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业企业资质异地迁移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版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权[2014]79号)文的相关规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可以进行变更。
如果是非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能按简化程序办理,只能通过重新核定。
② 省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入湘登记
我在一家园林企业工作,我们这需要有外转证,就是你有在外面工作的证明就可以了,如果在哪个地方施工,就到工作地的地税部门进行开发票就可以了。
③ 如何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黔分支机构备案资料目录:(一)《贵州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二)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来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来的,应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三)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出省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介绍信、企业近两年建筑市场行为评价情况证明(包括: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证明、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情况证明和无合同欺诈行为证明等)(原件);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原件)(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核对)(五)健全的组织机构框图、质量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化”认证书)、档案管理制度及各部门制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六)与企业资质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清单;(复印件及原件核对)(七)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贵州省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合格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法规培训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八)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九)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贵州省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合格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法规培训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十)技术人员: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十一)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十二)质检员: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十三)安全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贵州省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十四)分支机构公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公场所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1年;(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十五)与分支机构注册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协议;详情咨询:或登陆:
④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之前,必须先办理进桂备案手续吗
答:外省建筑业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间在开标之前必须备案完毕。办理需要的手续:每个城市备案手续都是有点差别的,大体相同,看你进入哪一个省市,就按照那个省市的备案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⑤ 省外公司在长沙办分公司如何办理入湘登记
我现在也在办理这个事情,在长沙找到注册代理公司去办,给点钱行个方便,自己去弄太麻烦了。在网络
搜索
注册
长沙
⑥ 外省入湘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程序
市场准入第三章 市场交易第四章 质量业主发包时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将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外地(境外)企业的业主,应督促和配合进杭企业
⑦ 本地建筑企业到外地承揽工程需要什么手续
应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跨地区施工”包括: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建筑安装企业、广东工程承包公司和广东建设承包公司出省承包建设工程;省厅(局)所属的建筑安装企业和基地在本省的中央部属建筑安装企业承包本系统以外的建设工程;市、县属建筑安装企业(包括乡、镇集体企业)承包本市以外的建设工程;外省和中央部属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的建筑安装企业进入本省承包建设工程。
属(二)、(三)项的企业跨地区施工的,应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属(四)项的企业进入本省承包建设工程的,应向广东省建委申领《广东省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方可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
(7)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扩展阅读:
跨地区施工要求规定:
1、办理登记注册,其中参加投标的,须领有投标许可证,中标后再办理登记注册。注册期限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确定。注册期满,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须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2、向施工所在区、县建委办理施工管理备案,并按规定向市和区、县建委报送统计资料;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企业职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签订治安责任书。
3、使用外地建筑企业劳务的单位,须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其日常施工和生活管理。经批准在本市施工的外地建筑企业, 与本市建筑企业同等对待,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