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中应该怎样创新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模式:
创新一、树立成本管理战略观,实现成本优势
传统的成本管理仅是一种站在企业自身的角度,注重于短期内部生产过程的成本管理。为使企业产品在价格上能与国外大公司抗衡,企业成本管理必须适应战略管理的需要,实现由传统成本管理向战略成本管理的转变。在成本管理上必须能做到:第一全局性。成本管理要以企业全局为对象,从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出发,综合分析包括企业内部、竞争对手及行业在内的整个价值链,以期知彼知己,洞察全局。第二长期性。在企业管理模式中,成本管理应注重于长远的降低成本,取得长期持久的竞争优势,从而有利于长期的生存、发展以至获利,因此对于近期投资较大但以后获利更大的项目,应舍得投资,不要追求短期效益。第三竞争性。要将成本管理的重点放在发展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上,帮助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实现低成本领先战略。
创新二、实行机制创新,激发企业活力
建筑业属高度竞争的服务行业,积极推行以“国退民进”优化产权为核心的国企第二轮改革,将公有资产逐步从建筑企业中退出,引入民营资产或其他优良资产,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盘活存量资本,扩大增量资本,是进一步焕发企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一)改革股权结构,调整企业内部股金比例,提高经营者和经营层的持股比重和责任意识,实行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入股,鼓励经营、管理、技术骨干持大股,把其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改进员工持股计划,打破人人持股格局,大力培育内部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交易,使员工股向经营骨干集聚;改变目前职工持股会的持股方式,待条件成熟时取消职工持股会,真正体现出资人到位,形成股权流动机制,并逐步完善企业管理模式;通过吸收外资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资本,引进其先进的理念、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方式。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规范企业内部运作,提高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一系列议事规则及监督机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协调运转。股东会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充分行使其权力来决定重大问题,选举产生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等。加强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处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枢纽地位,制定《董事会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发挥董事会在制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资本经营、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借助外脑,吸收专家的意见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档次;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评估,提高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监事会是股东会领导下的公司监督机构,建全监督制度,强化监事会的功能,依法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行使监督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二)创新组织机制,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组织机制创新是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以调整组织机构和整合优势为主线,着力在经营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从而建立与市场化经营完全对接,并同施工企业相适应的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经营承包方式,本着加大激励与加大风险相结合,放开经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界定责权利关系,实行利益与风险对等,权力与义务并存的经营权租赁承包,在各单位承包班子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并对其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明确承包基数和承包时间,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上交、超额归己、亏损自负、调动各方经营的积极性。实行经济责任追究制,凡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严肃追究承包者的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出售、租赁、兼并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第三层面的归并、重组、剥离等改革工作。分别按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员增效、激活机制的不同要求,对现有专业分公司采取不同的思路、途径与方式进行改革,理顺其产权关系,明晰市场主体,整合企业资源,组建“专、精、尖、特”,适应性强、机制灵活的各类专业公司。对涉及企业产业布局及发展全局的,实行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持大股放开搞活,减人增效。
创新三、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壮大企业经济实力 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夯实发展根基的有效手段。为适应市场竞争形势,针对企业新的经营管理体制,按照《公司法》及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各部门层次的职能标准,理清相互间的经济关系和管理关系,对原有的生产、经营、财务、资金、质量、安全、文明、设备等各项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疏理,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新形势的企业管理模式,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职责分清、赏罚分明,营造以制度管人,以规章管事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突出资金管理。强调资金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资金运用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整体效益。在企业内部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对资金运作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监督控制,所有资金进出均通过结算中心办理,实行资金计划调度使用,规范内部资金市场,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制定严格的用款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采取报批制,重点掌握工程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积极推广网上银行系统,对企业内部资金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与规范化的资金流程管理接轨,从而优化资金投向结构,提高资金宏观调控和整体运作能力。
(二)深化成本管理。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企业内部成立成本管理中心,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系统。加强项目成本的监管工作,落实成本控制责任制,实行材料采购和劳务队伍公开市场竞争制;对项目部实行分段考核,定期开展经济分析,将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存在的差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控制和降低各项费用开支;加强监管审计,形成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以目标成本为依据,从预算收入、主要实物量、价格、分项成本和资金等方面入手,开展对项目成本的稽查工作;严格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和竣工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项目亏损。
(三)落实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是企业效益的源泉、信誉的窗口,也是企业一切管理的落脚点。企业管理模式的重心应转移到项目管理上,实行项目经理授权经营,建立起科学的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推行工程项目强制性标准和项目经理考核奖惩办法;强调过程控制,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对项目部的运作控制及服务监督力度。总之,项目管理应以合同管理为龙头,以质量、进度、安全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手段,以经营和社会效益为最终目的,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⑵ 建筑施工中的(科技创新目标和计划)怎样写
结合工程的时间情况,首先提出创新的项目名称,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新的工艺做法,落实好责任和部门,组织实施,看实际效果和成本,并总结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进行改进的问题,谢谢
⑶ 建筑施工企业科技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专利、科技进步奖、工法、其实论文专著等也算
⑷ 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如何创新
经营机制创新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 改革股权结构,调整企业内部股金比例。提高经营者和经营层的持股比重和责任意识,实行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入股,鼓励经营层、管理层、技术骨干持有大份股额,把其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改进员工持股计划,打破人人持股格局,大力培育内部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交易,使员工股向经营骨干聚集;改变目前职工持股会的持股方式,待条件成熟时取消职工持股会,真正体现出资人到位,形成股权流动机制,并逐步完善股权管理制度;通过吸收外资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资本,引进其先进的理念、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方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盘活存量资本,扩大增量资本,是进一步焕发企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国有施工企业改革创新的重心要放在激活机制上。当前国有施工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弊端,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就要先从改革管理机构入手,按照精干高效原则,采取“定岗、定编、定薪”,实行全员公开竞争上岗,择优选聘,分流人员,精简机构。在慎重稳妥清理不在岗人员劳动关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务作业层与企业的分离力度,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通过市场化的办法,促使其走上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之路;全面理顺劳动关系,管理人员也实行劳动用工市场化运作;在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建立起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松散卸除企业多年的包袱,促使企业轻装上阵。 分配是激活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手段。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与市场接轨,体现绩效第一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拓宽分配的思路与方式,重新设计企业的薪酬体系,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拉开分配差距,实行贡献与薪酬挂钩,业绩与薪酬挂钩,效率与薪酬挂钩,探索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管理制度创新壮大企业经济实力加强合同管理。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进行分级、分层、分类管理;建立合同签订前的申报备案制度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信息反馈制度,并对签约、履约进行过程监控,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凡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组织索赔。 突出资金管理。强调资金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资金运用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整体效益。在企业内部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对资金运作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监督控制,所有资金进出均通过结算中心办理,实行资金计划调度使用,规范内部资金市场,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制定严格的用款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采取报批制,重点掌握工程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 深化成本管理。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企业内部成立成本管理中心,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系统。加强项目成本的监管工作,落实成本控制责任制,实行材料采购和劳务队伍公开市场竞争制;对项目部实行分段考核,定期开展经济分析,将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存在的差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控制和降低各项费用开支;加强监管审计,形成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以目标成本为依据,从预算收入、主要实物量、价格、分项成本和资金等方面入手,开展对项目成本的稽查工作;严格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和竣工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项目亏损。 落实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是企业效益的源泉、信誉的窗口,也是企业一切管理的落脚点。企业的管理重心应转移到项目管理上,实行项目经理授权经营,建立起科学的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推行工程项目强制性标准和项目经理考核奖惩办法;强调过程控制,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对项目部的运作控制及服务监督力度。总之,项目管理应以合同管理为龙头,以质量、进度、安全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手段,以经营和社会效益为最终目的,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体系的运行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三大管理标准,实行体系的一体化,通过三大管理体系的整合,将三大管理体系认证与企业的基础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解决两张皮现象,进一步增强三大管理体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结合开展创优夺杯和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活动,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考核。 严格联营承包。实行分包联营队伍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分包联营队伍的管理与控制,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同时,收编经多年合作信誉良好、基础扎实的联营队伍,扩大市场份额与整体竞争力。 坚持绩效考核。针对企业改制实际,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经营者资产经营责任制,以资本收益率、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安全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董事会与总经理订立年度《资产经营责任书》,总经理分别与经营班子成员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经营班子的收入分配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组织机制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创新经营承包方式。本着加大激励与加大风险相结合,放开经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界定责权利关系,实行利益与风险对等,权力与义务并存的经营权租赁承包,在下属各单位承包班子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并对其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明确承包基数和承包时间,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上交、超额归己、亏损自负、调动各方经营的积极性。实行经济责任追究制,凡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严肃追究承包者的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企业内部全面推行工作和经济责任制。按照“全面责任制,彻底市场化”的要求,将一切可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管理部门推向市场,不能按市场化运作的部门强化经济责任制,并把职责目标细化,总经理与各部门分别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提高工作责任和工作效率。 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出售、租赁、兼并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第三层面的兼并、重组、剥离等改革工作。分别按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员增效、激活机制的不同要求,对现有专业分公司采取不同的思路、途径与方式进行改革,理顺其产权关系,明晰市场主体,整合企业资源,组建“专、精、尖、特”,适应性强、机制灵活的各类专业公司。对涉及企业产业布局及发展全局的,如对安装、钢构、市政、装饰等经济块进行控股,组建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增强其独立运作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在突出工程建筑这一传统主业的同时,加快这些领域的发展,以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对企业发展影响不大,且体块较小的,实行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持大股放开搞活,减人增效。 强化主业,分流副业。主动适应市场,积极慎重地推行生活后勤系统的改革剥离,妥善分流原有职工,促使其面向社会自主经营、自食其力,同时将企业有关职能与社会化管理对接。 作者:杨德华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方铁道物业有限公司
⑸ 急~~~借鉴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制度
一些建筑企业调查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调查中,建筑企业科技负责人普遍反映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难开展。为此,我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难开展问题进行了思考,经过反复思考分析,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难开展的根本原因是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不到位,为此,我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研究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性,我们必须首先要研究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地位;再次要研究我国目前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上政策的缺位性问题;再其次研究如何完善建筑企业科技政策性体系,围绕以上三个问题开展研究。
一、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创新工作中的地位。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起着决定性推动作用,占有着主导地位,具有着可持性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起着决定性推动作用,我国建筑业具有很久的历史,并以秦砖汉瓦引为自豪的骄傲,但历经数千年的历史,而目前我国建筑业科技水平滞后于西欧一些发达的国家,为什么呢,我国长期以来,国家缺乏推动建筑业科技进步的政策。2007年国家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建筑企业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标准,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列入刚性考核招标。在短暂的时间中,全国不少特级企业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并在企业科技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其成果总量达到历史之和,由此说明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这是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的真理。
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工作中具有主导性地位。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需要企业投入财力、人力,并要创造适合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利环境等众多因素,但在众多因素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因素,政策明确人力,企业必然按排人力;政策明确财力,企业必然尽最大可能按排财力;政策是统帅,企业科技创新的其它因素,政策因素占主导地位,其它因素处于从属地位。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政策是党的生命,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的生命力是政策问题,这是根据唯物辩证法思想和社会客观规律所得出的结论。
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具有确保科技创新活动中开展的可持性意义,因为建筑企业科技性创新工作,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长久性工作,必须在确保长久性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要能确保长久性地开展,必须要有政策性保证,我国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胜利是依靠党的政策,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同样是依靠党的政策。美国能够保持上百年的经济可持性发展,是得益于美国完善的法律体系。由此说明,我们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持久性开展,仍然需要完善的政策体系,所以说,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确保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可持性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占主导地位,起着决定性推动作用,并具有确保可持性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薄弱环节从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在建筑企业科技政策体系上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仔细分析,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环节主要是上位政策不完善,区域政策不配套,企业政策缺乏等三个方面。
上位政策不完善,上位政策主要指国家、省、市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制定的政策,目前国家建设部已经就特级企业资质标准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列入考核范围,但具体的关于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及一级、二级建筑企业资质中没有明确科技创新问题,所以我们认为上位政策仍不完善。
区域政策不配套,国家建设部就科技创新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省、市、县没有就如何执行上位拿出具体的操作性政策、实施细则等等。比如说,国家要求特级企业要有省级研发中心至今省级研发中心标准尚未确立,使企业无法操作,形成政策断层。
企业政策缺位,我最近到不少建筑企业走访考察,国家省、市强调科技创新问题,而我们仍然无任何行动,更谈不上具体性的企业政策措施,我可以大胆地说,目前建筑企业中的科技创新政策问题90%企业缺乏,60%严重缺乏,由于企业科技创新的缺失,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完善制定企业科技创新下策刻不容缓。
三、构化完善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针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的薄弱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上位政策,强化建设区位政策,重点制定企业政策。
完善上位政策,国家建设部要提议全国人大在《建筑法》修改中将建筑企业科技创新问题列入主要条款,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招投标中将企业科技含量度作为以招投标分依据,要把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企业资质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上位政策。
强化建设区位政策,各级政府,特别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要制定研发中心考核标准,要制定科技创新考核标准,要制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要制定企业科技创新人员的配置力法,要制定科技成果申报审批办法等等区位政策建设。
制定企业政策体系,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制定是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的重点,各建筑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万万不可忽视这个问题,是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尤其我们企业负责人要十分重视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性体系建设,并要从科技创新目标政策着手,制定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从科技创新环境政策着手,制定科技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从科技创新项目政策着手,制定科技创新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政策。总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项政策体系,为推进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进程,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关于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性研究,我们主要研究了政策的重要性,目前政策的薄弱性,政策完善制定的任务性,概括一句话,我们要努力构筑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进建筑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把我们的企业做强起来,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而努力奋斗。
⑹ 如何提高施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企业生存、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要求,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当务之急。近年来,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迅速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要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综合运用政策、投入、金融、服务等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一是完善和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特别是与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相关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优惠,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好政策实施的评估督促,建立政策跟踪研究和不断完善的长效机制,在实践中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
二是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地承担国家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面向企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创新管理和开拓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扶持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
三是加强企业研发条件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基地,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各类研究开发机构,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各类人才的培训,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人才。鼓励企业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和措施。
四是组织和动员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服务。利用科技中介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搭建科技人员与企业双向选择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从科研院所和高校选派一批科技人员进入企业,研发技术、开发产品。特别是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产品进入企业推广应用。鼓励科技人员直接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创业。