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谈对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有何具体建议,意见
为深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进一步增专强服务意识,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审批大提速,确保在近期内取得工作成效,按照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区委、
2. 如何促进县城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1、鼓励企业提高本地市场占有份额,积极拓宽县外市场。
一是积极引导本土建筑企业抓住我县城乡建设大发展的契机,大力提高自身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积极进取,不断扩大本地市场的占有份额。二是制定相应政策,让县外来荣的开发企业给予县内施工企业参与竞争的机会,巩固和提高原有建筑市场占有率,增加我县税收。同时,全力开拓县外市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推行“扶强扶优”政策,对信誉优良、业绩显著的建筑企业可适当在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定性或定量评审标准中提高相应分值。由建筑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评选出管理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在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信息网显著的位置予以公示,推荐给招标的建设单位。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应优先在上述单位中选择。四是切实维护本土建筑企业承揽本地工程业务的权利。相关单位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抬高门槛,限制本地建筑业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一是整合信息资源,为企业承揽业务“穿针引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外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业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并收集相关的业务信息,由建筑业协会将信息及时进行发布。为企业搭设承揽工程项目的信息平台;二是引导企业资产重组、“抱团”发展和联合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以投资带开发,以开发带施工,不断巩固和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同时企业在联合、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船等变更费用地方实得部分全额返还;三是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面,财税部门应考虑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适当调整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建筑业企业5年内首次在县外建筑市场承接的建设项目,且该项目企业所得税回本县缴纳的,该项目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同时,对于从事建筑节能改造服务的企业,也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建筑的发展。税务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帮助企业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税费优惠政策。四是有针对性地培育重点企业。对企业主项资质晋升为一级资质的以及年实缴税金首次超 1000 万元的建筑业企业,授予“突出贡献奖”,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五是建立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评价体系,评选出一批先进企业,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宣传,不断提升企业美誉度和知名度。
3、设立各种奖项激励企业发展。
除优质工程奖外,设立企业升级奖、财税贡献奖、建筑企业十强奖。企业升级奖,给予升级成功的企业一定的一次性奖励;财税贡献奖,对在县级年完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多的企业按照税收额度不同,分梯次给予一定奖励;建筑企业十强奖,按照企业年产值、诚信度等各项指标,对企业进行排名。获奖企业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对于获奖的企业纳入诚信考评加分,并与企业招投标及执业挂钩。
4、降低信贷门槛,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政府采取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的方式,鼓励对建筑业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门可以合理设定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的信贷额度。三是银行及建筑行业协会对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资信评价。对资信等级高的,优先满足其生产经营对信贷额度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技改、固定资产等中长期贷款品种,可采用抵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形式组合的担保。四是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如餐饮行业3家企业联合担保可以无抵押各贷款300万,类似政策可以运用到建筑行业。五是简化信贷程序,进一步优化结算服务。企业可以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等实有资产及经评估的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抵押率和期限可按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受理。
5、加大行业人才培育引进力度。
实行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职业教育学校、企业内部五方联动的机制。一是县政府牵头搭建人才引进平台,为建筑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渠道,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根本保障;二是建筑业协会不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讲座,使建筑企业更新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三是县城乡建委继续每年定期举办建筑岗位人员、职业技能人员近1000名技术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四是县职业教育中心要以增加建筑相关技术教学班以及开展农民工夜校等形式培训一线操作工人,增强实作能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五是县人事人才部门应针对我县建筑企业发展需要,加大职称评定支持力度;六是要求企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员工培养、继续教育和人才引进,并将此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多方联合配合,使我县建筑行业队伍管理层、职业资格人员以及一线工人素质得以提升,梯次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6、帮助企业依法管理。
一是在合同风险防控、证据管理和公司内部制度管理方面,要求各建筑企业至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有针对的帮助企业梳理公司法人管理机制,保全证据,规避公司风险。并在合同签订环节帮助企业梳理风险点,避免诉讼纠纷。二是在化解纠纷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建设主管部门、信访办应加大对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教育,减少因过激方式维权给企业、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三是相关部门、镇街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渠道,公示法律咨询热线,简化程序,减少或免除其服务费用。四是县人社局、公安局建立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对于民工请求追讨劳动工资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 如何加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发展现象,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度我县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我县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平力。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项目经理存在“有岗无人、有人无证、有证无人”等现象,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的现象普遍。
2、管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人员配置不齐,项目总监、专业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
3、劳务企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低,质量意识差,管理混乱。
4、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现象普遍。
5、质量通病防治无计划、无方案措施,实体质量通病普遍存在。
二、如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针对当前影响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监管:
1、转变监督方式。
由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转变,必将带来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式的转变。首先实体质量监督方式要由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随着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微观质量应由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控,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代表业主监督施工质量。政府监督机构则应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监督的对象包括工程实体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通过抽查监督,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功能安全。其次,现场检查方式要由“看、敲、量”向采用先进科学仪器的检测转变,运用科技手段对工程的实体结构及使用功能进行检测,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以此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第三对主体行为的监督要由过去的“传、帮、带”向建立引导激励机制转变,确立执法主体地位。这一转变不仅不会影响工程质量,而且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重用典型样榜引路的办法,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用开展优质工程评比竞赛的激励措施,强化管理,不仅要求企业“应该怎么办”,更注重让企业“学会怎么办“,从而使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2、强化监管,规范各参建方主体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以来,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由对工程实体的监督,转移到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但目前由于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制约机制难以有效运转,致使监督机构对建设、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及信息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促使各方责任主体自觉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开工手续,施工图文件是否经过审查,建设项目实际施工是否与已审查图纸相符,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降低材料标准等问题。三是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及是否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及在工程验收中是否验收到位。四是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派驻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执业资格及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监理文件及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监理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五是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及是否存在转包、违反分包等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及现场人员的上岗资格,是否按规定对关系到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六是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要坚决改变重检查,轻整改的倾向,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应用法律赋予的职权,采取签发停工整改令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限制或取消竞标资格,直到追究行政责任或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手段,进行处罚执法要从严。要把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当今社会已进入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标志的信息时代,信息的来源处理与传递成为管理水平高低的显著特征,要充分运用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网络和远程监控等有效手段,及时掌握质量监督的动态情况,保证准确、及时、有效地给政府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资料和工程质量管理动态。
4、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法律化管理的重要保证。要想依法监督,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各责任主体行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就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必须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法规懂的监督队伍充当先锋。近几年,我站始终把提高监督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通过加强对监督人员多次进行新规范培训来提高其业务技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监督机构要想发展,就必须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完善的用人、育人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担当监督重任。此外,要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质量监督机构是建设系统与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联系最多的部门之一,也是与用户关系最密切的部门,监管人员的言行在诸多方面代表了建设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因进行此,我们一方面要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体现坚持透明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制度化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程序,健全对质量监督人员的制约机制。对工程质量的评价要凭数据说话,要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另一方面要完善体现执法为民、保护公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把我们质量监督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执政为民的高度,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扭转“讲得多,落实少”的不良工作作风,体现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服务于监督之中,树立监督队伍公正、廉洁、高效、服务的良好形象,全面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总而言之,当前要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必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我们相信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努力下,加强监管,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就一定能形成一个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建筑市场,促使全县的工程质量水平跃上新台阶。
4. 建筑公司发展提建议
目前建筑市场来看,特级及较大规模的一级企业以国有和集体企业为主,一般规模的一级企专业有一半属以上属于民营企业,二级、三级企业绝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现就针对二、三级建筑企业的发展提几点主要建议:1、重抓内部管理:以确保安全求生存;以提高质量求发展。企业必须配备强有力的管理队伍。2、在公司自行承接业务的同时,适当发展与施工队伍合作经营(挂靠),以扩大业务量。对合作队伍不能以纯挂靠的模式管理,应派员参与监督管理,严格财务监管。对于经合作后综合评价素质比较好的个体施工队伍要给予优惠政策。3、业务竞争上,确定自己企业有竞争优势的范围,作为重点竞争区域,与同行企业多横向沟通,在同行竞争优势的区域作适当让步,避免同行间恶意竞争。4、加快企业的资质升级,注重内部员工的技能、专业培训。
5. 建筑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该怎么写
1.列出目前企业存在的不合理点;
2.针对不合理点逐一分析其原因在;
3.对照企业制度、内国家行容业规范标准、科学管理方法等找出原因中的不足之处;
4.写出改进不足之处的措施、方法,严格执行制度及管理办法,或创新方法(遇红灯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