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脚手架搭设规范
脚手架搭设规范:
1、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钢管。钢管上严禁打孔、有裂缝、变形 、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 N·m时,不 得发生破坏。应有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
2、脚手架包括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 等。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架体连接在一起。
3、安全网挂设严密,达到大面平整、绷紧、顺直,水平搭接部位要保证至 少重叠一个孔,并洞洞满扎,不得漏绑,远观不得有明显的空隙。上下口
绑扎不得遮掩大横杆,统一扣在大横杆内侧,上下步之间应绑扎严密,网 扣不得漏扎。
所有外架转角处应增设上下通长内立杆,安全网绑扎时从内
外立杆间穿过,保持大角方正、顺直。当遇到上下悬挑段结合处有较大空 隙时,应挂设安全网,安全网应张挂整齐,不得随意挂设施工。现场禁止
使用阻燃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 2000目/100cm2。规格为 1.8m×6m,单张网重量应不小于3kg。
4、立杆:间距统一,立杆垂直、无弯曲,伸出最上步架体扶手栏杆的长度
应基本一致(平屋面脚手架外立杆应高于檐口上皮1.2m,坡屋面脚手架外立杆应高于檐口上皮1.5m),脚手架转角部位形成井字形结构。上下悬挑段的立杆在立面上要成一条直线,侧向观察上下悬挑段架体应保持在同一立面,不得出现错位现象。每悬挑段的立杆顶部高度不得超过上一步悬挑型钢。
5、大角、立面中纵横向水平杆伸出立杆的长度必须严格控制在10~20厘 米,长短一致,禁止出现随意搭设,伸出架体长短不一、参差不齐的现象。
6、剪刀撑:剪刀撑外侧立面连续设置 ,同一立面的剪刀撑的斜杆倾角应力求一致,做到纵向到顶、横向到边,搭接长度一致,露出立杆边缘、最顶部的纵向水平杆的长度统一。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7、连墙件 :严格按两步三跨设置,刷黄漆并喷“禁止拆除”的警示语
8、架体每两步必须设置一道踢脚板,色标纹路方向一致,宜采用对接方式,整体平整顺直。严禁采用喷绘布设置。
9、脚手片的尺寸应与架体的宽度相匹配,避免出现竹脚手片挑头外露现象(特别是转角部位)。脚手片应采用18#铅丝双股并联4角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
10、脚手架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11、外脚手架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除锈后刷一道防锈漆和两道黄 色面漆。脚手架首步、剪刀撑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的钢管采用黄黑相 间色油漆,间距400㎜。应采用优质油漆。
(1)建筑工程落地外架规范扩展阅读:
脚手架搭设流程:
悬挑脚手架搭设的工艺流程为:水平悬挑→纵向扫地杆→立杆 →横向扫地杆→小横杆→大横杆(搁栅)→剪刀撑→连墙件→铺脚手板→扎防护栏杆→扎安全网。
定距定位。根据构造要求在建筑物四角用尺量出内、外立杆离墙距离,并做好标记;用钢卷尺拉直,分出立杆位置,并用小竹片点出立杆标记;垫板、底座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必须铺放平整,不得悬空。
在搭设首层脚手架过程中,沿四周每框架格内设一道斜支撑,拐角除双向增设,待该部位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连墙件可靠拉接后方可拆除。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宜先立外排,后立内排。其余按一下构造要求搭设。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施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等规定,视违规情节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管脚手架安放标准公告
『贰』 建筑高层外架挑架,规范规定多高挑一次
悬挑外架,规定一次悬挑不宜等于大于20米(顶层应包括操作面的防护栏杆高)。专
四、脚手属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这是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因需要超高的情形,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组论证通过。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 号文。
楼主 楼层16层高度46.4M,可根据房屋环境和房屋竖向规则情况,安排是否悬挑或悬挑一次。
『叁』 施工现场搭设落地脚手架规范
去看看: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网上有下载。
『肆』 建筑施工外脚手架设置连墙件间距多大
按两步三跨的要求设置(两步高度约4米,三跨长度约6米),转角处、开口处等特殊部位需另外增设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脚手架连墙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三跨、两步三跨以及两步两跨等,一般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在20~40平方米。
2、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4)建筑工程落地外架规范扩展阅读:
与墙的连接点,对脚手架的约束性变异较大。 对以上问题的研究缺乏系统积累和统计资料,不具备独立进行概率分析的条件,故对结构抗力乘以小于1的调整系数其值系通过与以往采用的安全系数进行校准确定。
因此,本规范采用的设计方法在实质上是属于半概率、半经验的。脚手架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是设计计算的基本条件。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