提到:特别要提出的是,有少数设计在剪刀楼梯梯段之间不加任何分隔,也不设防烟楼梯间。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视频扩展阅读: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1.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与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❽ 为什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的规定为建筑面积,有的规定为总建筑面积,有的规定为占地面积
因为这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区别详见该规范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