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震灾害对建筑工程的影响
地震灾害的产生以及地震的等级是对于建筑的影响越巨大,地震等级越高,建筑的损害越厉害。
B. 建筑工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停工损失建设方是否赔偿损失
又不是建设方的原因,凭啥要赔偿
C. 建筑工程中自然灾害发生的工程量怎么计算
你好,不可抗力发生时,施工单位可以要求索赔工期,但是费用不予赔偿
D. 哪些工程属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核电站,容易产生放射性污染,例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
水利建设,容易产生地质结构的人为改变从而引起坍塌等地质灾害;
海上油井建设,容易产生石油污染,例如前段时间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等等
E. 浅谈工程灾害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的两千字论文
1.关键词规范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通常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一般每篇可选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按词条的外延(概念范围)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关键词一般是名词性的词或词组,个别情况下也有动词性的词或词组。
应标注与中文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关键词。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关键词应尽量从国家标准《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
2.选择关键词的方法
关键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出现频率较高且比较关键的词)中选出来。
论文正文
要点
⑴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五级。
F. 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称为什么
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称为主要建筑物。例如:版坝、泄水建筑权物、输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等。
主要建筑物属于永久性建筑物,水工建筑物的一种。
永久性建筑物的特征是使用期限长(最短都是在半年以上),是楼房的没有层数要求,使用的材料是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
而次要建筑物是指失事后不致造成下游灾害,对工程效益影响不大,易于恢复的水工建筑物。例如:失事后不影响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运行的挡土墙、导流墙、工作桥及护岸等。
(6)建筑工程灾害扩展阅读:
水工建筑物的分类:
1、按使用时期分类
水工建筑物按使用时期分为永久性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
2、按作用分类
水工建筑物按其作用可分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3、按用途分类
水工建筑物按其用途可分为一般性建筑物和专门性建筑物。
G. 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人为灾害包括
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灾害,除了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譬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其他因为人的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的灾害,都属于人为灾害,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火灾。但是,工程建设中发生更多的是事故,包括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中毒与爆炸等。
H. 常见地质灾害对工程建筑的影响
举个例子吧, 设想一个场地,要建一个高楼。
拟建场区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质结构较复杂,岩土层性质变化较大,对其场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论证,尤其探明灰岩的分布和岩溶的发育情况,避免由于基岩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的不明而引起岩溶地面塌陷、软弱土层地面沉降、基坑失稳破坏、基坑降水诱发地面沉降、基坑突涌、地基土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等灾害的发生,从而对建筑基础造成破坏。
3、针对基坑降水地面沉降地质问题,可根据周边环境设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如不能设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可采取回灌井方案,同时需注意进行地面沉降监测及周边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变形监测。
4、基坑开挖面积及深度较大,开挖土方量大,堆放在评本区内可能造成堆积土边坡失稳,施工时应注意选择弃土堆放场所并注意控制堆放边坡角度处于自稳范围内。
5、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险性中等区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对可溶性岩层的分布、特征、是否存在溶洞、是否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灾害进行分析、论证或查明,以避免隐伏性岩溶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岩溶区施工灌注桩宜选用对地基扰动和影响小的成孔工艺,如回转钻进成孔。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的位置、规模、埋深等情况;当采用嵌岩桩时,应进行专门的桩基勘察;对一柱一桩的基础,应逐桩布置勘探孔,直径大于1m的桩应布置2-3个勘探孔。勘探孔如发现溶洞或土洞应跟踪注浆充填。
6、本区域土层中夹有高岭土,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高岭土与地下水作用产生的危害。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时,应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浸泡地基土,也不宜暴晒地基土,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湿度。
7、针对基坑涌水地质问题,需进行次重点防治。应对基坑内水量进行必要监测,同时采取合理的降水措施,并配合相应的截水和排水措施,如修建截水沟、排水井等,避免发生基坑突涌。工程建设时采取合理防排水措施,及时疏排地表水,防止浸泡冲刷地基。
8、本区内桩端持力层局部高差较大,基础施工时应加强桩端持力层的验收工作,确保桩端进入持力层一定深度。另外,桩身过长时桩长细比过大,在进行设计及施工时应避免过大的弯曲变形造成的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危害。
9、场地现有的地面高度有一定的高差变化,如果本区工程建设出现或存在人工边坡,应根据具体边坡工程地质条件,设置相应的挡土墙的防护措施。
I. 建筑工程自然灾害损失承担比例划分的依据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有说明。
J. 建筑工程遇突发性自然灾害怎么索赔
缺陷责任期与建筑期的保险责任不同。一般来说,即使扩展了缺陷责任版期的责任,保险公权司也只是承担因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而造成已交付工程的损失,而不承担缺陷责任期间(质保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通常来说,在工程交付使用以后,工程保险的责任就终止了,需要业主或者运营方投保财产险来承保自然灾害风险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